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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镜的眼杯的附着力可以在哪家实验室做?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泳镜的眼杯的附着力、最小光学孔径、视野、颞缘透镜、防雾等检测委托,并在送样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所涉标准分别对应产品要求、试样制备或检测方法;选用时应逐项核对适用范围,不能把不同方法混作一项。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 检测对象 | 项目/参数 | 检测标准(方法) | |
|---|---|---|---|
| 序号 | 名称 | ||
| 泳镜 | 21 | 最小光学孔径 | 运动用眼睛和面部防护 第3部分:水面游泳用眼镜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ISO 18527-3:2020 9 |
| 22 | 视野 | 眼睛和面部防护--测试方法第 3 部分:物理和机械性能 ISO 18526-3:2020 6.2 | |
| 23 | 颞缘透镜 | 运动用眼睛和面部防护 第3部分:水面游泳用眼镜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ISO 18527-3:2020 9.3 | |
| 24 | 防雾 | 眼睛和面部防护--测试方法第 3 部分:物理和机械性能 ISO 18526-3:2020 6.11 | |
| 25 | 泄露 | 运动用眼睛和面部防护 第3部分:水面游泳用眼镜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ISO 18527-3:2020 11.1 | |
| 26 | 眼镜抗压强度 | 运动用眼睛和面部防护 第3部分:水面游泳用眼镜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ISO 18527-3:2020 11.2 | |
| 27 | 眼杯的附着力 | 运动用眼睛和面部防护 第3部分:水面游泳用眼镜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ISO 18527-3:2020 11.3 | |
| 28 | 头带调节 | 运动用眼睛和面部防护 第3部分:水面游泳用眼镜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ISO 18527-3:2020 10.4.1 | |
| 29 | 头带滑移 | 运动用眼睛和面部防护 第3部分:水面游泳用眼镜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ISO 18527-3:2020 10.4.2 | |
| 30 | 头带耐断 | 运动用眼睛和面部防护 第3部分:水面游泳用眼镜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ISO 18527-3:2020 11.5 | |
| 31 | 鼻桥带的抗拉强度和防滑性的测定 | 运动用眼睛和面部防护 第3部分:水面游泳用眼镜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ISO 18527-3:2020 10.5 | |
