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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水和废水的松节油,可按哪些标准测试?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水和废水的松节油、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甲醛等检测委托,并在委托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本页所列方法中,松节油对应HJ 866-2017,实际实施前应按各方法的适用范围与版次确定。所涉标准分别对应产品要求、试样制备或检测方法;选用时应逐项核对适用范围,不能把不同方法混作一项。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 检测对象 | 项目/参数 | 检测标准(方法) | |
|---|---|---|---|
| 序号 | 名称 | ||
| 水和废水 | 33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
| 34 | 石油类、动植物油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 |
| 35 | 挥发酚 |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3-2009 | |
| 36 | 甲醛 | 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HJ 601-2011 | |
| 37 | 苯胺类(苯胺类化合物) |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89-1989 | |
| 38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7494-1987 | |
| 39 | 总碱度 | 酸碱指示剂滴定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3.1.12(一) | |
| 40 | 重碳酸盐碱度 | 酸碱指示剂滴定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3.1.12(一) | |
| 41 | 碳酸盐碱度 | 酸碱指示剂滴定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3.1.12(一) | |
| 42 | 透明度 | 水质 透明度的测定 塞氏盘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3.1.5(二) | |
| 43 | 挥发性石油烃(C6-C9) | 水质 挥发性石油烃(C6-C9)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HJ 893-2017 | |
| 44 | 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 水质 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894-2017 | |
| 45 | 丁基黄原酸 | 水质 丁基黄原酸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96-2017 | |
| 46 | 松节油 | 水质 松节油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66-2017 | |
| 47 | 黄磷 | 水质 黄磷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01-2014 | |
| 48 | 3-羟基克百威 | 水质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HJ 827-2017 | |
水和废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用于测定水样在规定培养过程中由生物作用造成的相应耗氧量,了解可生物降解组分的综合表现。明确水体或排水类别、采样点和时间,按该项目方法选择容器、固定或冷藏等保存条件,核对样品代表性。
按稀释与接种方法确认样品保存及适用性,安排对应稀释、接种和培养并测定溶解氧变化,控制毒性、余氯、接种及空白对照,核对有效测定条件。按本节来源方法核对仪器校准、测量范围和过程条件,保留原始读数及相应质量控制记录。
