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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铬(六价),哪里能出具检测报告?|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发布时间: 2026-10-11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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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铬(六价),哪里能出具检测报告?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铬(六价)、高氯酸盐、铝、硼、锑、砷、钡、铍、镉、钙、镁、铬、钴、铜、铁、铅、锂、锰、钼、镍、钾、硒、硅、银、钠、锶、铊、钒、锌、铁、砷、硒、锑、锡等检测委托,并在委托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所涉标准分别对应产品要求、试样制备或检测方法;选用时应逐项核对适用范围,不能把不同方法混作一项。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检测对象项目/参数检测标准(方法)
序号名称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18高氯酸盐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5部分: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23 14.1
19铝、硼、锑、砷、钡、铍、镉、钙、镁、铬、钴、铜、铁、铅、锂、锰、钼、镍、钾、硒、硅、银、钠、锶、铊、钒、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4.4
20铁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5.2
21砷、硒、锑、锡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9.1、10.1、22.1、26.1
22汞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11.1
23镉、铅、银、镍、铍、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12.1、14.1、15.1、18.1、23.2、24.1
24铬(六价)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13.1
25钠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25.1
26四乙基铅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27.1
27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7部分:有机物综合指标 GB/T 5750.7-2023 4.1
28生化需氧量(BOD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7部分:有机物综合指标 GB/T 5750.7-2023 5.1
29石油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7部分:有机物综合指标 GB/T 5750.7-2023 6.1、6.2
30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GB/T 5750.8-2023 附录A
31丙烯酰胺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GB/T 5750.8-2023 13.2
32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GB/T 5750.8-2023 15.1
33微囊藻毒素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GB/T 5750.8-2023 16.1

高氯酸盐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高氯酸盐:高氯酸盐针对该氧氯阴离子的独立测定,需与氯酸盐、亚氯酸盐及氯离子区分;不能由消毒剂残留或总氯推算本项含量。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饮用水自身条款制备有效水样,执行规定分离和定量,核对校准、空白及高盐共存影响,记录实际稀释;具体装置与确认程序采用原条款。空白、校准及实际样量与受检水样对应,残余消毒剂和基质影响按本程序处理,采样后状态变化须保留记录。