| 32 | 生产商应提供的标签和信息 | 运动用眼睛和面部防护 第3部分:水面游泳用眼镜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ISO 18527-3:2020 12 | |
| 部分参数 | 运动用眼睛和面部防护 第3部分:水面游泳用眼镜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AS/NZS 18527-3:2022 | ||
| 1 | 结构 | 眼睛和面部防护--测试方法第 3 部分:物理和机械性能 ISO 18526-3:2020 6.1 | |
| 2 | 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 | 眼睛和面部防护--测试方法第 3 部分:物理和机械性能 ISO 18526-3:2020 6.6 | |
| 3 | 抗腐蚀 | 眼睛和面部保护.试验方法.第3部分:物理和机械性能 ISO 18526-3:2020 6.9 | |
| 4 | 头带或头箍 | 眼睛和面部防护--测试方法第 3 部分:物理和机械性能 ISO 18526-3:2020 6.5 | |
| 5 | 透射比的等级 | 眼睛和面部防护--测试方法第 3 部分:物理和机械性能 ISO 18526-3:2020 5.2 | |
| 6 | 透光率的均匀性和透光率匹配 | 眼睛和面部保护.试验方法.第2部分:物理光学特性 ISO 18526-2:2020 7.4, 7.5 | |
| 7 | 厚度变化引起的变化 | 眼睛和面部保护.试验方法.第2部分:物理光学特性 ISO 18526-2:2020 7.4.1.4 | |
| 8 | 光致变色 | 眼睛和面部保护.试验方法.第2部分:物理光学特性 ISO 18526-2:2020 16 | |
泳镜的“最小光学孔径”按本项目来源条款检查镜片、镜架或眼面防护件的实际设计、材料与装配状态。需准备完整实物、配件和制造商说明,区分受检零件与整件,保留涂层、连接及可调机构的信息。
将规定受检部位与实际结构逐一对照,核对材料或表面缺陷、安装和使用关系;条款要求测量或试验时按相应程序实施,纯结构、信息或选用要求则给出核对记录,不自行设定试验量。
报告说明检查位置、具体观察、实施范围和采用方法,对可选要求标明是否已声明并纳入委托。结构核对结果不能代替光谱、屈光或冲击防护的数据,产品用途判定需由各适用项目共同支持。
泳镜的“视野”核对完整眼面防护件的几何范围、佩戴定位或相应结构尺寸。需要提供镜片、镜架、头带和配件的实际组合,记录调节位置及适用头模或尺寸基准,防护区域不能只由镜片名义宽度决定。
按所列方法完成定位、尺寸测量或规定探测,检查保护区域、开口和调整状态与用途的对应关系。直接与间接通风应按实际路径区分;各测点、方向及边界须明确,避免用任意摆放姿态取得结果。
报告列出尺寸、受检范围或结构观察,配定位图或照片说明测量边界。覆盖、通风和视野结果与机械或光谱防护不同,整件防护判断应与已实施的其他适用项目一起核对。
泳镜的“颞缘透镜”核对完整眼面防护件的几何范围、佩戴定位或相应结构尺寸。需要提供镜片、镜架、头带和配件的实际组合,记录调节位置及适用头模或尺寸基准,防护区域不能只由镜片名义宽度决定。
按所列方法完成定位、尺寸测量或规定探测,检查保护区域、开口和调整状态与用途的对应关系。直接与间接通风应按实际路径区分;各测点、方向及边界须明确,避免用任意摆放姿态取得结果。
报告列出尺寸、受检范围或结构观察,配定位图或照片说明测量边界。覆盖、通风和视野结果与机械或光谱防护不同,整件防护判断应与已实施的其他适用项目一起核对。
泳镜的“防雾”关注镜片或滤镜在规定条件下对结雾的表现。应说明表面涂层、通风配置、镜片安装状态及清洁处理,防雾层状态和完整保护器通风方式需要保留,避免只测未装配的另一种表面。
按来源方法安排预处理和使结雾发生的规定条件,观察或测量方法定义的透视变化及终点,记录试样方向和受检面。不同方法的结雾环境及结果定义不得混用,测试过程应保留实际观察依据。