报告BOD5、实际分法和有关对照,结果与化学需氧量或总有机碳不同;样品抑制或不适宜条件会影响解释,应保留方法要求的有效性记录。提供采样和保存信息,报告区分实际浓度与需换算的表达;总量、溶解态或特定形态的结果应按各自方法定义理解。报告列明所用依据、实测结果和相应单位,评价时核对实际介质、受检边界及适用要求,单项结果只对应已经实施的约定项目。
水和废水的石油类、动植物油用于分别测定水样按来源方法定义的油类指标,了解石油来源与动植物油相关的水质组分。明确水体或排水类别、采样点和时间,按该项目方法选择容器、固定或冷藏等保存条件,核对样品代表性。
按红外方法取得专用代表性样份并进行规定萃取,完成相应分离、校准和测量,控制器皿污染、乳化及溶剂空白,石油类与总萃取油的定义分别核对。按本节来源方法核对仪器校准、测量范围和过程条件,保留原始读数及相应质量控制记录。
报告实际检测的油类分项和单位,保存分离及计算关系;石油类与动植物油不能任意合并成单一石油污染结论,也不同于指定碳数段石油烃。提供采样和保存信息,报告区分实际浓度与需换算的表达;总量、溶解态或特定形态的结果应按各自方法定义理解。报告列明所用依据、实测结果和相应单位,评价时核对实际介质、受检边界及适用要求,单项结果只对应已经实施的约定项目。
水和废水的挥发酚用于测定水样按规定蒸馏及显色程序得到的挥发酚指标,了解所定义酚类污染的综合响应。明确水体或排水类别、采样点和时间,按该项目方法选择容器、固定或冷藏等保存条件,核对样品代表性。
按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方法安排保存、规定分离和反应,核对空白、校准及颜色或氧化还原干扰,保持样份与方法适用条件一致。按本节来源方法核对仪器校准、测量范围和过程条件,保留原始读数及相应质量控制记录。
报告挥发酚指标及结果表达,方法综合响应与单一苯酚或全部酚类定量不同;不同酚类响应差异和前处理范围需依方法解释。提供采样和保存信息,报告区分实际浓度与需换算的表达;总量、溶解态或特定形态的结果应按各自方法定义理解。报告列明所用依据、实测结果和相应单位,评价时核对实际介质、受检边界及适用要求,单项结果只对应已经实施的约定项目。
水和废水的甲醛用于定量检查水样中的甲醛目标,支持对应污染物或处理过程的水质质量复核。明确水体或排水类别、采样点和时间,按该项目方法选择容器、固定或冷藏等保存条件,核对样品代表性。
按乙酰丙酮分光方法安排规定制样与显色,核对校准、空白及其他颜色或反应组分干扰,保存过程避免目标变化并记录必要稀释。按本节来源方法核对仪器校准、测量范围和过程条件,保留原始读数及相应质量控制记录。
报告甲醛结果、单位和检出能力,水样方法不能直接套作空气采样结果;目标化合物测定与总有机碳、化学需氧量不同。提供采样和保存信息,报告区分实际浓度与需换算的表达;总量、溶解态或特定形态的结果应按各自方法定义理解。报告列明所用依据、实测结果和相应单位,评价时核对实际介质、受检边界及适用要求,单项结果只对应已经实施的约定项目。
水和废水的苯胺类(苯胺类化合物)用于检查水样按规定方法取得的苯胺类指标,了解来源所定义芳香胺组分的相关污染情况。明确水体或排水类别、采样点和时间,按该项目方法选择容器、固定或冷藏等保存条件,核对样品代表性。
依据来源偶氮分光方法安排样品处理、反应及校准,核对色泽、其他可反应组分和保存条件,确认报告指标与该分光体系的测定范围一致。按本节来源方法核对仪器校准、测量范围和过程条件,保留原始读数及相应质量控制记录。
保留反应与质量控制数据,结果按照方法定义的苯胺类表达;不能将这一综合指标直接理解为所有具体苯胺化合物逐一得到定量。提供采样和保存信息,报告区分实际浓度与需换算的表达;总量、溶解态或特定形态的结果应按各自方法定义理解。报告列明所用依据、实测结果和相应单位,评价时核对实际介质、受检边界及适用要求,单项结果只对应已经实施的约定项目。
水和废水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用于检查水样中按亚甲蓝方法定义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指标,了解相应洗涤或加工相关组分的综合响应。明确水体或排水类别、采样点和时间,按该项目方法选择容器、固定或冷藏等保存条件,核对样品代表性。
依方法完成规定反应、萃取和分光测量,核对萃取效率、空白、乳化及其他可反应物干扰,采样器具避免带入洗涤剂污染。按本节来源方法核对仪器校准、测量范围和过程条件,保留原始读数及相应质量控制记录。
报告方法定义、浓度和质量控制,亚甲蓝活性指标不代表所有表面活性剂或每种具体化合物均已测定,也不能用于替代非离子类项目。提供采样和保存信息,报告区分实际浓度与需换算的表达;总量、溶解态或特定形态的结果应按各自方法定义理解。报告列明所用依据、实测结果和相应单位,评价时核对实际介质、受检边界及适用要求,单项结果只对应已经实施的约定项目。
