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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植物源性食品的δ-六六六与β-六六六检测,哪里可以受理?|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发布时间: 2026-10-24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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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植物源性食品的δ-六六六与β-六六六检测,哪里可以受理?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植物源性食品的δ-六六六、β-六六六、仲丁威、巴毒磷、丁硫克百威等检测委托,并在委托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所涉标准分别对应产品要求、试样制备或检测方法;选用时应逐项核对适用范围,不能把不同方法混作一项。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检测对象项目/参数检测标准(方法)
序号名称
植物源性食品133β-六六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42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13-2026
134δ-六六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42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13-2026
135仲丁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42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13-2026
135仲丁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52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21-2026
136巴毒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90种有机磷类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23200.116-2019
137丁硫克百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3-2016
138百草枯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百草枯和敌草快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0293-2014
139乐杀螨出口水果中乐杀螨残留量检验方法 SN 0523-1996
140二硫代氨基甲酸酯出口茶叶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0711-2011
141氯酞酸甲酯(敌草索)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3204-2008
142特乐酚出口水果蔬菜中脱落酸等60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4591-2016

β-六六六

植物源性食品的“β-六六六”以带有特定异构或构型标识的残留目标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GB 23200.113-2026。α、β、δ、顺式或高效等完整命名应与方法目标条目对应。色谱分离和标准物质必须能支持所采用的目标定义,不能把未加区分的同名总信号当成该特定形式的独立结果。本项目列有植物源性食品相关方法,应按实际品种和加工形态逐一选择;广义植物源性食品与茶叶、果蔬等专门基质的范围不能混用。送样前确认可食部位、是否加工及原样含水状态,提取和净化应适应实际基质。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GB 23200.113-2026对应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路线中,气相色谱先分离目标与共提取成分,再按方法规定的保留行为和质谱信息确认目标;进样系统、色谱分离、定量离子或其他规定信号均需有对应记录,不能仅凭一个相近保留时间判为检出。提取、净化和测量记录应对应同一编号样份,必要的空白、加标回收和重复测量按方法核对。

应说明报告是特定形式、方法定义的异构体组合还是其他规定结果,保留完整项目名;合并范围不能由简化名称自行推定。本篇同一方法还列有δ-六六六、仲丁威,应分别建立目标确认和结果记录;这些项目可以按适用方法安排检测,但其信号与数值不能替代本项。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植物品种、可食部位、鲜干或加工状态、采样批次及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δ-六六六

植物源性食品的“δ-六六六”以带有特定异构或构型标识的残留目标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GB 23200.113-2026。α、β、δ、顺式或高效等完整命名应与方法目标条目对应。色谱分离和标准物质必须能支持所采用的目标定义,不能把未加区分的同名总信号当成该特定形式的独立结果。本项目列有植物源性食品相关方法,应按实际品种和加工形态逐一选择;广义植物源性食品与茶叶、果蔬等专门基质的范围不能混用。送样前确认可食部位、是否加工及原样含水状态,提取和净化应适应实际基质。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GB 23200.113-2026对应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路线中,气相色谱先分离目标与共提取成分,再按方法规定的保留行为和质谱信息确认目标;进样系统、色谱分离、定量离子或其他规定信号均需有对应记录,不能仅凭一个相近保留时间判为检出。提取、净化和测量记录应对应同一编号样份,必要的空白、加标回收和重复测量按方法核对。

应说明报告是特定形式、方法定义的异构体组合还是其他规定结果,保留完整项目名;合并范围不能由简化名称自行推定。本篇同一方法还列有仲丁威、β-六六六,应分别建立目标确认和结果记录;这些项目可以按适用方法安排检测,但其信号与数值不能替代本项。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植物品种、可食部位、鲜干或加工状态、采样批次及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仲丁威

植物源性食品的“仲丁威”以本项指定的单一农药或相关化学品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GB 23200.113-2026、GB 23200.121-2026。本次定量应对应这个完整中文名称及方法目标清单中的化合物身份,标准物质和目标确认信息需匹配。多残留方法同时分析多种目标时,每一目标仍有各自的校准、回收和检出能力,不能以另一目标响应正常代替本项质量控制。本项目列有植物源性食品相关方法,应按实际品种和加工形态逐一选择;广义植物源性食品与茶叶、果蔬等专门基质的范围不能混用。送样前确认可食部位、是否加工及原样含水状态,提取和净化应适应实际基质。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GB 23200.113-2026对应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GB 23200.121-2026对应液相色谱与质谱联用。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路线中,气相色谱先分离目标与共提取成分,再按方法规定的保留行为和质谱信息确认目标;进样系统、色谱分离、定量离子或其他规定信号均需有对应记录,不能仅凭一个相近保留时间判为检出。液相色谱与质谱联用路线中,应保留液相分离和质谱目标确认的对应数据,核对目标响应、校准范围及基质影响;实际质量分析方式和确认条件由该版本正式文本确定,不把任意色谱峰当作目标物的有效证据。多条路线须按实际样品及正式文本选择,前处理、确认条件和校准记录按路线分开保存,不能跨方法拼接结果。

