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News Center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浸水尺寸变化率能交给哪家检测机构?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浸水尺寸变化率、厚度及厚度极限偏差、花纹、挥发减量、加热尺寸变化率等检测委托,并在委托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所涉标准分别对应产品要求、试样制备或检测方法;选用时应逐项核对适用范围,不能把不同方法混作一项。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 检测对象 | 项目/参数 | 检测标准(方法) | |
|---|---|---|---|
| 序号 | 名称 | ||
|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 | 16 | 厚度及厚度极限偏差 | 防护手套用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 QB/T 5069-2017 5.4.1 |
| 16 | 厚度及厚度极限偏差 | 摩托车鞍座用聚氨酯合成革 QB/T 5072-2017 5.4.1 | |
| 16 | 厚度及厚度极限偏差 | 服装用聚氨酯定岛型超细纤维合成革 QB/T 5142-2017 5.4.1 | |
| 16 | 厚度及厚度极限偏差 | 手套用聚氨酯合成革 QB/T 5152-2017 5.4.1 | |
| 16 | 厚度及厚度极限偏差 | 轨道车辆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QB/T 5147-2017 5.4.1 | |
| 16 | 厚度及厚度极限偏差 | 水性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 QB/T 4909-2016 5.3.1 | |
| 16 | 厚度及厚度极限偏差 | 休闲鞋用聚氨酯合成革 QB/T 5141-2017 5.3.1 | |
| 16 | 厚度及厚度极限偏差 | 湿法水性聚氨酯合成革 QB/T 5143-2017 5.3.1 | |
| 16 | 厚度及厚度极限偏差 | 篮球用聚氨酯合成革 QB/T 5150-2017 5.4.1 | |
| 16 | 厚度及厚度极限偏差 | 车用聚氯乙烯夹网膜材 QB/T 5146-2017 5.4.1 | |
| 17 | 花纹 | 汽车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QB/T 4043-2010 6.4.1 | |
| 18 | 挥发减量 | 汽车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QB/T 4043-2010 6.18 | |
| 18 | 挥发减量 | 轨道车辆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QB/T 5147-2017 5.15 | |
| 18 | 挥发减量 | 车用聚氯乙烯夹网膜材 QB/T 5146-2017 5.15 | |
| 19 | 加热尺寸变化率 | 塑料 薄膜和薄片 加热尺寸变化率试验方法 GB/T 12027-2004 | |
| 19 | 加热尺寸变化率 | 汽车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QB/T 4043-2010 6.27 | |
| 19 | 加热尺寸变化率 | 轨道车辆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QB/T 5147-2017 5.16 | |
| 20 | 接缝滑移 | 纺织品 机织物接缝处纱线抗滑移的测定 第2部分 定负荷法 GB/T 13772.2-2008 | |
| 21 | 接缝抗疲劳强度 | 汽车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QB/T 4043-2010 6.10 | |
| 22 | 接缝强度 |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2部分 断裂强力的测定 抓样法 GB/T 3923.2-1998 | |
| 22 | 接缝强度 | 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 接缝强度的测定 QB/T 4872-2015 | |
| 23 | 接缝强力 | 聚氨酯干法人造革 GB/T 8949-2008 5.7 | |
| 24 | 浸水尺寸变化率 | 汽车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QB/T 4043-2010 6.28 | |
| 25 | 抗迁移性 | 汽车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QB/T 4043-2010 6.16 | |
| 26 | 抗粘连性 | 聚氨酯干法人造革 GB/T 8949-2008 5.11 | |
| 26 | 抗粘连性 | 服装用聚氨酯定岛型超细纤维合成革 QB/T 5142-2017 5.12 | |
| 26 | 抗粘连性 | 湿法水性聚氨酯合成革 QB/T 5143-2017 5.9 | |
| 26 | 抗粘连性 | 家具用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 QB/T 5148-2017 5.14 | |
| 26 | 抗粘连性 | 涂层织物 抗粘连性的测定 FZ/T 01063-2008 | |
| 27 | 抗粘着性 | 聚氯乙烯人造革 GB/T 8948-2008 5.19 | |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厚度及厚度极限偏差”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纺织材料厚度是在规定压脚和压力下测量两表面距离,需说明织物组织、绒面、涂层或复合结构。汽车内饰软质材料可能随压力改变读数,应界定整层或分层厚度,避免将强压后的数值无说明地作为自然厚度,送样保持原表面。
