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818-932


资讯中心

News Center


针对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亚硝酸盐(以N计),可按哪些标准测试?|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发布时间: 2026-10-11 | 分享到:
针对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亚硝酸盐(以N计),可按哪些标准测试,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检测去哪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检测项目有哪些,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检测机构,GB/T 5750.4-2023检测机构,GB/T 5750.5-2023检测机构

针对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亚硝酸盐(以N计),可按哪些标准测试?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亚硝酸盐(以N计)、pH值、色度、浑浊度、臭和味等检测委托,并在委托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本页所列方法中,亚硝酸盐(以N计)对应GB/T 5750.5-2023,实际实施前应按各方法的适用范围与版次确定。所涉标准分别对应产品要求、试样制备或检测方法;选用时应逐项核对适用范围,不能把不同方法混作一项。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检测对象项目/参数检测标准(方法)
序号名称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1pH值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5750.4-2023 8.1
2色度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5750.4-2023 4.1
3浑浊度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5750.4-2023 5.1
4臭和味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5750.4-2023 6.1
5肉眼可见物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5750.4-2023 7.1
6电导率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5750.4-2023 9.1
7总硬度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5750.4-2023 10.1
8溶解性总固体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5750.4-2023 11.1
9挥发酚类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5750.4-2023 12.1
1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5750.4-2023 13.1
11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5部分: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23 6.2
12氰化物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5部分: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23 7.1、7.2
13硫化物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5部分: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23 9.1
14磷酸盐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5部分: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23 10.1
15氨(以N计)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5部分: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23 11.1
16亚硝酸盐(以N计)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5部分: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23 12.1
17碘化物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5部分: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23 13.2

pH值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pH值:酸碱度反映规定状态水样的电极响应,需明确测量温度和参照;它不是总酸度、总碱度或某一酸碱组分含量,低离子水和海水也有不同测量影响。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本项实际电位或相应条款校准电极,控制样品温度、稳定与清洁,记录参照和有效读数,处理盐度、颗粒及电极状态影响;不由其他指标反算酸碱度。空白、校准及实际样量与受检水样对应,残余消毒剂和基质影响按本程序处理,采样后状态变化须保留记录。

结果只对实际水样状态和测量程序有效,不由一个数值直接判断腐蚀或全部水质;对实验用水还应核对等级中本指标是否适用,不能任意改写要求。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色度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色度:颜色或色度采用本方法规定观察、比色或稀释口径,应区分水色、真色和表观色;不同定义不能直接合并,也不能由色泽确定某种污染物浓度。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依自身条款核对容器、光程、参照及样品状态,记录规定观察或稀释与有效结果,控制颗粒、背景和器皿影响;实际采用的路线应与本篇方法行一致。空白、校准及实际样量与受检水样对应,残余消毒剂和基质影响按本程序处理,采样后状态变化须保留记录。

结果保留颜色描述或色度量值的实际口径,不将海水水色直接写成饮用水铂钴值;无异常颜色也不能证明有机物、金属和微生物项目均符合要求。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浑浊度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浑浊度:浊度评价颗粒对规定光学测量或本方法观察造成的影响,应保留校准与量值定义;它不是悬浮物称量结果,也不能直接换算颗粒质量浓度。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所列条款准备均匀样品并核对仪器参照,控制气泡、器皿污染和颗粒沉降,记录有效响应与必要稀释;不同光学或观察程序分别保留。空白、校准及实际样量与受检水样对应,残余消毒剂和基质影响按本程序处理,采样后状态变化须保留记录。

结果须结合实际测量几何和样品状态解释,跨方法比较先核对条件;低浊度不能直接证明无细菌、无溶解污染或整个水体清洁。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臭和味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臭和味:臭和味或嗅和味检查水样在自身条款下的感官特征,需要确认样品来源、状态及观察适用性;不能将未知污染水直接纳入饮用水尝味程序。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本方法确认规定嗅闻与必要感官程序,记录特征、判读和处理状态,控制保存造成的改变;具体执行范围依据水样类别和原条款,不自行扩大。空白、校准及实际样量与受检水样对应,残余消毒剂和基质影响按本程序处理,采样后状态变化须保留记录。

