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818-932


资讯中心

News Center


做食品接触材料的总迁移量,哪里能出具检测报告?|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发布时间: 2026-10-18 | 分享到:
做食品接触材料的总迁移量,哪里能出具检测报告,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去哪做,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项目有哪些,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机构,GB 31604.1-2023检测机构,GB 5009.156-2016检测机构,GB 31604.8-2021检测机构,GB 4806.1-2016检测机构,(EU)NO.10/2011检测机构,EN 1186-1:2002检测机构,BS EN 1186-1:2002检测机构,BS EN 1186-3:2022检测机构,EN 1186-3:2022检测机构,GB 31604.9-2016检测机构

做食品接触材料的总迁移量,哪里能出具检测报告?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食品接触材料的总迁移量、重金属迁移量 (以 Pb 计)等检测委托,并在委托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所涉标准分别对应产品要求、试样制备或检测方法;选用时应逐项核对适用范围,不能把不同方法混作一项。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检测对象项目/参数检测标准(方法)
序号名称
食品接触材料1总迁移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 GB 31604.1-2023
1总迁移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 理方法通则 GB 5009.156-2016
1总迁移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8-2021
1总迁移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1-2016
1总迁移量欧盟委员会管理规则 接触食品的材料和制品 (EU)NO.10/2011 附录 III 食品模拟物 附录 V 符合性测 (EU)NO.10/2011
1总迁移量接触食品的材料和制品 塑料 第 1 部分:总体迁移量的 条件选择指南 EN 1186-1:2002
1总迁移量接触食品的材料和制品 塑料 第 1 部分:总体迁移量的 条件选择指南 BS EN 1186-1:2002
1总迁移量接触食品的材料和制品 塑料 第 3 部分:总迁移到全浸 没的水状试验食品中的试验方法 BS EN 1186-3:2022
1总迁移量接触食品的材料和制品 塑料 第 3 部分:总迁移到全浸 没的水状试验食品中的试验方法 EN 1186-3:2022
2重金属迁移量 (以 Pb 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 GB 31604.9-2016

总迁移量

本项对应食品接触材料的总迁移量,取样身份、受检基质和实际项目应保持一致。食品接触项目应先核对材料类别、真实接触层、预期接触食品与使用条件,区分总迁移、特定迁移及感官检查。用于接触评价的样品不能只按商品名称归类,涂层、基材和复合层是否需要分开受检,应按本项所列方法及实际接触面确定。

按选定文本核对模拟接触介质、处理条件和结果基准,记录接触面积、试样状态、空白及相应测定。感官观察不替代迁移量测定,不同介质或处理条件得到的结果分别列示,不根据一个项目推定所有食品、温度和重复使用情形都已覆盖。

报告说明实际材料层次、接触或处理条件、所测目标及结果单位,并对应本次送检批次。若委托需要判定,应再核对适用的材料和产品要求;用于不同接触用途的结果应保留自身边界,不将一次检验写成任意食品接触用途的通用结论。

重金属迁移量 (以 Pb 计)

本项对应食品接触材料的重金属迁移量 (以 Pb 计),取样身份、受检基质和实际项目应保持一致。食品接触项目应先核对材料类别、真实接触层、预期接触食品与使用条件,区分总迁移、特定迁移及感官检查。用于接触评价的样品不能只按商品名称归类,涂层、基材和复合层是否需要分开受检,应按本项所列方法及实际接触面确定。

按选定文本核对模拟接触介质、处理条件和结果基准,记录接触面积、试样状态、空白及相应测定。感官观察不替代迁移量测定,不同介质或处理条件得到的结果分别列示,不根据一个项目推定所有食品、温度和重复使用情形都已覆盖。

报告说明实际材料层次、接触或处理条件、所测目标及结果单位,并对应本次送检批次。若委托需要判定,应再核对适用的材料和产品要求;用于不同接触用途的结果应保留自身边界,不将一次检验写成任意食品接触用途的通用结论。

委托前可准备食品接触材料的产品类别、材料或食品接触层次、批次、受检部位、接触介质和目标物清单,并明确本次要做的总迁移量、重金属迁移量 (以 Pb 计)等具体项目。做食品接触材料的总迁移量,哪里能出具检测报告?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查与试验委托。收到委托资料与受检对象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配置或取样部位和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

联系我们
电话:400-1818-932
邮箱:info@fosunfowa.com
微信:fosunfowa
地址:上海市万芳路515号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