本项目以实际测量对象单独列出结果;相近中文名称或同一方法覆盖的其他农药不视为同一种物质,是否合并评价依据正式残留定义确定。本篇同一方法还列有β-六六六、δ-六六六,应分别建立目标确认和结果记录;这些项目可以按适用方法安排检测,但其信号与数值不能替代本项。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植物品种、可食部位、鲜干或加工状态、采样批次及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巴毒磷

植物源性食品的“巴毒磷”以本项指定的单一农药或相关化学品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GB 23200.116-2019。本次定量应对应这个完整中文名称及方法目标清单中的化合物身份,标准物质和目标确认信息需匹配。多残留方法同时分析多种目标时,每一目标仍有各自的校准、回收和检出能力,不能以另一目标响应正常代替本项质量控制。本项目列有植物源性食品相关方法,应按实际品种和加工形态逐一选择;广义植物源性食品与茶叶、果蔬等专门基质的范围不能混用。送样前确认可食部位、是否加工及原样含水状态,提取和净化应适应实际基质。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GB 23200.116-2019对应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路线中,应核对所用检测器及其适用化合物范围,保留色谱分离、校准与空白记录;共洗脱峰和样品背景须按该方法处理,不能借用另一类检测器的选择性解释本次结果。提取、净化和测量记录应对应同一编号样份,必要的空白、加标回收和重复测量按方法核对。

本项目以实际测量对象单独列出结果;相近中文名称或同一方法覆盖的其他农药不视为同一种物质,是否合并评价依据正式残留定义确定。本页没有同方法的其他目标可用于结果对照时,也应为该目标保留独立校准、确认与质量控制记录。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植物品种、可食部位、鲜干或加工状态、采样批次及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丁硫克百威

植物源性食品的“丁硫克百威”以本项指定的单一农药或相关化学品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GB 23200.13-2016。本次定量应对应这个完整中文名称及方法目标清单中的化合物身份,标准物质和目标确认信息需匹配。多残留方法同时分析多种目标时,每一目标仍有各自的校准、回收和检出能力,不能以另一目标响应正常代替本项质量控制。本项所列方法以茶叶为基质,送检应说明茶类、鲜叶或加工茶状态及样品批次。制样要保持代表性,茶叶色素、共提取物和含水状态对处理及结果基准的影响应分别核对,不能把茶叶专法直接扩为全部植物食品方法。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GB 23200.13-2016对应液相色谱与质谱联用。液相色谱与质谱联用路线中,应保留液相分离和质谱目标确认的对应数据,核对目标响应、校准范围及基质影响;实际质量分析方式和确认条件由该版本正式文本确定,不把任意色谱峰当作目标物的有效证据。提取、净化和测量记录应对应同一编号样份,必要的空白、加标回收和重复测量按方法核对。

本项目以实际测量对象单独列出结果;相近中文名称或同一方法覆盖的其他农药不视为同一种物质,是否合并评价依据正式残留定义确定。本页没有同方法的其他目标可用于结果对照时,也应为该目标保留独立校准、确认与质量控制记录。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茶类、鲜干状态、加工工艺、批次及包装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百草枯

植物源性食品的“百草枯”以本项单列的农药残留目标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SN/T 0293-2014。本项目有以具体农药为对象的专用方法,须按正式文本核对目标身份及适用样品。专法与多残留方法可以有不同前处理和定量条件,不能仅因项目中文名一致而合并两种流程。本项目列有植物源性食品相关方法,应按实际品种和加工形态逐一选择;广义植物源性食品与茶叶、果蔬等专门基质的范围不能混用。送样前确认可食部位、是否加工及原样含水状态,提取和净化应适应实际基质。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SN/T 0293-2014对应液相色谱与串联质谱。液相色谱与串联质谱路线中,液相分离和串联质谱确认需同时对应本项目,按正式文本核对保留时间、离子信息及定量校准;基质抑制或增强可能改变响应,样品净化和适用质量控制应与目标物及基质配套。提取、净化和测量记录应对应同一编号样份,必要的空白、加标回收和重复测量按方法核对。

专用方法测得的本项目结果应独立记录,原样、干基及其他基准依正式文本确定,不能因同批测其他农药而改变本项的结果表达。本页没有同方法的其他目标可用于结果对照时,也应为该目标保留独立校准、确认与质量控制记录。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植物品种、可食部位、鲜干或加工状态、采样批次及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乐杀螨

植物源性食品的“乐杀螨”以本项单列的农药残留目标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SN 0523-1996。本项目有以具体农药为对象的专用方法,须按正式文本核对目标身份及适用样品。专法与多残留方法可以有不同前处理和定量条件,不能仅因项目中文名一致而合并两种流程。所列方法以蔬菜或水果为对象,应先核对实际品种、可食部分和表皮处理要求,均质过程保留汁液与固体的代表性。颜色深浅、含水量和酸度差异需通过适用的基质质量控制评价。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SN 0523-1996对应该目标或类别的专用检验方法。该目标或类别的专用检验方法路线中,原表未在方法名称中完整标注仪器路线,实施前需据正式文本确认分离、检出和结果处理程序;按该专法建立目标物校准、空白及回收记录,不从标准编号或相近项目推断操作步骤。提取、净化和测量记录应对应同一编号样份,必要的空白、加标回收和重复测量按方法核对。