报告给出结雾或防雾结果、采用方法、处理状态和受检配置。该结果反映指定环境下的表现,不保证所有气候和佩戴条件下均无雾,清洁维护说明与其他防护项目应分别核对。
泳镜的“泄露”关注眼杯、密封边缘与规定佩戴配合状态。委托应准备完整装配的泳镜,说明尺寸、材质、镜片安装和可调结构,保存初始位置及实际使用说明;不同尺寸或头带配置应分别对应。
按规定头模或安装及水作用条件检查泄漏现象,保留调整与定位,不以材料防水代替完整泳镜密封表现。试样配置、作用方向与程序按表列文本确定,记录处理前后状态,不能把一种连接或密封试验用于代替所有机械与佩戴配合要求。
报告注明受检结构、定位、实施条件及具体结果,保留照片和所用方法。结果用于核对泳镜装配与功能,不自动保证所有水深、佩戴者或调整方式下的表现,光学性能和其他项目仍需独立评价。
泳镜的“眼镜抗压强度”关注眼杯、镜片与整体受力或附着结构。委托应准备完整装配的泳镜,说明尺寸、材质、镜片安装和可调结构,保存初始位置及实际使用说明;不同尺寸或头带配置应分别对应。
按本项目规定的连接或压缩作用检查保持、变形与损伤,受试位置与实际装配应一致。试样配置、作用方向与程序按表列文本确定,记录处理前后状态,不能把一种连接或密封试验用于代替所有机械与佩戴配合要求。
报告注明受检结构、定位、实施条件及具体结果,保留照片和所用方法。结果用于核对泳镜装配与功能,不自动保证所有水深、佩戴者或调整方式下的表现,光学性能和其他项目仍需独立评价。
泳镜的“眼杯的附着力”关注眼杯、镜片与整体受力或附着结构。委托应准备完整装配的泳镜,说明尺寸、材质、镜片安装和可调结构,保存初始位置及实际使用说明;不同尺寸或头带配置应分别对应。
按本项目规定的连接或压缩作用检查保持、变形与损伤,受试位置与实际装配应一致。试样配置、作用方向与程序按表列文本确定,记录处理前后状态,不能把一种连接或密封试验用于代替所有机械与佩戴配合要求。
报告注明受检结构、定位、实施条件及具体结果,保留照片和所用方法。结果用于核对泳镜装配与功能,不自动保证所有水深、佩戴者或调整方式下的表现,光学性能和其他项目仍需独立评价。
泳镜的“头带调节”关注头带、鼻桥及其调节连接的固定与受力状态。委托应准备完整装配的泳镜,说明尺寸、材质、镜片安装和可调结构,保存初始位置及实际使用说明;不同尺寸或头带配置应分别对应。
依对应方法实施调节、滑移、断裂或拉伸相关程序,分别记录连接移动、损伤及相应测量结果。试样配置、作用方向与程序按表列文本确定,记录处理前后状态,不能把一种连接或密封试验用于代替所有机械与佩戴配合要求。
报告注明受检结构、定位、实施条件及具体结果,保留照片和所用方法。结果用于核对泳镜装配与功能,不自动保证所有水深、佩戴者或调整方式下的表现,光学性能和其他项目仍需独立评价。
泳镜的“头带滑移”关注头带、鼻桥及其调节连接的固定与受力状态。委托应准备完整装配的泳镜,说明尺寸、材质、镜片安装和可调结构,保存初始位置及实际使用说明;不同尺寸或头带配置应分别对应。
依对应方法实施调节、滑移、断裂或拉伸相关程序,分别记录连接移动、损伤及相应测量结果。试样配置、作用方向与程序按表列文本确定,记录处理前后状态,不能把一种连接或密封试验用于代替所有机械与佩戴配合要求。
报告注明受检结构、定位、实施条件及具体结果,保留照片和所用方法。结果用于核对泳镜装配与功能,不自动保证所有水深、佩戴者或调整方式下的表现,光学性能和其他项目仍需独立评价。
泳镜的“头带耐断”关注头带、鼻桥及其调节连接的固定与受力状态。委托应准备完整装配的泳镜,说明尺寸、材质、镜片安装和可调结构,保存初始位置及实际使用说明;不同尺寸或头带配置应分别对应。
依对应方法实施调节、滑移、断裂或拉伸相关程序,分别记录连接移动、损伤及相应测量结果。试样配置、作用方向与程序按表列文本确定,记录处理前后状态,不能把一种连接或密封试验用于代替所有机械与佩戴配合要求。
