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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家实验室受理植物源性食品的代森锰锌检测?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植物源性食品的代森锰锌、鱼藤酮、代森锌、福美双、二苯胺等检测委托,并在委托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所涉标准分别对应产品要求、试样制备或检测方法;选用时应逐项核对适用范围,不能把不同方法混作一项。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 检测对象 | 项目/参数 | 检测标准(方法) | |
|---|---|---|---|
| 序号 | 名称 | ||
| 植物源性食品 | 173 | 鱼藤酮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52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21-2026 |
| 174 | 代森锰锌 | 出口茶叶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0711-2011 | |
| 175 | 代森锌 | 出口茶叶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0711-2011 | |
| 175 | 代森锌 | 出口茶叶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总残留量检验方法 SN/T 1541-2005 | |
| 176 | 福美双 | 出口茶叶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0711-2011 | |
| 177 | 二苯胺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42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13-2026 | |
| 178 | 甲基嘧啶磷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42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13-2026 | |
| 179 | 环丙唑醇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42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13-2026 | |
| 179 | 环丙唑醇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52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21-2026 | |
| 180 | 艾氏剂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42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13-2026 | |
| 181 | 甲基毒死蜱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42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13-2026 | |
| 181 | 甲基毒死蜱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52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21-2026 | |
植物源性食品的“鱼藤酮”以本项指定的单一农药或相关化学品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GB 23200.121-2026。本次定量应对应这个完整中文名称及方法目标清单中的化合物身份,标准物质和目标确认信息需匹配。多残留方法同时分析多种目标时,每一目标仍有各自的校准、回收和检出能力,不能以另一目标响应正常代替本项质量控制。本项目列有植物源性食品相关方法,应按实际品种和加工形态逐一选择;广义植物源性食品与茶叶、果蔬等专门基质的范围不能混用。送样前确认可食部位、是否加工及原样含水状态,提取和净化应适应实际基质。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GB 23200.121-2026对应液相色谱与质谱联用。液相色谱与质谱联用路线中,应保留液相分离和质谱目标确认的对应数据,核对目标响应、校准范围及基质影响;实际质量分析方式和确认条件由该版本正式文本确定,不把任意色谱峰当作目标物的有效证据。提取、净化和测量记录应对应同一编号样份,必要的空白、加标回收和重复测量按方法核对。
本项目以实际测量对象单独列出结果;相近中文名称或同一方法覆盖的其他农药不视为同一种物质,是否合并评价依据正式残留定义确定。本篇同一方法还列有环丙唑醇、甲基毒死蜱,应分别建立目标确认和结果记录;这些项目可以按适用方法安排检测,但其信号与数值不能替代本项。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植物品种、可食部位、鲜干或加工状态、采样批次及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植物源性食品的“代森锰锌”以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相关残留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SN/T 0711-2011。应先核对本项方法区分的是具体目标、某一类别还是总残留,提取或转化后的响应必须按该方法定义解释。项目名称列出一种农药,并不意味着任一类总残留方法都能直接辨认其独立含量。本项所列方法以茶叶为基质,送检应说明茶类、鲜叶或加工茶状态及样品批次。制样要保持代表性,茶叶色素、共提取物和含水状态对处理及结果基准的影响应分别核对,不能把茶叶专法直接扩为全部植物食品方法。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SN/T 0711-2011对应液相色谱与串联质谱。液相色谱与串联质谱路线中,液相分离和串联质谱确认需同时对应本项目,按正式文本核对保留时间、离子信息及定量校准;基质抑制或增强可能改变响应,样品净化和适用质量控制应与目标物及基质配套。提取、净化和测量记录应对应同一编号样份,必要的空白、加标回收和重复测量按方法核对。