按所选方法核对厚度仪、压脚、接触压力、等待与调湿,在有代表性位置测量。记录测点和受检面,避开折痕或特殊接缝,局部结构应另行说明;重复读数、压力和统计口径采用来源文本,不能跨不同压脚条件直接比较。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列出材料层次、调湿、压脚和测点厚度,用于批次及安装空间复核。厚度不直接代表单位面积质量、隔音或耐磨性能,压缩敏感的复合材料须保持同一测量条件,改动涂层、绒毛或泡沫背衬后需重新判断代表性。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花纹”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外观与表面特征检查需先明确实际受检面、样品状态和来源方法所列的观察或分类项目,记录颜色、花纹、缺陷及相关位置。不同层次、批次和经过处理的样品应分别标识,不能只选一处完整区域代表整件材料的外观。
依本项方法建立适用的观察、照明、参比和必要的尺寸或数量判别,记录缺陷类型、分布与可追溯的位置。需要比较处理前后变化时保留原样或对应照片;涉及仪器光泽、色差或其他量值时另按其测量程序执行。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注明所检查的表面、观察条件、实际表现和相应的等级或统计口径,必要时附位置记录。外观符合不直接证明材料化学安全或力学性能,跨批比较时需保持受检面、对照和分类规则的一致性。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挥发减量”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质量变化与残留类项目需先分清所列指标是干燥或加热失重、挥发减量、灼烧残余还是灰分,明确原始样份和计算基准。处理后剩余的质量与失去的质量具有不同含义,不能只凭一次称量变化直接识别所有挥发物或无机组分。
按本项来源方法确定试样调节、处理和称量程序,记录容器空白、原始质量以及适用的稳定或终点状态。吸湿、冷却、污染及处理期间样品损失可能影响结果,应保持受检样份和各次称量之间的追溯关系。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注明具体指标、处理条件、实测或计算结果及单位,清楚区分残留量与减量的分母和表达方式。该项可用于比较规定处理后的质量特征,不能代替目标挥发性化合物、单一元素或全部配方组成的定量分析。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加热尺寸变化率”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硬质泡沫尺寸稳定性关注样份经历规定环境处理后尺寸的变化,需说明泡沫类型、表皮、取样方向和初始尺寸。来源属于硬质泡沫材料方法,整件遮阳板功能与芯材尺寸变化不同,先明确受检层和适用试样,不能只凭手感判断。
按所列程序测量初始尺寸,实施规定环境并在相应阶段或恢复后复测,保留温湿、取样方向和测点。测量压力应避免压缩样品,检查翘曲、收缩及泡孔变化,变化率计算使用实际方法的初始与终态定义,不任意更换读数时点。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注明材料与方向、环境处理、前后尺寸和相应变化,支持发泡及装配稳定性分析。尺寸保持不直接证明热循环功能、粘合或燃烧符合,不同暴露和恢复口径的数据分别比较,整件代表性还需结合实际层结构与安装。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接缝滑移”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接缝性能涵盖来源所列接缝强力、纱线滑移或缝口纰裂等实际任务,应明确面料、缝线与受力位置。定滑移量与定负荷程序的测量口径不同,不能统称为接缝断裂强力。
按对应方法制作或截取缝口试样,记录针距、缝份、方向及加载,分别取得力、滑移或开口数据,核对断裂和试样有效性。对成衣主要部位应按实际结构定位。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注明采用分法、受检缝口和实际指标,区分缝线断裂、面料破坏与纱线滑移。材料本体强力不能直接代表成衣接缝保持,未测试部位不自动并入结果。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接缝抗疲劳强度”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接缝性能涵盖来源所列接缝强力、纱线滑移或缝口纰裂等实际任务,应明确面料、缝线与受力位置。定滑移量与定负荷程序的测量口径不同,不能统称为接缝断裂强力。
按对应方法制作或截取缝口试样,记录针距、缝份、方向及加载,分别取得力、滑移或开口数据,核对断裂和试样有效性。对成衣主要部位应按实际结构定位。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注明采用分法、受检缝口和实际指标,区分缝线断裂、面料破坏与纱线滑移。材料本体强力不能直接代表成衣接缝保持,未测试部位不自动并入结果。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接缝强度”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接缝性能涵盖来源所列接缝强力、纱线滑移或缝口纰裂等实际任务,应明确面料、缝线与受力位置。定滑移量与定负荷程序的测量口径不同,不能统称为接缝断裂强力。
按对应方法制作或截取缝口试样,记录针距、缝份、方向及加载,分别取得力、滑移或开口数据,核对断裂和试样有效性。对成衣主要部位应按实际结构定位。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注明采用分法、受检缝口和实际指标,区分缝线断裂、面料破坏与纱线滑移。材料本体强力不能直接代表成衣接缝保持,未测试部位不自动并入结果。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接缝强力”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接缝性能涵盖来源所列接缝强力、纱线滑移或缝口纰裂等实际任务,应明确面料、缝线与受力位置。定滑移量与定负荷程序的测量口径不同,不能统称为接缝断裂强力。