报告注明受检结构、定位、实施条件及具体结果,保留照片和所用方法。结果用于核对泳镜装配与功能,不自动保证所有水深、佩戴者或调整方式下的表现,光学性能和其他项目仍需独立评价。
泳镜的“鼻桥带的抗拉强度和防滑性的测定”关注头带、鼻桥及其调节连接的固定与受力状态。委托应准备完整装配的泳镜,说明尺寸、材质、镜片安装和可调结构,保存初始位置及实际使用说明;不同尺寸或头带配置应分别对应。
依对应方法实施调节、滑移、断裂或拉伸相关程序,分别记录连接移动、损伤及相应测量结果。试样配置、作用方向与程序按表列文本确定,记录处理前后状态,不能把一种连接或密封试验用于代替所有机械与佩戴配合要求。
报告注明受检结构、定位、实施条件及具体结果,保留照片和所用方法。结果用于核对泳镜装配与功能,不自动保证所有水深、佩戴者或调整方式下的表现,光学性能和其他项目仍需独立评价。
泳镜的“生产商应提供的标签和信息”属于产品信息与实物的一致性核对,需准备完整装成镜、镜片或面罩及说明、包装和已声明的防护等级。应分别识别镜架、滤光片和完整保护器上的标记,避免把零件标识当作整件标识。
将用途、型号、透射类别或防护标记与产品结构及已有试验结果对照,核对标记位置、清晰性和制造商说明的使用边界。涉及清洁、储存、更换镜片或配件的内容,还需确认能与实际操作相匹配。
记录各处标识原文、包装或说明书页码及对应产品,发现缺失或不一致时保留照片。该项给出信息核对结果,不能替代对应光谱、冲击或环境试验,也不凭标记本身证明实际防护能力。
泳镜的“部分参数”应先确认泳镜的镜片类别、眼杯、密封、鼻桥及头带配置。需要说明处方或非处方状态、颜色、涂层、尺寸和实际用途,保留左右镜片与装配关系,来源范围应细化为逐项可核验的清单。
按表列标准核对光谱或屈光、观察区域和适用机械项目,并根据真实条款评价眼杯固定、头带调节与密封等要求。光学测量和装配结构需要分别对应,不能以镜片过滤结果概括完整泳镜表现。
报告分别列出已实施项目、测量或佩戴定位、样品状态和结果,未实施或不适用要求保留说明。范围表述不能直接作为全部符合性或潜水用途的保证,实际委托应对应明确项目及判定依据。
泳镜的“结构”按本项目来源条款检查镜片、镜架或眼面防护件的实际设计、材料与装配状态。需准备完整实物、配件和制造商说明,区分受检零件与整件,保留涂层、连接及可调机构的信息。
将规定受检部位与实际结构逐一对照,核对材料或表面缺陷、安装和使用关系;条款要求测量或试验时按相应程序实施,纯结构、信息或选用要求则给出核对记录,不自行设定试验量。
报告说明检查位置、具体观察、实施范围和采用方法,对可选要求标明是否已声明并纳入委托。结构核对结果不能代替光谱、屈光或冲击防护的数据,产品用途判定需由各适用项目共同支持。
泳镜的“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核对镜片、镜架或眼面防护部件的材料及表面状态。应说明基材、涂层、加工和装配,保留受检区域及清洁状态,区分表面划痕、异物、气泡、裂纹和连接加工缺陷。
按所列方法的观察方式、受检区域及照明等条件检查样品,必要时配合规定测量,记录缺陷位置和形态。材料声明与实物核对分别保留,不仅凭远距离外观判断全部表面质量或光学影响。
报告逐项说明观察范围、表面缺陷或材料一致性,并附必要照片和所用方法。表面质量结果不自动代替屈光、散射、透射或机械强度,是否需要相关性能复核应依产品用途与发现的问题确定。
泳镜的“抗腐蚀”核对镜架、金属部件或防护件在规定腐蚀介质下的表面及结构状态。需要说明基材、镀层、焊接或连接方式和受检位置,实际佩戴接触面及暴露部件应按方法确定。
依所列文本实施汗液或对应腐蚀处理,保持处理前后样品对应,观察变色、腐蚀、涂层损伤以及方法要求的功能变化。汗液腐蚀与其他化学腐蚀不可自动互用,试验介质应与本项目来源一致。
报告保留受检面、介质、处理条件和损伤位置,必要时附照片。该项目用于材料或表面处理方案比较,不直接评价人体过敏,也不代替镍释放或其他受限物质项目,结论范围应按采用方法说明。
