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818-932


资讯中心

News Center


针对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颜色差异,可按哪些标准测试?|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发布时间: 2026-10-18 | 分享到: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检测机构,GB/T 4689.21-2008检测机构,QB/T 4043-2010检测机构,QB/T 4120-2010检测机构,GB/T 3903.42-2008检测机构,GB/T 8948-2008检测机构,GB/T 8949-2008检测机构,QB/T 2779-2006检测机构,GB/T 6673-2001检测机构,QB/T 2888-2007检测机构,HG/T 3050.1-2020检测机构,QB/T 4044-2010检测机构,QB/T 1646-2007检测机构,QB/T 5148-2017检测机构,QB/T 4909-2016检测机构,QB/T 5141-2017检测机构,QB/T 5143-2017检测机构,QB/T 5069-2018检测机构,QB/T 5072-2017检测机构,QB/T 5142-2017检测机构,QB/T 5150-2017检测机构,QB/T 5152-2017检测机构,QB/T 5147-2017检测机构,QB/T 5146-2017检测机构

针对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颜色差异,可按哪些标准测试?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颜色差异、吸水度、颜色迁移性、长度、长度、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等检测委托,并在委托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本页所列方法中,颜色差异对应QB/T 4043-2010,实际实施前应按各方法的适用范围与版次确定。所涉标准分别对应产品要求、试样制备或检测方法;选用时应逐项核对适用范围,不能把不同方法混作一项。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检测对象项目/参数检测标准(方法)
序号名称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64吸水度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静态吸水性的测定 GB/T 4689.21-2008
65颜色差异汽车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QB/T 4043-2010 6.4.2
66颜色迁移性箱包手袋用聚氨酯合成革 QB/T 4120-2010 5.12
66颜色迁移性鞋类 帮面、衬里和内垫试验方法 颜色迁移性 GB/T3903.42-2008
67长度聚氯乙烯人造革 GB/T 8948-2008 5.5
67长度聚氨酯干法人造革 GB/T 8949-2008 5.5
67长度鞋面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QB/T 2779-2006 5.3.2
67长度塑料薄膜和薄片长度和宽度的测定 GB/T 6673-2001
67长度聚氨酯束状超细纤维合成革 QB/T 2888-2007 5.3
67长度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整卷特性的测定 第3部分:测定长 HG/T 3050.1-2020
67长度防护鞋用合成革 QB/T 4044-2010 6.5
67长度聚氨酯合成革 QB/T 1646-2007 5.3.3
67长度家具用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 QB/T 5148-2017 5.6
68长度、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水性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 QB/T 4909-2016 5.3.3
68长度、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休闲鞋用聚氨酯合成革 QB/T 5141-2017 5.3.3
68长度、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湿法水性聚氨酯合成革 QB/T 5143-2017 5.3.3
68长度、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防护手套用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 QB/T 5069-2018 5.4.3
68长度、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摩托车鞍座用聚氨酯合成革 QB/T 5072-2017 5.4.3
68长度、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服装用聚氨酯定岛型超细纤维合成革 QB/T 5142-2017 5.4.3
68长度、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篮球用聚氨酯合成革 QB/T 5150-2017 5.4.3
69长度及最小段长手套用聚氨酯合成革 QB/T 5152-2017 5.4.3
69长度及最小段长轨道车辆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QB/T 5147-2017 5.4.3
69长度及最小段长车用聚氯乙烯夹网膜材 QB/T 5146-2017 5.4.3

吸水度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吸水度”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吸水或吸湿项目需明确被测对象、受检面和结果定义,区分吸入水的质量、吸水率、表面润湿和水分透过等不同指标。样品厚度、孔隙、涂层与切边状态可能影响结果,取样和预调节应按本节实际方法确定。

依来源文本取得处理前参考值,安排相应水或湿度作用以及规定的去除表面水、恢复和测量程序,记录有效作用条件。不能把表面残留液体全部计入材料吸收,也不通过临时封边或改变受检面来改善原本需要评价的部位。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说明实际吸水指标、试样层次、处理条件、质量或其他测量数据及计算结果。不同厚度和预处理的数据分别解释,吸水性不直接等同防水等级或透湿性能;跨批比较应保持取样、边缘和表面处理一致。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颜色差异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颜色差异”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色差量化样品与参照或两个规定区域之间的颜色差异,需明确比较对象与所选均匀色空间、公式或伪装网要求。色差与绝对颜色坐标、白度和镜面光泽不是同一量值。

