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测汽车用人造革的色牢度,找哪家实验室?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汽车用人造革的色牢度、雾化特性、耐磨性、耐折牢度、尺寸稳定性等检测委托,并在送样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所涉标准分别对应产品要求、试样制备或检测方法;选用时应逐项核对适用范围,不能把不同方法混作一项。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 检测对象 | 项目/参数 | 检测标准(方法) |
| 序号 | 名称 |
| 汽车用人造革 | 10 | 雾化特性 | 汽车内饰材料雾化特性测定 SAE J1756-2006 |
| 10 | 雾化特性 | 汽车内饰用材料雾化性能的测定 DIN 75201:2024 |
| 11 | 耐磨性 |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耐磨性能的测定 QB/T 2726-2005 |
| 11 | 耐磨性 | 纺织品 马丁代尔法织物耐磨性的测定 第2部分:试样破损的测定 ISO 12947-2:2016 |
| 12 | 色牢度 | 皮革 色牢度试验 迁移到聚合材料的色牢度 ISO 15701:2022 |
| 12 | 色牢度 |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第B06部分:耐高温人造光色牢度:氙弧灯试验 ISO 105-B06:2020 |
| 12 | 色牢度 |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0-2008 |
| 12 | 色牢度 |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ISO 105-X12:2016 |
| 12 | 色牢度 | 皮革 色牢度试验 往复式摩擦色牢度 ISO 11640:2018 |
| 13 | 耐折牢度 |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耐折牢度的测定 QB/T 2714-2018 |
| 13 | 耐折牢度 | 聚氯乙烯人造革 GB/T 8948-2008 5.14 |
| 13 | 耐折牢度 | 橡胶-或塑料-涂布-物理和机械测试-耐挠性测定 DIN EN ISO 32100:2019 |
| 14 | 尺寸稳定性 | 汽车织物材料尺寸稳定性测试方法 SAE J883-2022 |
| 14 | 尺寸稳定性 | 塑料薄膜的测试-尺寸稳定性的测定 DIN 53377:2024 |
| 15 | 邵氏硬度 | 塑料和硬质橡胶 用硬度计测定压痕硬度(邵尔硬度) ISO 868:2003 |
| 15 | 邵氏硬度 | 橡胶,硫化或热塑性塑料-硬度测试-第一部分: 邵氏硬度 DIN ISO 7619-1:2012 |
| 16 | 耐胺性 | 汽车用塑料卷材-耐胺测试程序 VDA 230-223:2015 |
| 17 | 耐低温 | 汽车用塑料卷材-耐低温试验 VDA 230-217:2018 |
雾化特性
汽车用人造革的“雾化特性”评价受检材料挥发组分在规定条件下凝结形成雾化沉积的表现。来源表列有SAE J1756-2006、DIN 75201:2024等汽车内饰材料方法;应按材料结构、受检面和对应文本的适用范围确定本次试验。
委托前应说明材料结构、用途、封存与开封状态、受检面与背面以及生产批次。应保留材料的受检面、背面、批次和封存状态,并按来源方法确认加热、冷凝表面和观察或称量条件。就汽车用人造革的雾化特性而言,来源方法中“汽车内饰材料雾化特性测定”(SAE J1756-2006)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汽车内饰用材料雾化性能的测定”(DIN 75201:2024)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须写明实际采用的是光学、重量还是其他规定的雾化结果及其单位,不把雾化值当作外观色差。对复合材料应注明实际测到的是表层、基布还是整体试样;方法适用条件与车用产品的验收要求应分别核对,不能仅凭材料名称作合格判断。
耐磨性
汽车用人造革的“耐磨性”反映受检部位在规定作用方式下的力学或结构表现。来源表同时可能引用纺织品、皮革、橡胶或塑料等不同材料的方法;QB/T 2726-2005、ISO 12947-2:2016的使用应以样品基材、涂层结构和标准适用范围为准。
委托前应说明材料结构、用途、颜色、受检面与背面以及生产批次。应标记材料方向、受力位置和实际试样结构,并按相应方法确认制样尺寸、夹持或作用方式及试验条件。就汽车用人造革的耐磨性而言,来源方法中“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耐磨性能的测定”(QB/T 2726-2005)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纺织品 马丁代尔法织物耐磨性的测定 第2部分:试样破损的测定”(ISO 12947-2:2016)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需对应试样方向、受力位置和失效状态给出结果,不把不同结构或不同方法下的数值直接并为一项。对复合材料应注明实际测到的是表层、基布还是整体试样;方法适用条件与车用产品的验收要求应分别核对,不能仅凭材料名称作合格判断。
色牢度
汽车用人造革的“色牢度”核查受检样品在规定观察或处理条件下的外观、信息或感官相关表现。来源表同时可能引用纺织品、皮革、橡胶或塑料等不同材料的方法;ISO 15701:2022、ISO 105-B06:2020、GB/T 3920-2008的使用应以样品基材、涂层结构和标准适用范围为准。
委托前应说明材料结构、用途、颜色、受检面与背面以及生产批次。应保留原始样、受检面或信息载体,并记录颜色、部位及处理前后对应关系;具体评价条件以表列方法为准。就汽车用人造革的色牢度而言,来源方法中“皮革 色牢度试验 迁移到聚合材料的色牢度”(ISO 15701:2022)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第B06部分:耐高温人造光色牢度:氙弧灯试验”(ISO 105-B06:2020)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另有3条方法记录逐行列于上表,委托时需确认实际采用的条款。
