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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检测项目有哪些,去哪做?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一般要求、标志、制冷系统密封性能、包装等项目的检测委托,并根据机型或样品规格、约定标准和报告用途核对实际承检实验室的项目覆盖范围。屋顶机组涉及送风、制冷或制热、凝结水及结构运行项目;带电热、热水或蒸汽盘管的机型应分别确认适用配置。试验条件、样品数量和判定限值应按具体产品及适用标准确定。
| 检测对象 | 项目/参数 | 检测标准(方法) | |
|---|---|---|---|
| 序号 | 名称 | ||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 1 | 一般要求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1 |
| 2 | 标志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8.1 | |
| 3 | 制冷系统密封性能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1、6.3.1 | |
| 4 | 包装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8.4 | |
| 5 | 运转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2、6.3.2 | |
| 6 | 制冷量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3、6.3.3 | |
| 7 | 制冷消耗功率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4、6.3.4 | |
| 8 | 热泵制热量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5、6.3.5 | |
| 9 | 热泵制热消耗功率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6、6.3.6 | |
| 10 | 电热装置制热消耗功率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7、6.3.7 | |
| 11 | 热水盘管和蒸汽盘管供热量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8、6.3.8 组合式空调机组 GB/T 14294-2008 /7.5.6、附录E | |
| 12 | 性能指标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17、6.3.3、6.3.4、6.3.5、6.3.6 | |
| 13 | 噪声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19、6.3.18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JB/T 4330-1999 | |
| 14 | 最大运行制冷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9、6.3.9 | |
| 15 | 低温运行制冷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10、6.3.10 | |
| 16 | 最大运行制热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11、6.3.11 | |
| 17 | 低温运行制热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12、6.3.12 | |
| 18 | 凝露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13、6.3.13 | |
| 19 | 凝结水排除能力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14、6.3.14 | |
| 20 | 制热融霜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15、6.3.15 | |
| 21 | 部分负荷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16、6.3.16 | |
| 22 | 漏风率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18、6.3.17 组合式空调机组 GB/T 14294-2008 /7.5.4、附录C | |
| 23 | 水侧压力损失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3.20、6.3.20 | |
| 24 | 振动 | 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 GB/T 20738-2018 /5.1.12、6.3.19 | |
