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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和废水的粪大肠菌群依据HJ 347.1-2018,该去哪家实验室?|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发布时间: 2026-10-11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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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和废水的粪大肠菌群依据HJ 347.1-2018,该去哪家实验室?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水和废水的粪大肠菌群、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甲醇、丙酮、挥发性有机物等检测委托,并在委托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所涉标准分别对应产品要求、试样制备或检测方法;选用时应逐项核对适用范围,不能把不同方法混作一项。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检测对象项目/参数检测标准(方法)
序号名称
水和废水72有机磷农药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2-1991
73有机氯农药分液漏斗液液萃取法&气相色谱法测定有机氯农药 US EPA 3510C:1996&US EPA 8081B:2007
74甲醇、丙酮水质 甲醇和丙酮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895-2017
75挥发性有机物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39-2012
76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分液漏斗液液萃取法&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US EPA 3510C:1996&US EPA 8270E:2018
77总大肠菌群水质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 HJ 1001-2018
78大肠埃希氏菌水质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 HJ 1001-2018
79细菌总数水质 细菌总数的测定 平皿计数法 HJ 1000-2018
80粪大肠菌群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滤膜法 HJ 347.1-2018
80粪大肠菌群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 HJ 347.2-2018
80粪大肠菌群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 SL 355-2006
80粪大肠菌群水质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 HJ 1001-2018
81溶解性固体城镇污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 CJ/T 51-2018 9
82溶解性固体总量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9部分:溶解性固体总量的测定 重量法 DZ/T 0064.9-2021
83总固体城镇污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 CJ/T 51-2018 10
84悬浮固体城镇污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 CJ/T 51-2018 7
85易沉固体城镇污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 CJ/T 51-2018 8
86总铜、总锌、总铅、总镉、总镍、总锰、总铁城镇污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 CJ/T 51-2018 39.2、40.2、42.2、45.2、49.1、50.1、51.1
87总汞、总硒、总锑城镇污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 CJ/T 51-2018 41.2、47.1、48.1

有机磷农药

水和废水的有机磷农药:有机磷农药或所列具体农药需要各自参照和目标确认,不是测定样品中元素磷的总量。委托前需确认实际目标清单、受检基质和所需单体或合计口径,不能只用宽类名代替确定的分析范围。委托应提供水体、采样点、处理阶段及保存信息,现场项目与带回实验室分析分别确认,采样代表范围随样品保留。

依据本项提取、净化与分离控制水解及保存变化,核对每一农药响应、回收和干扰;不将所有含磷峰混成一个结果。样品、前处理和有效定量应贯通同一份受检样,校准空白与必要质量控制同步留存。气相色谱按实际目标分离与参照响应定量,保留峰确认及有效积分,原始记录与校准、空白保持对应。

结果限于实际覆盖农药,不能由总磷或一个农药替代整组;单体与规定合计的表达应分别保留。判定采用明确用途或相关要求,保留检出能力、单位和实际样品状态,不能把一种目标结果直接扩展为完整污染评价。报告保留受检水体、样量及单位,符合性采用明确用途或排放要求;单项数据不能概括全部水质或污染来源。

有机氯农药

水和废水的有机氯农药:有机氯农药按实际方法列出的农药及相关目标测量,不能将其与全部氯苯或所有含氯有机物混合定义。委托前需确认实际目标清单、受检基质和所需单体或合计口径,不能只用宽类名代替确定的分析范围。委托应提供水体、采样点、处理阶段及保存信息,现场项目与带回实验室分析分别确认,采样代表范围随样品保留。

按本项提取、净化和分离控制吸附及共存干扰,核对各农药参照与适用回收;不同异构体和转化产物保留各自确认。样品、前处理和有效定量应贯通同一份受检样,校准空白与必要质量控制同步留存。液液萃取控制相分离、乳化与提取回收;气相色谱按实际目标分离与参照响应定量,保留峰确认及有效积分,原始记录与校准、空白保持对应。

报告限于方法覆盖组分,六六六或滴滴涕汇总须依规定范围计算,不因某个组分未检出就判断全部农药不存在。判定采用明确用途或相关要求,保留检出能力、单位和实际样品状态,不能把一种目标结果直接扩展为完整污染评价。报告保留受检水体、样量及单位,符合性采用明确用途或排放要求;单项数据不能概括全部水质或污染来源。

甲醇、丙酮

水和废水的甲醇、丙酮:甲醇、丙酮或所列醛酮需要分别确认目标和响应,不是把全部低沸点溶剂测成一个总量。委托前需确认实际目标清单、受检基质和所需单体或合计口径,不能只用宽类名代替确定的分析范围。委托应提供水体、采样点、处理阶段及保存信息,现场项目与带回实验室分析分别确认,采样代表范围随样品保留。

