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皮革/毛皮的重金属检测,去哪家实验室?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皮革/毛皮的重金属、拉伸负荷、甲醛含量、剥离负荷、富马酸二甲酯等检测委托,并在送样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所涉标准分别对应产品要求、试样制备或检测方法;选用时应逐项核对适用范围,不能把不同方法混作一项。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 检测对象 | 项目/参数 | 检测标准(方法) |
| 序号 | 名称 |
| 皮革/毛皮 | 17 | 拉伸负荷 | 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GB/T 38612-2020 A法 |
| 18 | 甲醛含量 | 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1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9941.1-2019 |
| 18 | 甲醛含量 | 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分光光度法 GB/T 19941.2-2019 |
| 18 | 甲醛含量 |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甲醛含量的测定 GB/T 19941-2005 |
| 19 | 剥离负荷 | 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 GB/T 8808-1988 |
| 20 | 富马酸二甲酯 |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富马酸二甲酯含量的测定 GB/T 26702-2011 |
| 21 | 可萃取金属 | 皮革和毛皮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 GB/T 22930.1-2021 |
| 21 | 可萃取金属 | 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 ISO 17072-1:2019 |
| 21 | 可萃取金属 | 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 EN ISO 17072-1:2019 |
| 21 | 可萃取金属 | 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 BS EN ISO 17072-1:2019 |
| 21 | 可萃取金属 | 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 DIN EN ISO 17072-1:2019-07 |
| 22 | 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 | 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GB/T 38612-2020 A法 |
| 23 | 重金属 |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GB/T 22930-2008 |
| 24 | 宽度收缩率 | 聚氨酯人造革 GB/T 8949-2025 6.12 |
| 25 | 金属总量 | 皮革和毛皮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2部分:金属总量 GB/T 22930.2-2021 |
| 25 | 金属总量 | 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2部分:总金属含量 ISO 17072-2:2022 |
| 25 | 金属总量 | 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2部分:总金属含量 EN ISO 17072-2:2022 |
| 25 | 金属总量 | 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2部分:总金属含量 BS EN ISO 17072-2:2022 |
| 25 | 金属总量 | 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2部分:总金属含量 DIN EN ISO 17072-2:2019 |
拉伸负荷
皮革/毛皮的“拉伸负荷”反映受检部位在规定作用方式下的力学或结构表现。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38612-2020,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标记材料方向、受力位置和实际试样结构,并按相应方法确认制样尺寸、夹持或作用方式及试验条件。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拉伸负荷而言,来源方法中“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的测定”(GB/T 38612-2020)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需对应试样方向、受力位置和失效状态给出结果,不把不同结构或不同方法下的数值直接并为一项。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甲醛含量
皮革/毛皮的“甲醛含量”用于核对所列目标物或组分在送检样品中的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19941.1-2019、GB/T 19941.2-2019、GB/T 19941-2005,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事先确认目标物名称、样品基质及取样部位,按对应方法确定前处理、定量范围和结果单位。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甲醛含量而言,来源方法中“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1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9941.1-2019)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分光光度法”(GB/T 19941.2-2019)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另有1条方法记录逐行列于上表,委托时需确认实际采用的条款。
报告逐项给出目标物、方法编号和结果单位;未检出时应结合该方法的检出或定量限解释。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剥离负荷
皮革/毛皮的“剥离负荷”反映受检部位在规定作用方式下的力学或结构表现。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8808-1988,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标记材料方向、受力位置和实际试样结构,并按相应方法确认制样尺寸、夹持或作用方式及试验条件。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剥离负荷而言,来源方法中“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GB/T 8808-1988)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需对应试样方向、受力位置和失效状态给出结果,不把不同结构或不同方法下的数值直接并为一项。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富马酸二甲酯
皮革/毛皮的“富马酸二甲酯”用于核对所列目标物或组分在送检样品中的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26702-2011,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事先确认目标物名称、样品基质及取样部位,按对应方法确定前处理、定量范围和结果单位。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富马酸二甲酯而言,来源方法中“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富马酸二甲酯含量的测定”(GB/T 26702-2011)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逐项给出目标物、方法编号和结果单位;未检出时应结合该方法的检出或定量限解释。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可萃取金属
皮革/毛皮的“可萃取金属”用于核对所列目标物或组分在送检样品中的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22930.1-2021、ISO 17072-1:2019、EN ISO 17072-1:2019,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事先确认目标物名称、样品基质及取样部位,按对应方法确定前处理、定量范围和结果单位。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可萃取金属而言,来源方法中“皮革和毛皮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GB/T 22930.1-2021)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ISO 17072-1:2019)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另有3条方法记录逐行列于上表,委托时需确认实际采用的条款。
报告逐项给出目标物、方法编号和结果单位;未检出时应结合该方法的检出或定量限解释。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
皮革/毛皮的“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反映受检部位在规定作用方式下的力学或结构表现。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38612-2020,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标记材料方向、受力位置和实际试样结构,并按相应方法确认制样尺寸、夹持或作用方式及试验条件。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而言,来源方法中“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的测定”(GB/T 38612-2020)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需对应试样方向、受力位置和失效状态给出结果,不把不同结构或不同方法下的数值直接并为一项。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重金属
皮革/毛皮的“重金属”用于核对所列目标物或组分在送检样品中的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22930-2008,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事先确认目标物名称、样品基质及取样部位,按对应方法确定前处理、定量范围和结果单位。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重金属而言,来源方法中“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GB/T 22930-2008)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逐项给出目标物、方法编号和结果单位;未检出时应结合该方法的检出或定量限解释。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宽度收缩率
皮革/毛皮的“宽度收缩率”核对该项目的尺寸、质量或数量结果与实际样品的对应关系。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8949-2025,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记录样品批次、测量位置、状态及计算基准,依据表列方法确认调节条件、测点数量和有效读数。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宽度收缩率而言,来源方法中“聚氨酯人造革”(GB/T 8949-2025)提供本项实际采用的标准依据。
报告应标明结果单位、测量部位和统计或计算方式,避免以单个局部读数代表整批产品。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金属总量
皮革/毛皮的“金属总量”用于核对所列目标物或组分在送检样品中的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22930.2-2021、ISO 17072-2:2022、EN ISO 17072-2:2022,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事先确认目标物名称、样品基质及取样部位,按对应方法确定前处理、定量范围和结果单位。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金属总量而言,来源方法中“皮革和毛皮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2部分:金属总量”(GB/T 22930.2-2021)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2部分:总金属含量”(ISO 17072-2:2022)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另有3条方法记录逐行列于上表,委托时需确认实际采用的条款。
报告逐项给出目标物、方法编号和结果单位;未检出时应结合该方法的检出或定量限解释。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委托前可准备皮革/毛皮的材质类别、表面或毛被部位、复合层次、生产批次及处理状态,并明确本次要做的重金属、拉伸负荷、甲醛含量等具体项目。要做皮革/毛皮的重金属检测,去哪家实验室?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测委托,收到样品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取样部位和样品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