一般项目应先核对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的型号、结构、使用条件和实物配置,再确定后续性能与安全试验。外观、装配和随附资料应分别记录;整体检查合格不能代替各项定量试验。具体测量或检查应按所列条款执行,并记录样品状态及判断依据。
先核对机组铭牌、产品图纸、配置清单和实际接管接线,说明受检型号的压缩机、风机、水泵或加热装置哪些属于出厂配置。系统边界必须在性能试验前固定,避免中途改动影响后续数据。
把外观、可见安全状态和基本结构检查形成逐项记录,并把不适用的功能说明清楚。一般要求的核查是后续专门性能试验的起点,不应在报告中代替任何未实施的能力、能效或耐久项目。
标志与安全标识应与机组实物、额定参数及安装使用资料一致。应核对铭牌、警示信息、型号和电源参数,并记录不清晰或不完整的内容;仅提供电子版标签不能代替实物核查。委托单和报告应列明实际采用的方法、工况、结果与判定依据。
应把机组铭牌、制冷剂标识、接线标识、水路或风路方向与产品资料核对,说明本次受检配置和供电类别。具有室内外机或多功能段的系统,还需确认各部件型号之间的配套关系。
保存标识位置和清晰度照片,记录与说明书不一致的项目。标志完整有助于后续性能结果追溯,但不能代替实际能效、密封或安全评价。
密封项目关注制冷剂或水路在规定条件下是否泄漏。应先确认检测回路、试验介质、压力与保压程序,并记录接口和焊接部位的异常;运行正常不能代替专门的密封检验。具体测量或检查应按所列条款执行,并记录样品状态及判断依据。
屋顶式机组试前应记录制冷回路、出厂接口及现场连接状态,并结合室外安装特点检查易受振动的接头。对多回路机组,需确认各回路是否分别纳入检查。
结果应对应每个回路及可疑接头,保存检查方法、位置和异常处理记录。密封性能通过后仍需在实际运转和能力试验中观察系统状态。
包装检查关注运输和交付状态下机组及随机文件是否得到相应保护。需核对包装标记、附件固定及随附资料,记录运输损伤或遗漏;不应据此推断机组内部性能已经合格。委托单和报告应列明实际采用的方法、工况、结果与判定依据。
先核对包装上的型号、运输方向、附件和防护标识与实际机组是否一致。大型机组还应记录接口、翅片和易损部位在运输前后的防护情况,避免把运输损伤误归因于运行测试。
检查结果应保留包装、机组铭牌和附件清单的对应照片,并分别描述缺件、信息不符及防护不足。包装评价只针对本次样机和所列要求,不替代机组性能试验。
启动与运转应覆盖约定电源、控制模式和工作档位,观察压缩机、风机、水泵或阀件的配合状态。应记录启动异常、运行中保护动作和稳定情况;短时通电正常不等于容量或能效达到要求。具体测量或检查应按所列条款执行,并记录样品状态及判断依据。
应按产品允许的模式与连接方式启动机组,先记录控制设定、风量或水流状态、室内外部件及保护装置。若机组有多个压缩机或功能段,需说明本次运行覆盖的组合。
过程证据包括启动、稳定、模式切换和停机时的可见异常及控制响应;出现故障码要记录发生时点。运转正常不直接证明制冷量、能效或最大负荷性能符合要求。
供冷或制冷量应在约定名义工况下测得,记录空气侧进出风温湿度、风量及机组稳定状态。当机组存在多档风量、变频或多台室内机组合时,应注明实际配置;结果与耗电功率应分别报告。委托单和报告应列明实际采用的方法、工况、结果与判定依据。
测定制冷量前应核对机组运行模式、送回风或供回水边界、辅助装置状态及样机配置。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温度、流量和负荷达到可比较状态后,再按所列方法取得计算冷量所需的原始数据。
报告应把各测点读数、采用的计算路径、稳定区间和最终冷量对应到同一运行工况。若机组具备多档位、不同室内机组合或电加热辅助,应把受检组合单独列出;本项结果不能自动代表其他工况的能力。
耗电功率应与相应制冷、制热或待机状态配套测量,明确电源、控制档位及是否包括辅助电热和风机耗电。报告应区分输入电功率与供冷供热量,避免只报能效比而遗漏原始数据。具体测量或检查应按所列条款执行,并记录样品状态及判断依据。
制冷消耗功率要与同一制冷量工况配对,先确定压缩机、风机、水泵及控制器的计入边界。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不同风速、室内机台数或水侧流量会改变负载,测试中不得无记录地切换。
把输入电压、电流、实测功率与制冷能力的稳定区间对应记录;压缩机周期启停时应说明取值口径。报告需注明是总功率还是某支路读数,以便后续计算 EER 或其他适用指标。
供热或制热量应在约定制热工况下测得,记录空气侧进出风温湿度、风量及机组稳定状态。电辅助加热与压缩机制热的贡献需按方法区分,不能把两者未经说明地合并为单一输出。委托单和报告应列明实际采用的方法、工况、结果与判定依据。
测定热泵制热量前应核对机组运行模式、送回风或供回水边界、辅助装置状态及样机配置。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温度、流量和负荷达到可比较状态后,再按所列方法取得计算热量所需的原始数据。
报告应把各测点读数、采用的计算路径、稳定区间和最终热量对应到同一运行工况。若机组具备多档位、不同室内机组合或电加热辅助,应把受检组合单独列出;本项结果不能自动代表其他工况的能力。
耗电功率应与相应制冷、制热或待机状态配套测量,明确电源、控制档位及是否包括辅助电热和风机耗电。报告应区分输入电功率与供冷供热量,避免只报能效比而遗漏原始数据。具体测量或检查应按所列条款执行,并记录样品状态及判断依据。
热泵制热消耗功率应与制热量使用同一组工况,先明确压缩机、风机、水泵与除霜控制的运行状态。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若测试阶段发生除霜,应单独标记,避免把瞬时功率误作稳定制热读数。