按本项顶空或液相等实际路线控制密封分样、背景与参照,核对器皿或溶剂带入及回收;每种组分独立保留有效响应。样品、前处理和有效定量应贯通同一份受检样,校准空白与必要质量控制同步留存。顶空路线控制密封与气液或固气分配条件;气相色谱按实际目标分离与参照响应定量,保留峰确认及有效积分,原始记录与校准、空白保持对应。

结果按所列单体或目标谱表达,不直接推定所有溶剂污染;与总有机物或气味的关系不能用固定比例换算。判定采用明确用途或相关要求,保留检出能力、单位和实际样品状态,不能把一种目标结果直接扩展为完整污染评价。报告保留受检水体、样量及单位,符合性采用明确用途或排放要求;单项数据不能概括全部水质或污染来源。

挥发性有机物

水和废水的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指本方法实际目标谱中的挥发组分,不能扩写为所有挥发化学物质。委托前需确认实际目标清单、受检基质和所需单体或合计口径,不能只用宽类名代替确定的分析范围。委托应提供水体、采样点、处理阶段及保存信息,现场项目与带回实验室分析分别确认,采样代表范围随样品保留。

按适用密封与分样条件控制气液或固气分配,避免风干、敞口和反复转移损失;顶空与吹扫捕集分别保留实际条件。样品、前处理和有效定量应贯通同一份受检样,校准空白与必要质量控制同步留存。吹扫捕集路线控制样品释放、捕集与进样的有效转移;气相质谱联合保留特征与离子确认进行逐目标定量,核对共存干扰,原始记录与校准、空白保持对应。

结果逐组分对应定量能力,不将未检出视为无任何挥发物;不同取样保存或进样路线的数据应核对之后解释。判定采用明确用途或相关要求,保留检出能力、单位和实际样品状态,不能把一种目标结果直接扩展为完整污染评价。报告保留受检水体、样量及单位,符合性采用明确用途或排放要求;单项数据不能概括全部水质或污染来源。

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水和废水的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按本方法目标清单逐项定量,与挥发性谱和总有机物不是同一量值。委托前需确认实际目标清单、受检基质和所需单体或合计口径,不能只用宽类名代替确定的分析范围。委托应提供水体、采样点、处理阶段及保存信息,现场项目与带回实验室分析分别确认,采样代表范围随样品保留。

根据自身溶剂或加压流体等提取路线控制萃取、净化与浓缩,核对替代物或适用回收,避免吸附和损失改变目标分量。样品、前处理和有效定量应贯通同一份受检样,校准空白与必要质量控制同步留存。液液萃取控制相分离、乳化与提取回收;气相质谱联合保留特征与离子确认进行逐目标定量,核对共存干扰,原始记录与校准、空白保持对应。

报告限于实际目标谱和定量能力,不将宽名称理解为所有有机污染物;固体总含量与浸出液含量分别表达。判定采用明确用途或相关要求,保留检出能力、单位和实际样品状态,不能把一种目标结果直接扩展为完整污染评价。报告保留受检水体、样量及单位,符合性采用明确用途或排放要求;单项数据不能概括全部水质或污染来源。

总大肠菌群

水和废水的总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按规定培养或酶反应确认相应菌群响应,需要区别于粪大肠菌群与大肠埃希氏菌;三种名称不能仅因为并列方法就写为同一指标。委托应提供水体、采样点、处理阶段及保存信息,现场项目与带回实验室分析分别确认,采样代表范围随样品保留。

按实际酶底物、培养或本条款路线处理样品,核对有效接种量、培养和阳性确认,保留无菌空白与计算;实际计数或统计口径由自身程序确定。水样按实际有效接种量或处理体积计算,培养取样须控制外来污染及残余消毒剂影响;酶底物按目标规定颜色、荧光及实际阳性判读程序确认。

结果保留所检菌群定义和单位,不直接识别全部病原菌或污染来源;阴性仅对应本方法和样量,不表示整个水体或污泥绝对无微生物。报告保留受检水体、样量及单位,符合性采用明确用途或排放要求;单项数据不能概括全部水质或污染来源。

大肠埃希氏菌

水和废水的大肠埃希氏菌:大肠埃希氏菌项目针对方法规定确认特征的目标菌,需与广义大肠菌群区分;总大肠菌群响应不能未经相应确认直接写成大肠埃希氏菌。委托应提供水体、采样点、处理阶段及保存信息,现场项目与带回实验室分析分别确认,采样代表范围随样品保留。