水和废水的总碱度用于测定水样按规定酸滴定终点取得的总碱度指标,了解水中接受酸的相关组分总体现象。明确水体或排水类别、采样点和时间,按该项目方法选择容器、固定或冷藏等保存条件,核对样品代表性。
依据所列指示剂滴定方法取得代表性样份,控制标准溶液校核、滴定终点和颜色干扰,避免不必要的气体交换,保留消耗量及换算数据。按本节来源方法核对仪器校准、测量范围和过程条件,保留原始读数及相应质量控制记录。
报告碱度的表示形式、单位和终点定义,总碱度与pH不同;不能仅凭总碱度数值确认所有碳酸盐形态或具体离子组成。提供采样和保存信息,报告区分实际浓度与需换算的表达;总量、溶解态或特定形态的结果应按各自方法定义理解。报告列明所用依据、实测结果和相应单位,评价时核对实际介质、受检边界及适用要求,单项结果只对应已经实施的约定项目。
水和废水的重碳酸盐碱度用于依据规定滴定及计算关系核对水样的重碳酸盐碱度分项,了解相应碱度组成。明确水体或排水类别、采样点和时间,按该项目方法选择容器、固定或冷藏等保存条件,核对样品代表性。
按来源指示剂滴定方法确认适用水样及终点,取得规定滴定数据并核对碱度分项计算条件,颜色、其他缓冲组分与气体交换应记录。按本节来源方法核对仪器校准、测量范围和过程条件,保留原始读数及相应质量控制记录。
保存分项计算、单位及假设条件,重碳酸盐碱度不是直接测得全部碳酸氢根的通用结果;解释需结合方法定义和其他碱度数据。提供采样和保存信息,报告区分实际浓度与需换算的表达;总量、溶解态或特定形态的结果应按各自方法定义理解。报告列明所用依据、实测结果和相应单位,评价时核对实际介质、受检边界及适用要求,单项结果只对应已经实施的约定项目。
水和废水的碳酸盐碱度用于依据规定滴定与计算关系检查水样的碳酸盐碱度分项,了解水样在对应定义下的碱度构成。明确水体或排水类别、采样点和时间,按该项目方法选择容器、固定或冷藏等保存条件,核对样品代表性。
按方法确认滴定终点和有关计算条件,取得准确样份与滴定数据,控制指示剂、标准溶液和颜色干扰,避免脱离适用条件任意归属碱度组分。按本节来源方法核对仪器校准、测量范围和过程条件,保留原始读数及相应质量控制记录。
记录碳酸盐碱度的计算关系与单位,报告需与总碱度及重碳酸盐碱度分别对应;不能只由pH推算或把碱度表达视为所有离子实际浓度。提供采样和保存信息,报告区分实际浓度与需换算的表达;总量、溶解态或特定形态的结果应按各自方法定义理解。报告列明所用依据、实测结果和相应单位,评价时核对实际介质、受检边界及适用要求,单项结果只对应已经实施的约定项目。
水和废水的透明度用于观察规定水体位置对塞氏盘的可见程度,为水体光学透明状况提供现场指标。明确水体或排水类别、采样点和时间,按该项目方法选择容器、固定或冷藏等保存条件,核对样品代表性。
按塞氏盘方法选择测点及观察条件,记录水深、光照和视线状态,以规定操作取得盘体可见变化对应的深度,避免强反光或遮挡影响读数。按本节来源方法核对仪器校准、测量范围和过程条件,保留原始读数及相应质量控制记录。
报告现场点位、观察深度及条件,透明度与浊度、色度或悬浮物浓度不同;结果受实际水体与观察环境影响,不宜由实验室小瓶水样任意替代。提供采样和保存信息,报告区分实际浓度与需换算的表达;总量、溶解态或特定形态的结果应按各自方法定义理解。报告列明所用依据、实测结果和相应单位,评价时核对实际介质、受检边界及适用要求,单项结果只对应已经实施的约定项目。
水和废水的挥发性石油烃(C6-C9)用于测定水样中挥发性石油烃(C6-C9)对应的挥发性目标或方法定义碳数段,了解该组分在水体中的检出与含量情况。明确水体或排水类别、采样点和时间,按该项目方法选择容器、固定或冷藏等保存条件,核对样品代表性。
使用适合挥发性项目的专用样份,减少开封、气泡及转移损失,按来源吹扫捕集及气相色谱或质谱程序完成目标分离定量,核对校准、系统空白和适用回收。按本节来源方法核对仪器校准、测量范围和过程条件,保留原始读数及相应质量控制记录。
报告目标、碳数段或所用方法范围、单位及检出能力,挥发性组分与可萃取较高碳数石油烃不同;采样和保存变化可能影响结果,需保留完整过程信息。提供采样和保存信息,报告区分实际浓度与需换算的表达;总量、溶解态或特定形态的结果应按各自方法定义理解。报告列明所用依据、实测结果和相应单位,评价时核对实际介质、受检边界及适用要求,单项结果只对应已经实施的约定项目。
水和废水的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用于检查水样中方法定义C10至C40范围的可萃取石油烃,了解该碳数窗口中的相关有机污染。明确水体或排水类别、采样点和时间,按该项目方法选择容器、固定或冷藏等保存条件,核对样品代表性。
按所列气相色谱方法安排专用样份、规定萃取及分析,核对碳数窗口、校准、空白及净化条件,避免把全部萃取物质量直接当成指定石油烃含量。按本节来源方法核对仪器校准、测量范围和过程条件,保留原始读数及相应质量控制记录。