记录整机输入功率随控制阶段的变化,同时保存供热量及辅助电热是否投入的信息。解释 COP 时须按本篇所列方法核对功率边界,不能把辅助电热关闭的读数用于另一种配置。
耗电功率应与相应制冷、制热或待机状态配套测量,明确电源、控制档位及是否包括辅助电热和风机耗电。报告应区分输入电功率与供冷供热量,避免只报能效比而遗漏原始数据。委托单和报告应列明实际采用的方法、工况、结果与判定依据。
本项只核查电热装置实际投入时的功率边界,先确认电加热器额定信息、控制联锁和压缩机或风机是否同时运行。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若机组有多个加热档位,委托单应标明受检档位,不把热泵制热功率计入电热部件读数。
记录加热器通断时点、对应电压电流和整机其他部件的状态,再按方法确定该装置的消耗功率。报告应把电热装置单项结果与总制热功率分开,避免重复计入能效计算。
热水盘管与蒸汽盘管的供热量应按实际配置分别测试,明确热媒种类、流量和进出口状态。两种盘管换热条件不同,不能把一项结果当成另一项的额定输出。本项列有2条标准或方法记录,应核对各文件的适用范围和组合方式,不宜因名称相同就视为可相互替代。
屋顶式机组的热水盘管与蒸汽盘管可能采用不同介质与控制方式,委托时应指明实际安装的是哪种盘管。记录盘管回路、风机档位和进入测试前的稳定状态,不能把两种盘管的结果合并。
报告应分别列出受检介质、进出口状态、风侧条件、供热量计算及异常情况;若只测试一种盘管,另一种不应出现在已完成项目中。现场蒸汽品质或水路配置与试验不同,结果也不能直接照搬。
性能指标需要结合屋顶式机组的制冷、制热、风量和耗功等实际配置逐项核对。应先确认适用的额定工况和产品型号,再分别报告基础测量数据与汇总评价结果。委托单和报告应列明实际采用的方法、工况、结果与判定依据。
屋顶式机组的性能指标应先拆解为本篇所列的能力、耗电和运行项目,逐项核对相同受检配置。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不能把铭牌声明直接当作实验室测得的整机性能。
报告应列出参与评价的基础测量、对应工况和判定文件,说明未测项目。某一名义工况达标不代表最大运行、漏风率或部分负荷项目也已得到验证。
噪声测量应明确机组安装方式、运行档位、测点与背景噪声。制冷与制热模式可能产生不同声学表现,报告需对应实际工况,不能用主观听感代替测量结果。本项列有2条标准或方法记录,应核对各文件的适用范围和组合方式,不宜因名称相同就视为可相互替代。
噪声测量先明确机组风机档位、压缩机是否运行及进出风连接,保持测点与背景声条件可复核。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对于多联机,还应写明开启的室内机组合。
逐测点记录声级、频繁出现的异响与对应运行阶段,区分风噪和结构传声的可能路径。报告结果不直接等于建筑房间中的实际声压级。
该运行项目应按指定的制冷或制热边界工况实施,观察机组能否稳定启动、维持运行及保护装置是否动作。应记录环境与水侧条件、运行时间和异常现象,不能由名义容量测试直接推断边界工况表现。委托单和报告应列明实际采用的方法、工况、结果与判定依据。
最大制冷或最大负荷检查要先定义本篇方法要求的环境与负载边界,确认风机、水泵和保护装置均为受检配置。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接近上限时应连续观察压缩机与控制状态,不能只在启动瞬间取样。
记录能力、输入功率、报警和保护动作的时间线,以及测试结束后的恢复情况。若机组因保护停机,应说明触发阶段和适用判据;结果不能外推到任意更严苛的现场环境。
该运行项目应按指定的制冷或制热边界工况实施,观察机组能否稳定启动、维持运行及保护装置是否动作。应记录环境与水侧条件、运行时间和异常现象,不能由名义容量测试直接推断边界工况表现。具体测量或检查应按所列条款执行,并记录样品状态及判断依据。
低温制冷应关注室外侧温度降低后压缩机、风机及控制策略能否维持规定的制冷状态。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试前记录防冻或冷凝控制的实际配置。
保存供冷能力、输入功率、保护动作及异常结冰位置,并说明恢复至常规工况后的功能。低温制冷与低温制热的控制目标不同,结论应分别报告。
该运行项目应按指定的制冷或制热边界工况实施,观察机组能否稳定启动、维持运行及保护装置是否动作。应记录环境与水侧条件、运行时间和异常现象,不能由名义容量测试直接推断边界工况表现。委托单和报告应列明实际采用的方法、工况、结果与判定依据。
最大制热工况应核对热泵模式、室外侧条件和辅助电热是否允许投入,并保持水侧或风侧负荷可追溯。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化霜若发生,应注明其与制热稳定阶段的先后关系。
报告要分别写明供热能力、耗电和保护动作,不把辅助电热产生的热量误记为热泵循环能力。测试后应复查能否恢复正常制热,结论仅适用于规定极限工况。
该运行项目应按指定的制冷或制热边界工况实施,观察机组能否稳定启动、维持运行及保护装置是否动作。应记录环境与水侧条件、运行时间和异常现象,不能由名义容量测试直接推断边界工况表现。具体测量或检查应按所列条款执行,并记录样品状态及判断依据。
低温制热应把热泵循环、室外换热器结霜及辅助热源状态分别记录。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如果样机进入融霜,要说明融霜阶段是否计入本项评价。