报告保留高氯酸盐定义和检出能力,不将未检出解释为不存在其他氧氯副产物;不同离子及消毒剂项目需要分别检测。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铝、硼、锑、砷、钡、铍、镉、钙、镁、铬、钴、铜、铁、铅、锂、锰、钼、镍、钾、硒、硅、银、钠、锶、铊、钒、锌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本项所列目标:所列元素需按自身方法明确原样、过滤样及规定前处理范围,总量与溶解态不能混写;多元素合列仍需逐元素测量,不能作为一个混合总浓度。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本项水样程序保留取样、实际消解或适用处理,核对空白、参照及基质影响,控制容器污染和颗粒代表性;海水高盐与饮用水微量本底分别按自身条款处理。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逐元素结果保留总量或实际分量、单位及定量能力,不从元素浓度直接识别具体化合物或唯一来源;未检出也不自动等于零或整体水质符合。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铁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铁:所列元素需按自身方法明确原样、过滤样及规定前处理范围,总量与溶解态不能混写;多元素合列仍需逐元素测量,不能作为一个混合总浓度。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本项水样程序保留取样、实际消解或适用处理,核对空白、参照及基质影响,控制容器污染和颗粒代表性;海水高盐与饮用水微量本底分别按自身条款处理。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逐元素结果保留总量或实际分量、单位及定量能力,不从元素浓度直接识别具体化合物或唯一来源;未检出也不自动等于零或整体水质符合。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砷、硒、锑、锡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砷、硒、锑、锡:所列元素需按自身方法明确原样、过滤样及规定前处理范围,总量与溶解态不能混写;多元素合列仍需逐元素测量,不能作为一个混合总浓度。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本项水样程序保留取样、实际消解或适用处理,核对空白、参照及基质影响,控制容器污染和颗粒代表性;海水高盐与饮用水微量本底分别按自身条款处理。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逐元素结果保留总量或实际分量、单位及定量能力,不从元素浓度直接识别具体化合物或唯一来源;未检出也不自动等于零或整体水质符合。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汞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汞:所列元素需按自身方法明确原样、过滤样及规定前处理范围,总量与溶解态不能混写;多元素合列仍需逐元素测量,不能作为一个混合总浓度。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本项水样程序保留取样、实际消解或适用处理,核对空白、参照及基质影响,控制容器污染和颗粒代表性;海水高盐与饮用水微量本底分别按自身条款处理。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逐元素结果保留总量或实际分量、单位及定量能力,不从元素浓度直接识别具体化合物或唯一来源;未检出也不自动等于零或整体水质符合。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镉、铅、银、镍、铍、铊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镉、铅、银、镍、铍、铊:所列元素需按自身方法明确原样、过滤样及规定前处理范围,总量与溶解态不能混写;多元素合列仍需逐元素测量,不能作为一个混合总浓度。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本项水样程序保留取样、实际消解或适用处理,核对空白、参照及基质影响,控制容器污染和颗粒代表性;海水高盐与饮用水微量本底分别按自身条款处理。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逐元素结果保留总量或实际分量、单位及定量能力,不从元素浓度直接识别具体化合物或唯一来源;未检出也不自动等于零或整体水质符合。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铬(六价)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铬(六价):六价铬测定针对所列氧化态,应与总铬区分;规定浸出液、碱提取固体和直接水样有不同分量,不能把其中一种结果当成全部铬。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本项目实际样液、提取或消解路线控制铬形态改变,保留空白、回收和有效定量;强酸消解总元素程序不能未经核对替代六价铬专用前处理。样品中的还原性与氧化性组分可能改变价态,应采用本程序相应控制而不以总铬补算。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报告明确六价铬与实际基质、质量或体积基准,未检出限定于本次能力;不能以总铬直接推算其价态,更不能把一次浸出值写成原固体全量。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钠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钠:所列元素需按自身方法明确原样、过滤样及规定前处理范围,总量与溶解态不能混写;多元素合列仍需逐元素测量,不能作为一个混合总浓度。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本项水样程序保留取样、实际消解或适用处理,核对空白、参照及基质影响,控制容器污染和颗粒代表性;海水高盐与饮用水微量本底分别按自身条款处理。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逐元素结果保留总量或实际分量、单位及定量能力,不从元素浓度直接识别具体化合物或唯一来源;未检出也不自动等于零或整体水质符合。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四乙基铅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四乙基铅:四乙基铅针对规定有机铅化合物测量,需要保留分离和目标定义;总铅或无机铅含量不能直接换算为四乙基铅。委托前需确认实际目标清单、受检基质和所需单体或合计口径,不能只用宽类名代替确定的分析范围。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饮用水自身条款控制取样、前处理和有效定量,核对专属参照、回收与共存铅形态干扰,记录保存和计算。样品、前处理和有效定量应贯通同一份受检样,校准空白与必要质量控制同步留存。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结果仅对应四乙基铅口径,不能据其未检出证明没有其他铅形态;目标与总铅需各按实际项目独立解释。判定采用明确用途或相关要求,保留检出能力、单位和实际样品状态,不能把一种目标结果直接扩展为完整污染评价。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高锰酸盐指数或规定耗氧量是相应氧化程序下的氧当量,需区分酸性、碱性及实际还原滴定路线;它不是全部有机物含量,也不等于重铬酸盐化学需氧量。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依本篇实际方法核对氧化、反应和滴定条件,保存样量、空白与计算,注意氯离子及还原性组分影响;同名不同路线不能直接混合计算。空白、校准及实际样量与受检水样对应,残余消毒剂和基质影响按本程序处理,采样后状态变化须保留记录。

结果保留采用程序和单位,原表并列新旧版本时需确认实际采用条件;不同氧化路线有各自覆盖范围,不使用固定系数把指标换成总有机碳或其他耗氧量。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生化需氧量(BOD5)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生化需氧量(BOD5):生化需氧量评价规定培养和氧测量程序中生物作用产生的耗氧,应明确五日或自身条款的实际时间;它不是瞬时溶解氧或化学需氧量。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本方法核对稀释、接种与必要对照,保存培养条件和前后氧读数,处理消毒剂、抑制物及背景耗氧;海水采用对应程序,不任意套用淡水培养条件。空白、校准及实际样量与受检水样对应,残余消毒剂和基质影响按本程序处理,采样后状态变化须保留记录。