按实际来源设定照明、测量几何、标准样与表面方向,取得对应颜色数据,再按规定公式计算,保存原始坐标与参照身份。不同公式、衬底和观察配置分别说明,不任意互换。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注明实际色差公式、结果和比较对象,保留取样与光学条件。单项差异不直接代表耐光、亮度对比或全部伪装性能,颜色方向性和层次变化需按实际测量核对。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颜色迁移性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颜色迁移性”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颜色迁移项目关注受检材料的着色成分在规定接触或处理后对相邻介质或材料造成的着色变化,先明确受检表面、接触材料、颜色和层次。它与一般摩擦色牢度、整体有害物含量或仪器色差测定的评价目的不同。

按来源方法确认接触或处理程序、适用的温度和时间以及观察或评级方式,记录受检材料和接触材料处理前后的对应状态。需要对照或规定色卡时按文本使用,避免因接触区污染、样品混放或底材不一致影响判读。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说明实际接触组合、处理条件、颜色变化及采用的等级或其他结果口径,必要时保留照片或对照资料。某一介质和处理条件下的表现不自动覆盖所有相邻材料,不能以颜色迁移结果替代特定化学成分的迁移量分析。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长度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长度”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几何量检测先明确图样中的被测要素、尺寸或形位指标、基准体系和测量范围,样品的安装与支承应符合实际状态。尺寸偏差、位置偏差和形状偏差各有自身定义,不能用几次局部厚度读数代替整件的平面度、同轴度或其他形位结果。

依来源方法建立相应定位与测量布置,核对测量设备、测点分布、工件温度及表面状况,记录基准和数据处理方式。大型、柔性或薄壁件应注意支承导致的变形;实际采用的测点与拟合或评定规则应可追溯,避免通过改变测区掩盖局部偏差。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清楚给出被测要素、测量基准、位置与相应数值或偏差,必要时保留分布数据和示意图。判定应对应图样或委托要求中的同一指标与公差,不能将一处尺寸符合解释为所有形位指标均符合;跨批比较需保持定位和评定方式一致。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长度、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长度、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几何量检测先明确图样中的被测要素、尺寸或形位指标、基准体系和测量范围,样品的安装与支承应符合实际状态。尺寸偏差、位置偏差和形状偏差各有自身定义,不能用几次局部厚度读数代替整件的平面度、同轴度或其他形位结果。

依来源方法建立相应定位与测量布置,核对测量设备、测点分布、工件温度及表面状况,记录基准和数据处理方式。大型、柔性或薄壁件应注意支承导致的变形;实际采用的测点与拟合或评定规则应可追溯,避免通过改变测区掩盖局部偏差。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清楚给出被测要素、测量基准、位置与相应数值或偏差,必要时保留分布数据和示意图。判定应对应图样或委托要求中的同一指标与公差,不能将一处尺寸符合解释为所有形位指标均符合;跨批比较需保持定位和评定方式一致。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长度及最小段长

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长度及最小段长”应对应本次来源项目。几何量检测先明确图样中的被测要素、尺寸或形位指标、基准体系和测量范围,样品的安装与支承应符合实际状态。尺寸偏差、位置偏差和形状偏差各有自身定义,不能用几次局部厚度读数代替整件的平面度、同轴度或其他形位结果。

依来源方法建立相应定位与测量布置,核对测量设备、测点分布、工件温度及表面状况,记录基准和数据处理方式。大型、柔性或薄壁件应注意支承导致的变形;实际采用的测点与拟合或评定规则应可追溯,避免通过改变测区掩盖局部偏差。本项采用的方法须与实际纤维或材料层次、受检部位及来源方法规定的调湿、制样或处理条件对应,多个文本的受检条件和结果分别保留。

报告清楚给出被测要素、测量基准、位置与相应数值或偏差,必要时保留分布数据和示意图。判定应对应图样或委托要求中的同一指标与公差,不能将一处尺寸符合解释为所有形位指标均符合;跨批比较需保持定位和评定方式一致。委托前提供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使试样、实际方法与报告记录保持一致。

委托前可准备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材料组成、层次和整理状态、产品用途、批次、取样部位及方向,并明确本次要做的颜色差异、吸水度、颜色迁移性等具体项目。针对人造革、合成革、卷材的颜色差异,可按哪些标准测试?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查与试验委托。本页所列方法中,颜色差异对应QB/T 4043-2010,实际实施前应按各方法的适用范围与版次确定。收到委托资料与受检对象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配置或取样部位和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

联系我们
电话:400-1818-932
邮箱:info@fosunfowa.com
微信:fosunfowa
地址:上海市万芳路515号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