报告明确碳数段、结果基准和检出能力,C10至C40与C6至C9及红外石油类项目的定义不同,不能把不同方法结果相互任意替代。提供采样和保存信息,报告区分实际浓度与需换算的表达;总量、溶解态或特定形态的结果应按各自方法定义理解。报告列明所用依据、实测结果和相应单位,评价时核对实际介质、受检边界及适用要求,单项结果只对应已经实施的约定项目。
水和废水的丁基黄原酸用于测定水样中丁基黄原酸对应的挥发性目标或方法定义碳数段,了解该组分在水体中的检出与含量情况。明确水体或排水类别、采样点和时间,按该项目方法选择容器、固定或冷藏等保存条件,核对样品代表性。
使用适合挥发性项目的专用样份,减少开封、气泡及转移损失,按来源吹扫捕集及气相色谱或质谱程序完成目标分离定量,核对校准、系统空白和适用回收。按本节来源方法核对仪器校准、测量范围和过程条件,保留原始读数及相应质量控制记录。
报告目标、碳数段或所用方法范围、单位及检出能力,挥发性组分与可萃取较高碳数石油烃不同;采样和保存变化可能影响结果,需保留完整过程信息。提供采样和保存信息,报告区分实际浓度与需换算的表达;总量、溶解态或特定形态的结果应按各自方法定义理解。报告列明所用依据、实测结果和相应单位,评价时核对实际介质、受检边界及适用要求,单项结果只对应已经实施的约定项目。
水和废水的松节油用于测定水样中松节油对应的挥发性目标或方法定义碳数段,了解该组分在水体中的检出与含量情况。明确水体或排水类别、采样点和时间,按该项目方法选择容器、固定或冷藏等保存条件,核对样品代表性。
使用适合挥发性项目的专用样份,减少开封、气泡及转移损失,按来源吹扫捕集及气相色谱或质谱程序完成目标分离定量,核对校准、系统空白和适用回收。按本节来源方法核对仪器校准、测量范围和过程条件,保留原始读数及相应质量控制记录。
报告目标、碳数段或所用方法范围、单位及检出能力,挥发性组分与可萃取较高碳数石油烃不同;采样和保存变化可能影响结果,需保留完整过程信息。提供采样和保存信息,报告区分实际浓度与需换算的表达;总量、溶解态或特定形态的结果应按各自方法定义理解。报告列明所用依据、实测结果和相应单位,评价时核对实际介质、受检边界及适用要求,单项结果只对应已经实施的约定项目。
水和废水的黄磷用于定量核对水样中的黄磷这一具体目标,区分它与总磷或其他磷酸盐形态的水质测定。明确水体或排水类别、采样点和时间,按该项目方法选择容器、固定或冷藏等保存条件,核对样品代表性。
按所列气相色谱方法安排取样保存、适用提取和定量,核对目标稳定性、容器和处理过程影响,实施相应校准、空白及回收,避免不适用处理改变受检形态。按本节来源方法核对仪器校准、测量范围和过程条件,保留原始读数及相应质量控制记录。
报告黄磷结果、单位、检出能力和所用程序,不能由总磷数值直接推算黄磷,也不能用单项未检出概括所有含磷污染组分。提供采样和保存信息,报告区分实际浓度与需换算的表达;总量、溶解态或特定形态的结果应按各自方法定义理解。报告列明所用依据、实测结果和相应单位,评价时核对实际介质、受检边界及适用要求,单项结果只对应已经实施的约定项目。
水和废水的3-羟基克百威用于检查水样中3-羟基克百威这一具体氨基甲酸酯类目标的残留,区分母体农药、代谢物及名称相近的不同化合物。明确水体或排水类别、采样点和时间,按该项目方法选择容器、固定或冷藏等保存条件,核对样品代表性。
按照来源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方法安排取样保存、适用制样和分析,核对色谱峰、目标质谱响应、校准和基质效应,设置空白、回收及相应确认记录。按本节来源方法核对仪器校准、测量范围和过程条件,保留原始读数及相应质量控制记录。
报告准确目标名称、含量、单位及检出能力,单个残留结果与同类农药总量不同;代谢物或需合并指标不能自行累加,评价必须对应实际检测的化合物。提供采样和保存信息,报告区分实际浓度与需换算的表达;总量、溶解态或特定形态的结果应按各自方法定义理解。报告列明所用依据、实测结果和相应单位,评价时核对实际介质、受检边界及适用要求,单项结果只对应已经实施的约定项目。
委托前可准备水和废水的水体或排水类型、取样点和日期、容器、固定剂或冷藏处理、目标组分和评价用途,并明确本次要做的松节油、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等具体项目。针对水和废水的松节油,可按哪些标准测试?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查与试验委托。本页所列方法中,松节油对应HJ 866-2017,实际实施前应按各方法的适用范围与版次确定。收到样品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取样部位和样品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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