结果属于感官观察,不能直接识别某一种化学污染物浓度;无异常臭味也不能证明微生物、金属及全部水质项目符合使用要求。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肉眼可见物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肉眼可见物:肉眼可见物检查规定水样状态中能够直接观察的异物或异常,需保留容器、样量和观察条件;它与浊度、显微颗粒或微生物计数不是同一范围。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依据饮用水条款观察漂浮物、沉积及对应可见状态,保存原样身份、观察结果和必要照片;器皿污染及采样过程带入物需与真实样品情况区分。空白、校准及实际样量与受检水样对应,残余消毒剂和基质影响按本程序处理,采样后状态变化须保留记录。

未见可见异常仅说明本次观察范围,不能当成无细菌、无细小颗粒或无溶解污染证据;其他感官、物理与化学项目仍需以自身方法检测。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电导率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电导率:电导率评价规定水样或土壤提取体系的导电表现,需要保留温度与电极口径;它不是某一种离子浓度,也不能未经专门关系直接换算总盐量。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自身电极或相应条款校准仪器常数,核对温度处理与试样制备,取得稳定读数,控制气泡、污染和量程;土壤数据应注明提取条件。空白、校准及实际样量与受检水样对应,残余消毒剂和基质影响按本程序处理,采样后状态变化须保留记录。

报告保留实际测量温度、体系与单位,不将不同制液或补偿配置读数无说明比较;低电导不能替代所有微量污染、微生物与其他化学分析。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总硬度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总硬度:总硬度或钙镁总量按自身程序得到规定钙镁相关当量,需明确折算单位与实际范围;它不是总溶解固体,也不等于单独钙和镁浓度的任意相加。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依本项滴定或相关条款核对标准溶液、终点和共存组分,保存样量、体积、空白及计算;本项目若为总量,应保留规定折算而不改成某单元素。空白、校准及实际样量与受检水样对应,残余消毒剂和基质影响按本程序处理,采样后状态变化须保留记录。

结果连同单位与量值定义解释,不直接代表实际结垢质量或全部水质;需要单独离子组成时应另按对应自身分析项目测量。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溶解性总固体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性固体、矿化度或全盐量采用本方法规定分离与残留称量口径,需要确认项目实际定义;它们不能因名称相近就与悬浮物或总固体互换。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依自身条款准备规定滤液或受试水样,控制蒸发、干燥及称量终点,保存空白、样量和残留质量,处理吸湿与热变化;具体分离程序按本项要求。空白、校准及实际样量与受检水样对应,残余消毒剂和基质影响按本程序处理,采样后状态变化须保留记录。

结果保留实际项目和质量单位,不能把残留量直接当成全部离子成分总和;不同干燥和过滤条件的数据应分别说明,也不从低残留判断全部水样清洁。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挥发酚类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挥发酚类:挥发酚针对本方法经规定分离后能够形成相应测量响应的酚分量,需明确以何种参照表达;它不是所有酚类化合物逐个定量之和。不同酚的显色与蒸出能力不相同,使用规定参照时应保留相应当量定义。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依自身条款执行规定蒸馏、显色或对应分析,记录空白、校准及样量,控制挥发损失、氧化和共存干扰;固体先完成自身适用前处理。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报告保留挥发酚的操作定义和单位,不直接识别某一种酚或替代全部酚类谱;不同分离与显色口径的数据未经核对不能合并。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或合成洗涤剂按方法界定的显色与提取响应定量,需要保留操作定义;它不是所有类型表面活性剂的总含量。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本项程序控制反应、相分离和空白,保存校准、样量及有效响应,处理色泽、乳化及共存干扰;不能直接以泡沫高度替代实际分析。空白、校准及实际样量与受检水样对应,残余消毒剂和基质影响按本程序处理,采样后状态变化须保留记录。