结果与实际培养和样品条件配套,未检出或异常须按方法能力解释;不能由单项耗氧推算全部有机物组成,也不直接表示长期现场耗氧趋势。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石油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石油:油类、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或本项所列油分量需要按自身提取和测量定义区分;规定溶剂可提取量不是全部有机物,也不能作为每种油组分逐个浓度。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本项代表性分样、萃取和必要净化程序记录有效油分响应,控制乳化、容器吸附及转移损失,核对空白和参照;不同油分量按实际程序分别保留。空白、校准及实际样量与受检水样对应,残余消毒剂和基质影响按本程序处理,采样后状态变化须保留记录。

报告说明总油、矿物油或动植物油等实际分量及单位,不将一种光谱口径无说明换成另一种;单项油量不能识别全部石油组成或直接判定所有污染风险。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挥发性有机物指本方法实际目标谱中的挥发组分,不能扩写为所有挥发化学物质。委托前需确认实际目标清单、受检基质和所需单体或合计口径,不能只用宽类名代替确定的分析范围。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适用密封与分样条件控制气液或固气分配,避免风干、敞口和反复转移损失;顶空与吹扫捕集分别保留实际条件。样品、前处理和有效定量应贯通同一份受检样,校准空白与必要质量控制同步留存。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结果逐组分对应定量能力,不将未检出视为无任何挥发物;不同取样保存或进样路线的数据应核对之后解释。判定采用明确用途或相关要求,保留检出能力、单位和实际样品状态,不能把一种目标结果直接扩展为完整污染评价。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丙烯酰胺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丙烯酰胺:丙烯酰胺是所列独立单体目标,不能将聚丙烯酰胺等聚合物总量直接折算成游离单体浓度。委托前需确认实际目标清单、受检基质和所需单体或合计口径,不能只用宽类名代替确定的分析范围。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饮用水自身条款制取有效样液并定量,控制器皿、试剂和处理环节污染,核对单体参照、回收与基质影响。样品、前处理和有效定量应贯通同一份受检样,校准空白与必要质量控制同步留存。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结果限于本项目规定单体和能力,不直接证明所有聚合物或其他残留单体不存在;来源判断需独立依据。判定采用明确用途或相关要求,保留检出能力、单位和实际样品状态,不能把一种目标结果直接扩展为完整污染评价。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酯类及所列单体需要明确目标清单,塑料器皿和环境背景可能影响微量测量。委托前需确认实际目标清单、受检基质和所需单体或合计口径,不能只用宽类名代替确定的分析范围。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依本项适用萃取与分离程序控制器皿、溶剂空白及吸附,核对各酯类参照、回收和有效响应,避免处理过程引入本底。样品、前处理和有效定量应贯通同一份受检样,校准空白与必要质量控制同步留存。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逐目标结果和单体范围分别报告,不把某一种酯代表所有增塑剂;未检出限于本次定量能力和实际样品。判定采用明确用途或相关要求,保留检出能力、单位和实际样品状态,不能把一种目标结果直接扩展为完整污染评价。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微囊藻毒素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微囊藻毒素:微囊藻毒素按饮用水条款规定的实际目标及样品处理测量,需区分毒素组分与藻细胞或叶绿素量。委托前需确认实际目标清单、受检基质和所需单体或合计口径,不能只用宽类名代替确定的分析范围。应说明供水或水源类型、采样点、处理与保存状态,容器及保存按照本项饮用水方法选择,不能混合不同用水环节。

按自身程序保留溶解与其他规定分量的处理口径,核对目标参照、回收和基质影响;不能用颜色或藻量替代毒素定量。样品、前处理和有效定量应贯通同一份受检样,校准空白与必要质量控制同步留存。定量执行本项目自身条款规定程序,样液处理、有效读数与计算保持对应。

结果限定于本方法覆盖的毒素范围,不直接证明全部藻毒素不存在;叶绿素与感官项目仍应分别检测。判定采用明确用途或相关要求,保留检出能力、单位和实际样品状态,不能把一种目标结果直接扩展为完整污染评价。结果结合实际用水要求与本次方法解释,定量能力和单位保留;单项符合不能宣称全部饮用水指标或所有供水点均符合。

委托前可准备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水样类型用途、采样点时、保存容器与处理、盐度或消毒状态、目标量、方法选择及报告单位,并明确本次要做的铬(六价)、高氯酸盐、铝、硼、锑、砷、钡、铍、镉、钙、镁、铬、钴、铜、铁、铅、锂、锰、钼、镍、钾、硒、硅、银、钠、锶、铊、钒、锌等具体项目。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铬(六价),哪里能出具检测报告?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查与试验委托。收到委托资料与受检对象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配置或取样部位和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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