具体农药结果、类结果与总残留结果分别报告;若方法只能给出总残留量,不把该数值直接归属于本项列名的某个单体。本篇同一方法还列有代森锌、福美双,应分别建立目标确认和结果记录;这些项目可以按适用方法安排检测,但其信号与数值不能替代本项。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茶类、鲜干状态、加工工艺、批次及包装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植物源性食品的“代森锌”以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相关残留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SN/T 0711-2011、SN/T 1541-2005。应先核对本项方法区分的是具体目标、某一类别还是总残留,提取或转化后的响应必须按该方法定义解释。项目名称列出一种农药,并不意味着任一类总残留方法都能直接辨认其独立含量。本项所列方法以茶叶为基质,送检应说明茶类、鲜叶或加工茶状态及样品批次。制样要保持代表性,茶叶色素、共提取物和含水状态对处理及结果基准的影响应分别核对,不能把茶叶专法直接扩为全部植物食品方法。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SN/T 0711-2011对应液相色谱与串联质谱;SN/T 1541-2005对应类总残留量检验方法。液相色谱与串联质谱路线中,液相分离和串联质谱确认需同时对应本项目,按正式文本核对保留时间、离子信息及定量校准;基质抑制或增强可能改变响应,样品净化和适用质量控制应与目标物及基质配套。类总残留量检验方法路线中,需要明确该方法实际测得的类总残留指标、换算基准及其包含范围;总残留结果与某一个农药的独立含量有不同含义,缺少专门区分证据时不能把总结果归属于某个单体。多条路线须按实际样品及正式文本选择,前处理、确认条件和校准记录按路线分开保存,不能跨方法拼接结果。
具体农药结果、类结果与总残留结果分别报告;若方法只能给出总残留量,不把该数值直接归属于本项列名的某个单体。本篇同一方法还列有福美双、代森锰锌,应分别建立目标确认和结果记录;这些项目可以按适用方法安排检测,但其信号与数值不能替代本项。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茶类、鲜干状态、加工工艺、批次及包装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植物源性食品的“福美双”以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相关残留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SN/T 0711-2011。应先核对本项方法区分的是具体目标、某一类别还是总残留,提取或转化后的响应必须按该方法定义解释。项目名称列出一种农药,并不意味着任一类总残留方法都能直接辨认其独立含量。本项所列方法以茶叶为基质,送检应说明茶类、鲜叶或加工茶状态及样品批次。制样要保持代表性,茶叶色素、共提取物和含水状态对处理及结果基准的影响应分别核对,不能把茶叶专法直接扩为全部植物食品方法。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SN/T 0711-2011对应液相色谱与串联质谱。液相色谱与串联质谱路线中,液相分离和串联质谱确认需同时对应本项目,按正式文本核对保留时间、离子信息及定量校准;基质抑制或增强可能改变响应,样品净化和适用质量控制应与目标物及基质配套。提取、净化和测量记录应对应同一编号样份,必要的空白、加标回收和重复测量按方法核对。
具体农药结果、类结果与总残留结果分别报告;若方法只能给出总残留量,不把该数值直接归属于本项列名的某个单体。本篇同一方法还列有代森锰锌、代森锌,应分别建立目标确认和结果记录;这些项目可以按适用方法安排检测,但其信号与数值不能替代本项。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茶类、鲜干状态、加工工艺、批次及包装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植物源性食品的“二苯胺”以本项指定的单一农药或相关化学品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GB 23200.113-2026。本次定量应对应这个完整中文名称及方法目标清单中的化合物身份,标准物质和目标确认信息需匹配。多残留方法同时分析多种目标时,每一目标仍有各自的校准、回收和检出能力,不能以另一目标响应正常代替本项质量控制。本项目列有植物源性食品相关方法,应按实际品种和加工形态逐一选择;广义植物源性食品与茶叶、果蔬等专门基质的范围不能混用。送样前确认可食部位、是否加工及原样含水状态,提取和净化应适应实际基质。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GB 23200.113-2026对应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路线中,气相色谱先分离目标与共提取成分,再按方法规定的保留行为和质谱信息确认目标;进样系统、色谱分离、定量离子或其他规定信号均需有对应记录,不能仅凭一个相近保留时间判为检出。提取、净化和测量记录应对应同一编号样份,必要的空白、加标回收和重复测量按方法核对。