报告应注明受检位置、观察或处理条件及所见结果;判定依据须另按适用产品要求核对。对复合材料应注明实际测到的是表层、基布还是整体试样;方法适用条件与车用产品的验收要求应分别核对,不能仅凭材料名称作合格判断。
耐折牢度
汽车用人造革的“耐折牢度”核对该项目在所列方法及指定样品上的实际检测结果。来源表同时可能引用纺织品、皮革、橡胶或塑料等不同材料的方法;QB/T 2714-2018、GB/T 8948-2008、DIN EN ISO 32100:2019的使用应以样品基材、涂层结构和标准适用范围为准。
委托前应说明材料结构、用途、颜色、受检面与背面以及生产批次。应明确试样种类、受检部位、状态和报告用途,再按表列方法确认取样、前处理、试验条件及记录要求。就汽车用人造革的耐折牢度而言,来源方法中“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耐折牢度的测定”(QB/T 2714-2018)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聚氯乙烯人造革”(GB/T 8948-2008)提供本项实际采用的标准依据;另有1条方法记录逐行列于上表,委托时需确认实际采用的条款。
报告只对应实际实施的方法、样品和项目,并写清结果名称、单位或判读方式及适用范围。对复合材料应注明实际测到的是表层、基布还是整体试样;方法适用条件与车用产品的验收要求应分别核对,不能仅凭材料名称作合格判断。
尺寸稳定性
汽车用人造革的“尺寸稳定性”核对该项目的尺寸、质量或数量结果与实际样品的对应关系。来源表同时可能引用纺织品、皮革、橡胶或塑料等不同材料的方法;SAE J883-2022、DIN 53377:2024的使用应以样品基材、涂层结构和标准适用范围为准。
委托前应说明材料结构、用途、颜色、受检面与背面以及生产批次。应记录样品批次、测量位置、状态及计算基准,依据表列方法确认调节条件、测点数量和有效读数。就汽车用人造革的尺寸稳定性而言,来源方法中“汽车织物材料尺寸稳定性测试方法”(SAE J883-2022)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塑料薄膜的测试-尺寸稳定性的测定”(DIN 53377:2024)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应标明结果单位、测量部位和统计或计算方式,避免以单个局部读数代表整批产品。对复合材料应注明实际测到的是表层、基布还是整体试样;方法适用条件与车用产品的验收要求应分别核对,不能仅凭材料名称作合格判断。
邵氏硬度
汽车用人造革的“邵氏硬度”反映受检部位在规定作用方式下的力学或结构表现。来源表同时可能引用纺织品、皮革、橡胶或塑料等不同材料的方法;ISO 868:2003、DIN ISO 7619-1:2012的使用应以样品基材、涂层结构和标准适用范围为准。
委托前应说明材料结构、用途、颜色、受检面与背面以及生产批次。应标记材料方向、受力位置和实际试样结构,并按相应方法确认制样尺寸、夹持或作用方式及试验条件。就汽车用人造革的邵氏硬度而言,来源方法中“塑料和硬质橡胶 用硬度计测定压痕硬度(邵尔硬度)”(ISO 868:2003)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橡胶,硫化或热塑性塑料-硬度测试-第一部分: 邵氏硬度”(DIN ISO 7619-1:2012)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需对应试样方向、受力位置和失效状态给出结果,不把不同结构或不同方法下的数值直接并为一项。对复合材料应注明实际测到的是表层、基布还是整体试样;方法适用条件与车用产品的验收要求应分别核对,不能仅凭材料名称作合格判断。
耐胺性
汽车用人造革的“耐胺性”核对该项目在所列方法及指定样品上的实际检测结果。来源表同时可能引用纺织品、皮革、橡胶或塑料等不同材料的方法;VDA 230-223:2015的使用应以样品基材、涂层结构和标准适用范围为准。
委托前应说明材料结构、用途、颜色、受检面与背面以及生产批次。应明确试样种类、受检部位、状态和报告用途,再按表列方法确认取样、前处理、试验条件及记录要求。就汽车用人造革的耐胺性而言,来源方法中“汽车用塑料卷材-耐胺测试程序”(VDA 230-223:2015)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只对应实际实施的方法、样品和项目,并写清结果名称、单位或判读方式及适用范围。对复合材料应注明实际测到的是表层、基布还是整体试样;方法适用条件与车用产品的验收要求应分别核对,不能仅凭材料名称作合格判断。
耐低温
汽车用人造革的“耐低温”核对该项目在所列方法及指定样品上的实际检测结果。来源表同时可能引用纺织品、皮革、橡胶或塑料等不同材料的方法;VDA 230-217:2018的使用应以样品基材、涂层结构和标准适用范围为准。
委托前应说明材料结构、用途、颜色、受检面与背面以及生产批次。应明确试样种类、受检部位、状态和报告用途,再按表列方法确认取样、前处理、试验条件及记录要求。就汽车用人造革的耐低温而言,来源方法中“汽车用塑料卷材-耐低温试验”(VDA 230-217:2018)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只对应实际实施的方法、样品和项目,并写清结果名称、单位或判读方式及适用范围。对复合材料应注明实际测到的是表层、基布还是整体试样;方法适用条件与车用产品的验收要求应分别核对,不能仅凭材料名称作合格判断。
委托前可准备汽车用人造革的基材与涂层结构、颜色、用途、受检面和生产批次,并明确本次要做的色牢度、雾化特性、耐磨性等具体项目。想测汽车用人造革的色牢度,找哪家实验室?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测委托,收到样品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取样部位和样品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