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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821-2006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托辊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 2026-01-04 | 分享到:

MT 821-2006 是我国煤矿带式输送机托辊通用技术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及地面带式输送机用各类托辊,其中缓冲托辊胶圈的表面电阻阻燃性能为井下使用托辊的两项核心安全指标,直接关系到井下瓦斯、煤尘爆炸风险防控,是煤矿安全标志认证、产品出厂检验和现场验收的强制性依据。

1  缓冲托辊胶圈表面电阻

1.1 检测目的

测定缓冲托辊外覆胶圈的表面电阻值,验证其抗静电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托辊在井下运行时,胶圈与输送带持续摩擦会产生静电积聚;若表面电阻值过高,静电无法快速导除,放电火花可能引燃瓦斯、煤尘,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1.2 检测对象

缓冲托辊的外覆胶圈工作表面(与输送带直接接触的表面);若胶圈为双面使用结构或表面带有花纹,需在花纹平整区域及两侧表面分别检测。

1.3 检测设备与方法

• 检测设备

• 表面电阻测试仪:测量范围 10³~10¹⁴Ω,精度≥±10%,施加 500V DC 测试电压

1. 平行电极装置:电极间距 50mm,电极材料为导电金属(如铜),确保与胶圈表面良好接触

2. 标准环境箱:温度 23℃±2℃,相对湿度 50%±5%

○ 试样准备与状态调节

○ 抽样规则:同批次托辊随机抽取 3,每根托辊选取 3个检测点(周向均匀分布,避开胶圈接头)

○ 状态调节:托辊需在标准环境下放置 ≥24h,胶圈表面清洁、干燥,无油污、灰尘、裂纹、破损等缺陷

1. 测量操作

2. 将平行电极平稳贴合在胶圈表面的检测点上,确保电极与表面无间隙

3. 施加 500V DC 测试电压,待读数稳定后(15~60s)读取表面电阻值

1. 每个检测点重复测量 3 次,取平均值作为该点的最终电阻值

1.4 评定标准

2. 核心指标要求:缓冲托辊胶圈的表面电阻值 1×10⁸Ω

○ 合格判定规则

○ 3根托辊的所有检测点电阻值,均需满足 ≤1×10⁸Ω 的要求

○ 若有1个检测点超标,需对该托辊重新选取 5 个检测点复检;复检仍有超标点,判定该托辊不合格

1. 同批次 3根托辊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次缓冲托辊胶圈导电性能合格;否则判定不合格

2. 特殊要求:胶圈接头部位需单独取样检测,表面电阻值要求与本体一致

2  缓冲托辊胶圈阻燃性能

2.1 检测目的

验证缓冲托辊胶圈的阻燃与自熄能力,模拟井下强火焰工况(如电气火花、爆破火焰、设备故障明火),确保胶圈在接触火焰时不会持续燃烧、火焰快速蔓延,且无引燃性熔融滴落物,避免成为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助燃物。

2.2 检测对象

缓冲托辊的外覆胶圈本体,需从胶圈工作表面截取试样;若胶圈为复合结构,需对胶圈整体(含所有复合层)进行检测。

2.3 检测设备与方法

标准规定采用酒精喷灯燃烧试验,具体要求如下:

3. 检测设备

1. 酒精喷灯:火焰高度 150mm±10mm,火焰温度 ≥900℃

2. 计时秒表:精度≥0.1s

○ 钢卷尺:精度≥1mm

○ 垂直试样固定架:确保试样与火焰同轴

○ 脱脂棉:放置在试样下方 300mm 处,用于检测滴落物引燃性

1. 试样制备与状态调节

2. 抽样规则:同批次托辊随机抽取 3根,每根托辊截取 3 个试样

3. 试样尺寸:300mm×100mm(长度×宽度),厚度为胶圈实际厚度(不得人为减薄)

1. 状态调节:试样在标准环境(温度 23℃±2℃,相对湿度 50%±5%)下放置 ≥24h

2. 检测步骤

○ 试样垂直固定,下端距喷灯火焰口 50mm,火焰对准试样下端中心位置

○ 点燃喷灯,调节火焰至标准高度并稳定燃烧 1min 后,对试样持续供火 12s

○ 立即移开喷灯,开始计时,分别记录续燃时间(有焰燃烧时间)和阴燃时间(无焰燃烧时间)

1. 待试样完全熄灭后,测量损毁长度(从试样受火端到损毁边缘的最大直线距离)

2. 观察燃烧过程中是否有熔融滴落物,以及滴落物是否引燃下方脱脂棉

2.4 评定标准

四项指标需同时满足,任意一项不达标则判定阻燃性能不合格:

3. 续燃时间:5s

1. 阴燃时间:5s

2. 损毁长度:250mm

○ 滴落物要求:燃烧过程中无熔融滴落物;若有滴落物,不得引燃下方 300mm 处的脱脂棉

2.5 合格判定规则

○ 同批次 3根托辊的所有试样,均满足上述指标要求,判定该批次缓冲托辊胶圈阻燃性能合格

○ 若有 1 个及以上试样不达标,需重新抽取双倍数量托辊进行复检;复检全部合格则判定合格,否则判定不合格

1. 胶圈接头、边缘部位需单独取样检测,指标要求与本体一致

通用检测质量控制要求

2. 环境条件:除燃烧试验过程外,所有检测步骤(试样状态调节、表面电阻测量、数据记录)均需在标准环境(温度 23℃±2℃,相对湿度 50%±5%)下进行

3. 设备校准:表面电阻测试仪、酒精喷灯、秒表、钢卷尺等设备需定期校准,校准周期不超过 12 个月,确保设备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4. 人员资质:检测人员需熟悉煤矿安全标准和托辊胶圈检测操作流程,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避免人为操作误差

1. 记录与报告:检测记录需包含托辊批次、试样编号、试验环境、设备参数、实测数据及评定结果;检测报告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审核、签发,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

2. 关键安全底线:表面电阻和阻燃性能均为煤矿安全标志准入的否决项,两项指标需同时合格,缓冲托辊方可入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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