依据本项酶底物或自身培养条款完成接种、培养及特征判读,核对空白、有效样量与阳性确认,记录稀释和计算;具体反应条件采用原程序。水样按实际有效接种量或处理体积计算,培养取样须控制外来污染及残余消毒剂影响;酶底物按目标规定颜色、荧光及实际阳性判读程序确认。

结果按目标菌和实际单位报告,未检出结合本次有效样量说明;不能由一个目标菌阴性推断所有病原体不存在,也不能直接确定唯一污染来源。报告保留受检水体、样量及单位,符合性采用明确用途或排放要求;单项数据不能概括全部水质或污染来源。

细菌总数

水和废水的细菌总数:菌落总数、细菌总数或异养菌评价规定培养基与培养条件中能够形成可计数菌落的微生物量,需要保留计数范围;它不是全部活菌或所有病原体总数。委托应提供水体、采样点、处理阶段及保存信息,现场项目与带回实验室分析分别确认,采样代表范围随样品保留。

按自身平皿计数或相关条款准备适宜稀释度,核对培养基、接种量、培养与有效菌落,保留无菌空白和计算;并非所有细菌均能在此条件生长。水样按实际有效接种量或处理体积计算,培养取样须控制外来污染及残余消毒剂影响。

结果采用本方法计数及样品基准,不把未见菌落写成完全无菌;比较不同水体或污泥时应核对培养条件和分样,其他卫生项目分别检测。报告保留受检水体、样量及单位,符合性采用明确用途或排放要求;单项数据不能概括全部水质或污染来源。

粪大肠菌群

水和废水的粪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或耐热大肠菌群按自身方法规定培养与确认范围测量,需要保留适用菌群定义;不能用常规总大肠菌群培养结果直接代替。委托应提供水体、采样点、处理阶段及保存信息,现场项目与带回实验室分析分别确认,采样代表范围随样品保留。

按本项滤膜、多管发酵、酶底物或自身条款核对分离、接种与培养,保存阳性确认及有效样量;统计法与滤膜计数的结果口径应分别记录。水样按实际有效接种量或处理体积计算,培养取样须控制外来污染及残余消毒剂影响;酶底物按目标规定颜色、荧光及实际阳性判读程序确认。

报告注明实际菌群和方法,不自行将不同统计或计数单位转换;单项阴性不能替代全部卫生指标,也不证明其他来源的微生物均不存在。报告保留受检水体、样量及单位,符合性采用明确用途或排放要求;单项数据不能概括全部水质或污染来源。

溶解性固体

水和废水的溶解性固体:溶解性固体、矿化度或全盐量采用本方法规定分离与残留称量口径,需要确认项目实际定义;它们不能因名称相近就与悬浮物或总固体互换。委托应提供水体、采样点、处理阶段及保存信息,现场项目与带回实验室分析分别确认,采样代表范围随样品保留。

依自身条款准备规定滤液或受试水样,控制蒸发、干燥及称量终点,保存空白、样量和残留质量,处理吸湿与热变化;具体分离程序按本项要求。取样、实际前处理及校准空白与有效数据贯通,高盐、色泽和悬浮物影响按本方法处理,异常样品条件如实记录。

结果保留实际项目和质量单位,不能把残留量直接当成全部离子成分总和;不同干燥和过滤条件的数据应分别说明,也不从低残留判断全部水样清洁。报告保留受检水体、样量及单位,符合性采用明确用途或排放要求;单项数据不能概括全部水质或污染来源。

溶解性固体总量

水和废水的溶解性固体总量:溶解性固体、矿化度或全盐量采用本方法规定分离与残留称量口径,需要确认项目实际定义;它们不能因名称相近就与悬浮物或总固体互换。委托应提供水体、采样点、处理阶段及保存信息,现场项目与带回实验室分析分别确认,采样代表范围随样品保留。

依自身条款准备规定滤液或受试水样,控制蒸发、干燥及称量终点,保存空白、样量和残留质量,处理吸湿与热变化;具体分离程序按本项要求。取样、实际前处理及校准空白与有效数据贯通,高盐、色泽和悬浮物影响按本方法处理,异常样品条件如实记录。

结果保留实际项目和质量单位,不能把残留量直接当成全部离子成分总和;不同干燥和过滤条件的数据应分别说明,也不从低残留判断全部水样清洁。报告保留受检水体、样量及单位,符合性采用明确用途或排放要求;单项数据不能概括全部水质或污染来源。

总固体

水和废水的总固体:总固体或本条款残渣评价有效水样在规定蒸发与干燥后形成的相应残留,需保留挥发和处理定义;不能只测滤液便将结果写为原样总固体。委托应提供水体、采样点、处理阶段及保存信息,现场项目与带回实验室分析分别确认,采样代表范围随样品保留。