报告需要对应供热量、耗电、除霜与保护动作的时间线,确认回到正常制热后的状态。结果只覆盖规定低温工况,不得据此推断全部冬季天气下的供暖能力。
凝露试验关注机组外壳、送风部件或室内机表面在湿工况下是否出现不应有的结露。应说明进风温湿度、运行时间及观察部位,并与正常排出的凝结水区分。委托单和报告应列明实际采用的方法、工况、结果与判定依据。
凝露检查重点是机壳、风口、保温接缝及水管外表面的可见水迹,先固定环境湿度、风量和供冷状态。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排水盘内正常汇集的冷凝水与外表异常结露要分开记录。
对出现水珠的表面标记位置和出现时点,必要时对应附近的保温结构。报告只说明所测工况下的表面状态;即使未凝露,也不能推断排水通道一定畅通。
凝结水项目关注运行中形成的水能否按设计路径收集和排出。应核对凝水盘、排水坡度或排水泵配置,在相应湿工况下观察溢水、滴漏和停机后的残水情况。具体测量或检查应按所列条款执行,并记录样品状态及判断依据。
凝结水项目先检查接水盘、排水口、存水弯和安装坡度,记录风机档位及产生冷凝水的实际工况。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应把排水管是否属于随样提供的附件写清,避免把试验台外部管路问题归入机组。
记录排水流向、积水位置、滴漏时点和停机后的残留水,并拍摄受影响部位。排水正常只说明受检安装姿态下的处理能力,不能代替机壳凝露检查。
融霜项目应在约定低温高湿制热工况下观察结霜、除霜启动及恢复过程。需记录机组输出、停机或换向状态和冷凝水去向,不能只以是否出现霜层判断功能。委托单和报告应列明实际采用的方法、工况、结果与判定依据。
先确认机组具有相应热泵制热功能,并记录室外换热器、控制器和辅助加热装置状态。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进入化霜前的运行基线、化霜触发条件和恢复制热过程应连续留证。
把化霜期间的功率、温度、风机或水泵状态及异常停机对应到时间线,试后检查排水和结冰残留。一次规定工况的化霜表现不能直接推断所有湿度和室外温度组合下的运行情况。
变工况或部分负荷项目关注机组偏离名义条件后的性能变化。应预先约定水温、环境温度、负荷比例和控制策略,分别记录每个工况的数据;单点名义结果不能代表全年运行性能。具体测量或检查应按所列条款执行,并记录样品状态及判断依据。
部分负荷试验应记录压缩机或风机的调节方式、实际负荷点及控制策略。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在降低负荷后须确认机组进入可比较的运行阶段,而不是只截取刚调节后的过渡读数。
逐负荷点报告供冷或供热能力、输入功率与控制状态,并解释启停对数据的影响。该项目帮助了解负荷变化下的表现,与名义工况性能指标应分开列示。
漏风率关注屋顶机组风道或机箱在规定压差下的空气泄漏。应确定测试边界、开口封堵和测量压差,结果与风量项目不同,不能仅凭送风量推算。本项列有2条标准或方法记录,应核对各文件的适用范围和组合方式,不宜因名称相同就视为可相互替代。
检查风口、风管、风阀和过滤件的连接及开度,说明漏风率所对应的空气通路和测量截面。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测点布置应避开明显扰流或短路路径,风机档位与机外阻力需同步保存。
报告宜同时列出上游与下游读数、测试流量或风量、配置状态及计算后的漏风率结果。若风管、水泵或过滤件在测试中更换,应将数据分段,不能把不同连接条件下的结果直接拼接。
水侧阻力或压力损失需在指定水流量和温度条件下测得,明确供回水接口及回路。水过滤器、阀门和连接管的附加阻力应按方法界定,不能将现场系统总压损直接算作机组压损。具体测量或检查应按所列条款执行,并记录样品状态及判断依据。
核对进出水接口、阀门、流量计与测压点的相对位置,确认水侧压力损失针对的是哪一水路或盘管。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应同时记录介质状态和运行流量,避免以停机静态读数代替运行压损。
报告宜同时列出上游与下游读数、测试流量或风量、配置状态及计算后的水侧压力损失结果。若风管、水泵或过滤件在测试中更换,应将数据分段,不能把不同连接条件下的结果直接拼接。
振动试验应说明机组安装基础、压缩机与风机运行模式和测点位置。结构传振会受安装条件影响,报告应记录工况和测点,避免把运输中的振动要求与运行振动混淆。委托单和报告应列明实际采用的方法、工况、结果与判定依据。
振动试验应把机座、悬吊点、管路和风机或压缩机的运行状态一起记录,确认测点与支撑边界。户外安装接口、风管和机座构成实际试验边界,需与受检机组照片对应。管路松动或试验台共振会影响读数,需与机组自身振动区分。
保留各测点振动值、方向与频率或运行转速,并在异常时定位到风机、压缩机还是连接件。不同安装基座下的振动结果不能直接互换。
委托前可准备屋顶机组型号、风路与水路图、额定容量、电热或盘管配置、安装方式和运行工况,并确定拟做项目。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检测项目有哪些,去哪做?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测委托,并在送样前确认实际承检范围、适用标准版次、试验安排及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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