专用方法测得的本项目结果应独立记录,原样、干基及其他基准依正式文本确定,不能因同批测其他农药而改变本项的结果表达。本页没有同方法的其他目标可用于结果对照时,也应为该目标保留独立校准、确认与质量控制记录。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果蔬品种、可食部位、采样批次、加工与保存状态,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二硫代氨基甲酸酯

植物源性食品的“二硫代氨基甲酸酯”以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相关残留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SN/T 0711-2011。应先核对本项方法区分的是具体目标、某一类别还是总残留,提取或转化后的响应必须按该方法定义解释。项目名称列出一种农药,并不意味着任一类总残留方法都能直接辨认其独立含量。本项所列方法以茶叶为基质,送检应说明茶类、鲜叶或加工茶状态及样品批次。制样要保持代表性,茶叶色素、共提取物和含水状态对处理及结果基准的影响应分别核对,不能把茶叶专法直接扩为全部植物食品方法。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SN/T 0711-2011对应液相色谱与串联质谱。液相色谱与串联质谱路线中,液相分离和串联质谱确认需同时对应本项目,按正式文本核对保留时间、离子信息及定量校准;基质抑制或增强可能改变响应,样品净化和适用质量控制应与目标物及基质配套。提取、净化和测量记录应对应同一编号样份,必要的空白、加标回收和重复测量按方法核对。

具体农药结果、类结果与总残留结果分别报告;若方法只能给出总残留量,不把该数值直接归属于本项列名的某个单体。本页没有同方法的其他目标可用于结果对照时,也应为该目标保留独立校准、确认与质量控制记录。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茶类、鲜干状态、加工工艺、批次及包装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氯酞酸甲酯(敌草索)

植物源性食品的“氯酞酸甲酯(敌草索)”以本项指定的单一农药或相关化学品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GB/T 23204-2008。本次定量应对应这个完整中文名称及方法目标清单中的化合物身份,标准物质和目标确认信息需匹配。多残留方法同时分析多种目标时,每一目标仍有各自的校准、回收和检出能力,不能以另一目标响应正常代替本项质量控制。本项所列方法以茶叶为基质,送检应说明茶类、鲜叶或加工茶状态及样品批次。制样要保持代表性,茶叶色素、共提取物和含水状态对处理及结果基准的影响应分别核对,不能把茶叶专法直接扩为全部植物食品方法。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GB/T 23204-2008对应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路线中,气相色谱先分离目标与共提取成分,再按方法规定的保留行为和质谱信息确认目标;进样系统、色谱分离、定量离子或其他规定信号均需有对应记录,不能仅凭一个相近保留时间判为检出。提取、净化和测量记录应对应同一编号样份,必要的空白、加标回收和重复测量按方法核对。

本项目以实际测量对象单独列出结果;相近中文名称或同一方法覆盖的其他农药不视为同一种物质,是否合并评价依据正式残留定义确定。本页没有同方法的其他目标可用于结果对照时,也应为该目标保留独立校准、确认与质量控制记录。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茶类、鲜干状态、加工工艺、批次及包装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特乐酚

植物源性食品的“特乐酚”以本项指定的单一农药或相关化学品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SN/T 4591-2016。本次定量应对应这个完整中文名称及方法目标清单中的化合物身份,标准物质和目标确认信息需匹配。多残留方法同时分析多种目标时,每一目标仍有各自的校准、回收和检出能力,不能以另一目标响应正常代替本项质量控制。所列方法以蔬菜或水果为对象,应先核对实际品种、可食部分和表皮处理要求,均质过程保留汁液与固体的代表性。颜色深浅、含水量和酸度差异需通过适用的基质质量控制评价。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SN/T 4591-2016对应液相色谱与串联质谱。液相色谱与串联质谱路线中,液相分离和串联质谱确认需同时对应本项目,按正式文本核对保留时间、离子信息及定量校准;基质抑制或增强可能改变响应,样品净化和适用质量控制应与目标物及基质配套。提取、净化和测量记录应对应同一编号样份,必要的空白、加标回收和重复测量按方法核对。

本项目以实际测量对象单独列出结果;相近中文名称或同一方法覆盖的其他农药不视为同一种物质,是否合并评价依据正式残留定义确定。本页没有同方法的其他目标可用于结果对照时,也应为该目标保留独立校准、确认与质量控制记录。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果蔬品种、可食部位、采样批次、加工与保存状态,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委托前可准备植物源性食品的食品类别、配料或加工状态、生产批次、包装储存条件、采样与制样状态及目标项目,并明确本次要做的δ-六六六、β-六六六、仲丁威等具体项目。想做植物源性食品的δ-六六六与β-六六六检测,哪里可以受理?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查与试验委托。收到委托资料与受检对象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配置或取样部位和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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