按对应方法制作或截取缝口试样,记录针距、缝份、方向及加载,分别取得力、滑移或开口数据,核对断裂和试样有效性。对成衣主要部位应按实际结构定位。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注明采用分法、受检缝口和实际指标,区分缝线断裂、面料破坏与纱线滑移。材料本体强力不能直接代表成衣接缝保持,未测试部位不自动并入结果。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浸水尺寸变化率”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硬质泡沫尺寸稳定性关注样份经历规定环境处理后尺寸的变化,需说明泡沫类型、表皮、取样方向和初始尺寸。来源属于硬质泡沫材料方法,整件遮阳板功能与芯材尺寸变化不同,先明确受检层和适用试样,不能只凭手感判断。
按所列程序测量初始尺寸,实施规定环境并在相应阶段或恢复后复测,保留温湿、取样方向和测点。测量压力应避免压缩样品,检查翘曲、收缩及泡孔变化,变化率计算使用实际方法的初始与终态定义,不任意更换读数时点。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注明材料与方向、环境处理、前后尺寸和相应变化,支持发泡及装配稳定性分析。尺寸保持不直接证明热循环功能、粘合或燃烧符合,不同暴露和恢复口径的数据分别比较,整件代表性还需结合实际层结构与安装。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抗迁移性”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颜色迁移项目关注受检材料的着色成分在规定接触或处理后对相邻介质或材料造成的着色变化,先明确受检表面、接触材料、颜色和层次。它与一般摩擦色牢度、整体有害物含量或仪器色差测定的评价目的不同。
按来源方法确认接触或处理程序、适用的温度和时间以及观察或评级方式,记录受检材料和接触材料处理前后的对应状态。需要对照或规定色卡时按文本使用,避免因接触区污染、样品混放或底材不一致影响判读。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说明实际接触组合、处理条件、颜色变化及采用的等级或其他结果口径,必要时保留照片或对照资料。某一介质和处理条件下的表现不自动覆盖所有相邻材料,不能以颜色迁移结果替代特定化学成分的迁移量分析。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抗粘连性”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粘连、黏着或热不粘着项目关注材料在规定接触与处理后表面相互粘附的表现,应明确接触的是面面、面背或其他规定组合。该项目与涂层对基布的剥离强度不同,样品表面、厚度和调节状态须与方法一致。
按所列方法确认接触、压力或负荷、温度与处理时间及分离或观察方式,记录接触区的粘附、转移、损伤或规定的测量量。不同接触组合分别保留,不能把拆分层间的力学结果作为表面粘连的检验结果。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写明实际接触面、作用与分离条件以及所得的等级、现象或力值等结果,注明其采用的评价口径。表面处理和配方变化可能改变粘连表现,跨批比较应使用相同接触组合和处理程序,不以单个结果概括全部储运条件。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抗粘着性”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粘连、黏着或热不粘着项目关注材料在规定接触与处理后表面相互粘附的表现,应明确接触的是面面、面背或其他规定组合。该项目与涂层对基布的剥离强度不同,样品表面、厚度和调节状态须与方法一致。
按所列方法确认接触、压力或负荷、温度与处理时间及分离或观察方式,记录接触区的粘附、转移、损伤或规定的测量量。不同接触组合分别保留,不能把拆分层间的力学结果作为表面粘连的检验结果。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写明实际接触面、作用与分离条件以及所得的等级、现象或力值等结果,注明其采用的评价口径。表面处理和配方变化可能改变粘连表现,跨批比较应使用相同接触组合和处理程序,不以单个结果概括全部储运条件。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委托前可准备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并明确本次要做的浸水尺寸变化率、厚度及厚度极限偏差、花纹等具体项目。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浸水尺寸变化率能交给哪家检测机构?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查与试验委托。收到委托资料与受检对象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配置或取样部位和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
[检测项目] 电线电缆的负载条件下的燃烧检测可以在哪家实验室做?|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2026-10-24
[检测项目] 哪家检测机构受理电线电缆的烟密度?|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2026-10-24
[检测项目] 电线电缆按EN IEC 60332-3-25:2018检测火焰垂直蔓延,去哪里做?|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2026-10-24
[检测项目] 委托电线电缆的火焰垂直蔓延检测,哪家机构采用GB/T 18380.12-2022?|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2026-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