结果采用本方法定义与单位,不由阴离子项目推定非离子或阳离子洗涤剂浓度;较低响应也不能证明不存在其他可起泡组分或全部水质符合。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本项所列无机阴离子按各自分离与定量范围逐一报告,需要区分化学形式和表达基准;多个离子并列名称不是一个混合总量。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本方法准备有效样液并记录分离响应,核对保留特征、校准及共存高浓度离子影响,控制过滤和稀释;不得把方法全谱擅自扩写成能力表全部覆盖。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结果对应所列离子、实际检出能力和单位,未检出分别说明;不同化学单位未经换算不能直接相加,也不能由一组离子代表完整水质符合性。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氰化物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氰化物:氰化物与总氰化物需要按照自身前处理和解离程序区分覆盖的氰组分,不能把一个方法结果扩写为全部含氰化合物;两种项目名称也不得混用。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依本方法制备有效样液,执行规定释放、吸收和定量步骤,保留空白、回收及计算,控制共存硫化物、氧化剂与保存损失;固废采用自身规定流程。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结果注明实际氰化物口径和基质,不以未检出直接宣称不存在任何含氰物;固体含量与浸出液含量分别解释,不擅自添加其他项目的浸出条件。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硫化物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硫化物:硫化物评价方法界定的相应硫化组分,需防止氧化和挥发改变受检分量;它与硫酸盐、总硫以及未经定义的全部含硫物不是同一指标。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本方法固定、分离和显色或相应检测程序取得有效响应,记录空白和样量,控制氧化性共存物及取样损失;固体与水样按自身条款处理。取样至前处理的固定与保存条件需连贯,过滤造成的组分改变不能当成原样总量变化。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结果说明测得的硫化物定义和单位,不把保存后变化写成现场浓度;气味或单项浓度不能替代其他硫形态及整体环境评价。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磷酸盐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磷酸盐:磷酸盐、活性磷酸盐或无机磷按自身程序测得相应磷分量,需要明确反应与前处理;直接显色所得组分不能无条件当作总磷。以磷表达与以磷酸根表达具有不同质量关系,不可只改报告单位而保持数值不变。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实际海水、水样或规定样液路线控制过滤、反应与空白,记录校准和有效响应,核对以磷还是磷酸根表达;采样后吸附或转化影响需认识。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报告保留实际磷分量和计算单位,不把活性或无机部分写成全部颗粒磷;需评价总磷时必须使用其独立规定程序和真实结果。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氨(以N计)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氨(以N计):氨氮或氨以本方法所界定的氨相关分量测定,需要明确以氮还是其他化学形式表达;它不等于总氮,也不能仅凭酸碱度推算实测浓度。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本项目实际显色、蒸馏或相应分析路线取得有效样液,记录空白、校准和回收,控制挥发损失及色泽、共存物影响;固体需要自身规定提取。暴露、升温及酸碱条件改变可能造成氨损失,采样到定量的处理状态需保持对应。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报告保留氮量口径及实际单位,未检出须结合定量能力解释;不能将氨氮单独当作所有含氮污染物或直接据此作整体营养状态结论。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亚硝酸盐(以N计)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亚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或亚硝酸盐氮评价对应氮形态,需控制取样后氧化还原变化并说明以氮或离子计;它与硝酸盐及总氮不是同一结果。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依本项目规定显色、分离或气相分子吸收路线测定有效样液,保留空白、校准和计算,控制保存时间、色泽及共存组分影响;基质不同分别处理。取样至测量的保存与处理应连续记录,样液中形态改变不能误写为原样浓度。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结果对应实际样品状态和表达口径,不将未检出视为没有任何氮污染;不同保存阶段的数据需先核对,再解释为水体或处理过程的真实变化。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碘化物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碘化物:碘化物针对规定样液中的碘离子分量,需要与碘酸盐或总碘区分;一个碘形态的结果不能自动覆盖所有含碘化合物。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依据本项实际显色或自身条款完成规定分离与定量,记录空白、校准和有效响应,控制其他卤素及氧化性组分影响;具体反应和保存依原方法。样液中氧化还原改变可影响碘的形态,前处理不能任意将其他碘形态并入本项。空白、校准及实际样量与受检水样对应,残余消毒剂和基质影响按本程序处理,采样后状态变化须保留记录。

报告说明碘化物及其单位,不把该含量直接写成总碘或人体摄入量;不同水源、处理阶段和保存状态的数据应核对后解释。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委托前可准备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水样类型用途、采样点时、保存容器与处理、盐度或消毒状态、目标量、方法选择及报告单位,并明确本次要做的亚硝酸盐(以N计)、pH值、色度等具体项目。针对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亚硝酸盐(以N计),可按哪些标准测试?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查与试验委托。本页所列方法中,亚硝酸盐(以N计)对应GB/T 5750.5-2023,实际实施前应按各方法的适用范围与版次确定。收到委托资料与受检对象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配置或取样部位和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

联系我们
电话:400-1818-932
邮箱:info@fosunfowa.com
微信:fosunfowa
地址:上海市万芳路515号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