按自身程序均匀取样、蒸发和称量,核对器皿、温度终点与空白,保存实际残留和计算;含盐、高有机或沉积样品的处理异常需说明。取样、实际前处理及校准空白与有效数据贯通,高盐、色泽和悬浮物影响按本方法处理,异常样品条件如实记录。

结果对应规定残留口径,不等于样品全部非水分子质量,也不能直接证明固体组成;与溶解和悬浮项目比较时,须保留各自分离与干燥程序。报告保留受检水体、样量及单位,符合性采用明确用途或排放要求;单项数据不能概括全部水质或污染来源。

悬浮固体

水和废水的悬浮固体:悬浮物或悬浮固体按规定过滤与称量程序界定水中的保留物,需保留滤材、干燥和结果口径;它不是溶解性固体,也不等于浊度读数。委托应提供水体、采样点、处理阶段及保存信息,现场项目与带回实验室分析分别确认,采样代表范围随样品保留。

按自身方法获取均匀样品并过滤、干燥和称量,核对空白、有效样量与质量计算,控制沉降和样品损失;各处理阶段保持与原样可追溯。取样、实际前处理及校准空白与有效数据贯通,高盐、色泽和悬浮物影响按本方法处理,异常样品条件如实记录。

结果取决于本方法过滤与干燥定义,不能直接表示全部粒子数或化学组成;海水盐残留与其他基质影响应按程序处理,不由一项质量值概括全部水质。报告保留受检水体、样量及单位,符合性采用明确用途或排放要求;单项数据不能概括全部水质或污染来源。

易沉固体

水和废水的易沉固体:易沉固体评价水样在本方法规定静置和量取程序中形成的沉降部分,需保留时间与容器口径;它不是全部悬浮固体或沉积物干质量。委托应提供水体、采样点、处理阶段及保存信息,现场项目与带回实验室分析分别确认,采样代表范围随样品保留。

按对应城镇污水条款取得均匀样品,执行规定放置、观察及量取,记录沉降状态与有效体积,控制振动、气泡和取样分层;原始样量需保留。取样、实际前处理及校准空白与有效数据贯通,高盐、色泽和悬浮物影响按本方法处理,异常样品条件如实记录。

结果只对应本次沉降程序,不直接代表污水处理设施实际沉降效率;悬浮物、污泥浓度和其他固体数据有不同定义,不能未经依据换算。报告保留受检水体、样量及单位,符合性采用明确用途或排放要求;单项数据不能概括全部水质或污染来源。

总铜、总锌、总铅、总镉、总镍、总锰、总铁

水和废水的总铜、总锌、总铅、总镉、总镍、总锰、总铁:所列元素需按自身方法明确原样、过滤样及规定前处理范围,总量与溶解态不能混写;多元素合列仍需逐元素测量,不能作为一个混合总浓度。委托应提供水体、采样点、处理阶段及保存信息,现场项目与带回实验室分析分别确认,采样代表范围随样品保留。

按本项水样程序保留取样、实际消解或适用处理,核对空白、参照及基质影响,控制容器污染和颗粒代表性;海水高盐与饮用水微量本底分别按自身条款处理。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逐元素结果保留总量或实际分量、单位及定量能力,不从元素浓度直接识别具体化合物或唯一来源;未检出也不自动等于零或整体水质符合。报告保留受检水体、样量及单位,符合性采用明确用途或排放要求;单项数据不能概括全部水质或污染来源。

总汞、总硒、总锑

水和废水的总汞、总硒、总锑:所列元素需按自身方法明确原样、过滤样及规定前处理范围,总量与溶解态不能混写;多元素合列仍需逐元素测量,不能作为一个混合总浓度。委托应提供水体、采样点、处理阶段及保存信息,现场项目与带回实验室分析分别确认,采样代表范围随样品保留。

按本项水样程序保留取样、实际消解或适用处理,核对空白、参照及基质影响,控制容器污染和颗粒代表性;海水高盐与饮用水微量本底分别按自身条款处理。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逐元素结果保留总量或实际分量、单位及定量能力,不从元素浓度直接识别具体化合物或唯一来源;未检出也不自动等于零或整体水质符合。报告保留受检水体、样量及单位,符合性采用明确用途或排放要求;单项数据不能概括全部水质或污染来源。

委托前可准备水和废水的水样类型用途、采样点时、保存容器与处理、盐度或消毒状态、目标量、方法选择及报告单位,并明确本次要做的粪大肠菌群、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等具体项目。水和废水的粪大肠菌群依据HJ 347.1-2018,该去哪家实验室?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查与试验委托。收到委托资料与受检对象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配置或取样部位和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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