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家实验室受理鞋类的富马酸二甲酯检测?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鞋类的富马酸二甲酯、针尖和断针、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含氯苯酚等检测委托,并在送样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所涉标准分别对应产品要求、试样制备或检测方法;选用时应逐项核对适用范围,不能把不同方法混作一项。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 检测对象 | 项目/参数 | 检测标准(方法) |
| 序号 | 名称 |
| 鞋类 | | 全部参数 | 鞋类通用安全要求 GB 25038-2024 |
| 1 | 针尖和断针 | 鞋类通用安全要求 GB 25038-2024 5.1 |
| 2 | 甲醛含量 |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2912.1-2009 |
| 2 | 甲醛含量 | 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1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9941.1-2019 |
| 2 | 甲醛含量 | 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分光光度法 GB/T 19941.2-2019 |
| 3 |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17592-2024 |
| 3 |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19942-2019 |
| 4 | 富马酸二甲酯 | 鞋类 化学试验方法 富马酸二甲酯(DMF)的测定 GB/T 26713-2011 |
| 5 | 含氯苯酚 |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含氯苯酚的测定 GB/T 22808-2021 |
| 6 | 邻苯二甲酸酯 | 鞋类 化学试验方法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第1部分:溶剂萃取法 GB/T 32440.1-2023 |
| 7 | 短链氯化石蜡 |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GB/T 38405-2019 |
| 8 | 含氯苯酚 | 纺织品 含氯苯酚的测定 第1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8414.1-2006 |
| 9 | 六价铬 |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六价铬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T 22807-2019 |
全部参数
鞋类的“全部参数”核对该项目在所列方法及指定样品上的实际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 25038-2024,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鞋帮、鞋底或连接部位等实际受检部件、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明确试样种类、受检部位、状态和报告用途,再按表列方法确认取样、前处理、试验条件及记录要求。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鞋类的全部参数而言,来源方法中“鞋类通用安全要求”(GB 25038-2024)用于核对该产品的项目范围及适用条款。
报告只对应实际实施的方法、样品和项目,并写清结果名称、单位或判读方式及适用范围。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针尖和断针
鞋类的“针尖和断针”核对该项目在所列方法及指定样品上的实际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 25038-2024,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鞋帮、鞋底或连接部位等实际受检部件、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明确试样种类、受检部位、状态和报告用途,再按表列方法确认取样、前处理、试验条件及记录要求。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鞋类的针尖和断针而言,来源方法中“鞋类通用安全要求”(GB 25038-2024)用于核对该产品的项目范围及适用条款。
报告只对应实际实施的方法、样品和项目,并写清结果名称、单位或判读方式及适用范围。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甲醛含量
鞋类的“甲醛含量”用于核对所列目标物或组分在送检样品中的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2912.1-2009、GB/T 19941.1-2019、GB/T 19941.2-2019,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鞋帮、鞋底或连接部位等实际受检部件、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事先确认目标物名称、样品基质及取样部位,按对应方法确定前处理、定量范围和结果单位。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鞋类的甲醛含量而言,来源方法中“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 2912.1-2009)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1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9941.1-2019)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另有1条方法记录逐行列于上表,委托时需确认实际采用的条款。
报告逐项给出目标物、方法编号和结果单位;未检出时应结合该方法的检出或定量限解释。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鞋类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核对该项目在所列方法及指定样品上的实际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17592-2024、GB/T 19942-2019,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鞋帮、鞋底或连接部位等实际受检部件、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明确试样种类、受检部位、状态和报告用途,再按表列方法确认取样、前处理、试验条件及记录要求。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鞋类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而言,来源方法中“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17592-2024)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19942-2019)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只对应实际实施的方法、样品和项目,并写清结果名称、单位或判读方式及适用范围。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富马酸二甲酯
鞋类的“富马酸二甲酯”用于核对所列目标物或组分在送检样品中的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26713-2011,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鞋帮、鞋底或连接部位等实际受检部件、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事先确认目标物名称、样品基质及取样部位,按对应方法确定前处理、定量范围和结果单位。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鞋类的富马酸二甲酯而言,来源方法中“鞋类 化学试验方法 富马酸二甲酯(DMF)的测定”(GB/T 26713-2011)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逐项给出目标物、方法编号和结果单位;未检出时应结合该方法的检出或定量限解释。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含氯苯酚
鞋类的“含氯苯酚”核对该项目在所列方法及指定样品上的实际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22808-2021、GB/T 18414.1-2006,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鞋帮、鞋底或连接部位等实际受检部件、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明确试样种类、受检部位、状态和报告用途,再按表列方法确认取样、前处理、试验条件及记录要求。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鞋类的含氯苯酚而言,来源方法中“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含氯苯酚的测定”(GB/T 22808-2021)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纺织品 含氯苯酚的测定 第1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18414.1-2006)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只对应实际实施的方法、样品和项目,并写清结果名称、单位或判读方式及适用范围。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邻苯二甲酸酯
鞋类的“邻苯二甲酸酯”用于核对所列目标物或组分在送检样品中的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32440.1-2023,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鞋帮、鞋底或连接部位等实际受检部件、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事先确认目标物名称、样品基质及取样部位,按对应方法确定前处理、定量范围和结果单位。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鞋类的邻苯二甲酸酯而言,来源方法中“鞋类 化学试验方法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第1部分:溶剂萃取法”(GB/T 32440.1-2023)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逐项给出目标物、方法编号和结果单位;未检出时应结合该方法的检出或定量限解释。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短链氯化石蜡
鞋类的“短链氯化石蜡”核对该项目在所列方法及指定样品上的实际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38405-2019,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鞋帮、鞋底或连接部位等实际受检部件、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明确试样种类、受检部位、状态和报告用途,再按表列方法确认取样、前处理、试验条件及记录要求。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鞋类的短链氯化石蜡而言,来源方法中“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GB/T 38405-2019)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只对应实际实施的方法、样品和项目,并写清结果名称、单位或判读方式及适用范围。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六价铬
鞋类的“六价铬”核对该项目在所列方法及指定样品上的实际检测结果。本项来源记录涉及GB/T 22807-2019,应先核对该文本是否适用于具体产品和材料,不因项目名称相同就合并不同方法的结果。
送样时请说明鞋帮、鞋底或连接部位等实际受检部件、规格批次及使用状态。应明确试样种类、受检部位、状态和报告用途,再按表列方法确认取样、前处理、试验条件及记录要求。若表中存在多个方法,应逐一确认试验路径与报告用途。就鞋类的六价铬而言,来源方法中“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六价铬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T 22807-2019)用于本项的试验、评定或分析程序。
报告只对应实际实施的方法、样品和项目,并写清结果名称、单位或判读方式及适用范围。结果应与实际采用的方法、样品状态及受检部位一一对应;需要判定时另按适用的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核对。
委托前可准备鞋类的鞋型或部件、尺码、材质、生产批次和实际使用状态,并明确本次要做的富马酸二甲酯、针尖和断针、甲醛含量等具体项目。哪家实验室受理鞋类的富马酸二甲酯检测?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测委托,收到样品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取样部位和样品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