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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皮革/毛皮的重金属检测,去哪家实验室?|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发布时间: 2026-09-30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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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皮革/毛皮的重金属检测,去哪家实验室?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皮革/毛皮的重金属、拉伸负荷、甲醛含量、剥离负荷、富马酸二甲酯等检测委托,并在送样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所涉标准分别对应产品要求、试样制备或检测方法;选用时应逐项核对适用范围,不能把不同方法混作一项。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检测对象项目/参数检测标准(方法)
序号名称
皮革/毛皮17拉伸负荷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GB/T 38612-2020 A法
18甲醛含量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1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9941.1-2019
18甲醛含量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分光光度法 GB/T 19941.2-2019
18甲醛含量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甲醛含量的测定 GB/T 19941-2005
19剥离负荷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 GB/T 8808-1988
20富马酸二甲酯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富马酸二甲酯含量的测定 GB/T 26702-2011
21可萃取金属皮革和毛皮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 GB/T 22930.1-2021
21可萃取金属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 ISO 17072-1:2019
21可萃取金属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 EN ISO 17072-1:2019
21可萃取金属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 BS EN ISO 17072-1:2019
21可萃取金属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 DIN EN ISO 17072-1:2019-07
22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GB/T 38612-2020 A法
23重金属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GB/T 22930-2008
24宽度收缩率聚氨酯人造革 GB/T 8949-2025 6.12
25金属总量皮革和毛皮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2部分:金属总量 GB/T 22930.2-2021
25金属总量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2部分:总金属含量 ISO 17072-2:2022
25金属总量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2部分:总金属含量 EN ISO 17072-2:2022
25金属总量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2部分:总金属含量 BS EN ISO 17072-2:2022
25金属总量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2部分:总金属含量 DIN EN ISO 17072-2:2019

拉伸负荷

皮革/毛皮的“拉伸负荷”反映受检部位在规定作用方式下的力学或结构表现。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38612-2020,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标记材料方向、受力位置和实际试样结构,并按相应方法确认制样尺寸、夹持或作用方式及试验条件。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拉伸负荷而言,来源方法中“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的测定”(GB/T 38612-2020)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需对应试样方向、受力位置和失效状态给出结果,不把不同结构或不同方法下的数值直接并为一项。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甲醛含量

皮革/毛皮的“甲醛含量”用于核对所列目标物或组分在送检样品中的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19941.1-2019、GB/T 19941.2-2019、GB/T 19941-2005,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事先确认目标物名称、样品基质及取样部位,按对应方法确定前处理、定量范围和结果单位。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甲醛含量而言,来源方法中“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1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9941.1-2019)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分光光度法”(GB/T 19941.2-2019)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另有1条方法记录逐行列于上表,委托时需确认实际采用的条款。

报告逐项给出目标物、方法编号和结果单位;未检出时应结合该方法的检出或定量限解释。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剥离负荷

皮革/毛皮的“剥离负荷”反映受检部位在规定作用方式下的力学或结构表现。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8808-1988,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标记材料方向、受力位置和实际试样结构,并按相应方法确认制样尺寸、夹持或作用方式及试验条件。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剥离负荷而言,来源方法中“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GB/T 8808-1988)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需对应试样方向、受力位置和失效状态给出结果,不把不同结构或不同方法下的数值直接并为一项。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富马酸二甲酯

皮革/毛皮的“富马酸二甲酯”用于核对所列目标物或组分在送检样品中的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26702-2011,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事先确认目标物名称、样品基质及取样部位,按对应方法确定前处理、定量范围和结果单位。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富马酸二甲酯而言,来源方法中“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富马酸二甲酯含量的测定”(GB/T 26702-2011)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逐项给出目标物、方法编号和结果单位;未检出时应结合该方法的检出或定量限解释。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可萃取金属

皮革/毛皮的“可萃取金属”用于核对所列目标物或组分在送检样品中的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22930.1-2021、ISO 17072-1:2019、EN ISO 17072-1:2019,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事先确认目标物名称、样品基质及取样部位,按对应方法确定前处理、定量范围和结果单位。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可萃取金属而言,来源方法中“皮革和毛皮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GB/T 22930.1-2021)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ISO 17072-1:2019)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另有3条方法记录逐行列于上表,委托时需确认实际采用的条款。

报告逐项给出目标物、方法编号和结果单位;未检出时应结合该方法的检出或定量限解释。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

皮革/毛皮的“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反映受检部位在规定作用方式下的力学或结构表现。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38612-2020,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标记材料方向、受力位置和实际试样结构,并按相应方法确认制样尺寸、夹持或作用方式及试验条件。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而言,来源方法中“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的测定”(GB/T 38612-2020)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需对应试样方向、受力位置和失效状态给出结果,不把不同结构或不同方法下的数值直接并为一项。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重金属

皮革/毛皮的“重金属”用于核对所列目标物或组分在送检样品中的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22930-2008,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事先确认目标物名称、样品基质及取样部位,按对应方法确定前处理、定量范围和结果单位。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重金属而言,来源方法中“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GB/T 22930-2008)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逐项给出目标物、方法编号和结果单位;未检出时应结合该方法的检出或定量限解释。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宽度收缩率

皮革/毛皮的“宽度收缩率”核对该项目的尺寸、质量或数量结果与实际样品的对应关系。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8949-2025,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记录样品批次、测量位置、状态及计算基准,依据表列方法确认调节条件、测点数量和有效读数。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宽度收缩率而言,来源方法中“聚氨酯人造革”(GB/T 8949-2025)提供本项实际采用的标准依据。

报告应标明结果单位、测量部位和统计或计算方式,避免以单个局部读数代表整批产品。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金属总量

皮革/毛皮的“金属总量”用于核对所列目标物或组分在送检样品中的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22930.2-2021、ISO 17072-2:2022、EN ISO 17072-2:2022,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受检表面、背面及可能存在的涂饰或复合层、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事先确认目标物名称、样品基质及取样部位,按对应方法确定前处理、定量范围和结果单位。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皮革/毛皮的金属总量而言,来源方法中“皮革和毛皮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2部分:金属总量”(GB/T 22930.2-2021)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皮革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2部分:总金属含量”(ISO 17072-2:2022)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另有3条方法记录逐行列于上表,委托时需确认实际采用的条款。

报告逐项给出目标物、方法编号和结果单位;未检出时应结合该方法的检出或定量限解释。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委托前可准备皮革/毛皮的材质类别、表面或毛被部位、复合层次、生产批次及处理状态,并明确本次要做的重金属、拉伸负荷、甲醛含量等具体项目。要做皮革/毛皮的重金属检测,去哪家实验室?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测委托,收到样品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取样部位和样品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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