泳镜的“头带或头箍”核对完整眼面防护件的几何范围、佩戴定位或相应结构尺寸。需要提供镜片、镜架、头带和配件的实际组合,记录调节位置及适用头模或尺寸基准,防护区域不能只由镜片名义宽度决定。
按所列方法完成定位、尺寸测量或规定探测,检查保护区域、开口和调整状态与用途的对应关系。直接与间接通风应按实际路径区分;各测点、方向及边界须明确,避免用任意摆放姿态取得结果。
报告列出尺寸、受检范围或结构观察,配定位图或照片说明测量边界。覆盖、通风和视野结果与机械或光谱防护不同,整件防护判断应与已实施的其他适用项目一起核对。
泳镜的“透射比的等级”核对该项目对应波段的光谱透射和规定加权量。应说明镜片、滤光片或表列防护结构的类别、颜色、涂层及实际用途,保留方向、测量区域和适用的左右片关系;紫外、可见、蓝光与红外项目分别采用各自定义。
按表列方法测量规定光谱或位置的数据,确认参考基准、校准、测量方向和加权计算。直接光谱读数、加权透射比、吸收声明及相对衰减因子应分别表达,不能用单一波长或镜片颜色推定全波段表现。
报告注明受检区域、目标波段、计算量、单位及所用方法,涉及左右片或分类时保留分别结果。某项光学过滤结果不自动证明所有驾驶、焊接或职业防护用途,适用类别需按整体要求核对。
泳镜的“透光率的均匀性和透光率匹配”核对规定位置之间或左右片之间的透射一致性。应说明镜片、滤光片或表列防护结构的类别、颜色、涂层及实际用途,保留方向、测量区域和适用的左右片关系;紫外、可见、蓝光与红外项目分别采用各自定义。
按表列方法测量规定光谱或位置的数据,确认参考基准、校准、测量方向和加权计算。直接光谱读数、加权透射比、吸收声明及相对衰减因子应分别表达,不能用单一波长或镜片颜色推定全波段表现。
报告注明受检区域、目标波段、计算量、单位及所用方法,涉及左右片或分类时保留分别结果。某项光学过滤结果不自动证明所有驾驶、焊接或职业防护用途,适用类别需按整体要求核对。
泳镜的“厚度变化引起的变化”核对镜片厚度变化对透射表现的影响。需要提供镜片设计、材质、涂层、参考区域及厚度分布,区分由几何厚度造成的变化与着色或材料不均匀,不能把本项理解为只有厚度尺寸测量。
按来源方法测量相关透射与厚度,并采用正式文本定义的校正关系和适用条件处理数据。所需材料、表面或参考信息应与实际试样一致,不能自行假定所有镜片具有相同吸收或反射性质。
报告注明参考位置、厚度与透射数据、校正及采用方法,保留适用条件。结果用于解释该项目下的透射变化,不自动代替均匀性、左右片匹配或全部光谱要求,其他光学任务仍需分别评价。
泳镜的“光致变色”观察镜片在规定激活及恢复状态下的光谱或透射表现。样品需说明材料、底色、涂层和实际产品类型,并保留左右片或批次对应信息,初始状态和预处理对比较结果有实际影响。
按选定方法确认照射、温度、测量位置及激活前后状态,在规定时点测量并记录变化或恢复过程。不同测试温度、刺激光谱和时间安排不能直接混用,相关比值或透射结果应采用方法定义的计算方式。
报告分别给出受试状态、透射数据或规定变化指标,附实际实施条件和方法。结果支持变色性能核对,不能自动推定所有户外温度、车内光照或夜间驾驶场景下的表现,用途判定应另核适用要求。
委托前可准备泳镜的产品类别、规格批次、包装或安装状态和实际取样部位,并明确本次要做的眼杯的附着力、最小光学孔径、视野等具体项目。泳镜的眼杯的附着力可以在哪家实验室做?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查与试验委托。收到样品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取样部位和样品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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