本项目以实际测量对象单独列出结果;相近中文名称或同一方法覆盖的其他农药不视为同一种物质,是否合并评价依据正式残留定义确定。本篇同一方法还列有甲基嘧啶磷、环丙唑醇,应分别建立目标确认和结果记录;这些项目可以按适用方法安排检测,但其信号与数值不能替代本项。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植物品种、可食部位、鲜干或加工状态、采样批次及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植物源性食品的“甲基嘧啶磷”以本项指定的单一农药或相关化学品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GB 23200.113-2026。本次定量应对应这个完整中文名称及方法目标清单中的化合物身份,标准物质和目标确认信息需匹配。多残留方法同时分析多种目标时,每一目标仍有各自的校准、回收和检出能力,不能以另一目标响应正常代替本项质量控制。本项目列有植物源性食品相关方法,应按实际品种和加工形态逐一选择;广义植物源性食品与茶叶、果蔬等专门基质的范围不能混用。送样前确认可食部位、是否加工及原样含水状态,提取和净化应适应实际基质。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GB 23200.113-2026对应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路线中,气相色谱先分离目标与共提取成分,再按方法规定的保留行为和质谱信息确认目标;进样系统、色谱分离、定量离子或其他规定信号均需有对应记录,不能仅凭一个相近保留时间判为检出。提取、净化和测量记录应对应同一编号样份,必要的空白、加标回收和重复测量按方法核对。
本项目以实际测量对象单独列出结果;相近中文名称或同一方法覆盖的其他农药不视为同一种物质,是否合并评价依据正式残留定义确定。本篇同一方法还列有环丙唑醇、艾氏剂,应分别建立目标确认和结果记录;这些项目可以按适用方法安排检测,但其信号与数值不能替代本项。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植物品种、可食部位、鲜干或加工状态、采样批次及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植物源性食品的“环丙唑醇”以本项指定的单一农药或相关化学品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GB 23200.113-2026、GB 23200.121-2026。本次定量应对应这个完整中文名称及方法目标清单中的化合物身份,标准物质和目标确认信息需匹配。多残留方法同时分析多种目标时,每一目标仍有各自的校准、回收和检出能力,不能以另一目标响应正常代替本项质量控制。本项目列有植物源性食品相关方法,应按实际品种和加工形态逐一选择;广义植物源性食品与茶叶、果蔬等专门基质的范围不能混用。送样前确认可食部位、是否加工及原样含水状态,提取和净化应适应实际基质。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GB 23200.113-2026对应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GB 23200.121-2026对应液相色谱与质谱联用。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路线中,气相色谱先分离目标与共提取成分,再按方法规定的保留行为和质谱信息确认目标;进样系统、色谱分离、定量离子或其他规定信号均需有对应记录,不能仅凭一个相近保留时间判为检出。液相色谱与质谱联用路线中,应保留液相分离和质谱目标确认的对应数据,核对目标响应、校准范围及基质影响;实际质量分析方式和确认条件由该版本正式文本确定,不把任意色谱峰当作目标物的有效证据。多条路线须按实际样品及正式文本选择,前处理、确认条件和校准记录按路线分开保存,不能跨方法拼接结果。
本项目以实际测量对象单独列出结果;相近中文名称或同一方法覆盖的其他农药不视为同一种物质,是否合并评价依据正式残留定义确定。本篇同一方法还列有艾氏剂、甲基毒死蜱,应分别建立目标确认和结果记录;这些项目可以按适用方法安排检测,但其信号与数值不能替代本项。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植物品种、可食部位、鲜干或加工状态、采样批次及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植物源性食品的“艾氏剂”以本项指定的单一农药或相关化学品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GB 23200.113-2026。本次定量应对应这个完整中文名称及方法目标清单中的化合物身份,标准物质和目标确认信息需匹配。多残留方法同时分析多种目标时,每一目标仍有各自的校准、回收和检出能力,不能以另一目标响应正常代替本项质量控制。本项目列有植物源性食品相关方法,应按实际品种和加工形态逐一选择;广义植物源性食品与茶叶、果蔬等专门基质的范围不能混用。送样前确认可食部位、是否加工及原样含水状态,提取和净化应适应实际基质。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GB 23200.113-2026对应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路线中,气相色谱先分离目标与共提取成分,再按方法规定的保留行为和质谱信息确认目标;进样系统、色谱分离、定量离子或其他规定信号均需有对应记录,不能仅凭一个相近保留时间判为检出。提取、净化和测量记录应对应同一编号样份,必要的空白、加标回收和重复测量按方法核对。
本项目以实际测量对象单独列出结果;相近中文名称或同一方法覆盖的其他农药不视为同一种物质,是否合并评价依据正式残留定义确定。本篇同一方法还列有甲基毒死蜱、二苯胺,应分别建立目标确认和结果记录;这些项目可以按适用方法安排检测,但其信号与数值不能替代本项。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植物品种、可食部位、鲜干或加工状态、采样批次及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植物源性食品的“甲基毒死蜱”以本项指定的单一农药或相关化学品为测定对象,实际依据为GB 23200.113-2026、GB 23200.121-2026。本次定量应对应这个完整中文名称及方法目标清单中的化合物身份,标准物质和目标确认信息需匹配。多残留方法同时分析多种目标时,每一目标仍有各自的校准、回收和检出能力,不能以另一目标响应正常代替本项质量控制。本项目列有植物源性食品相关方法,应按实际品种和加工形态逐一选择;广义植物源性食品与茶叶、果蔬等专门基质的范围不能混用。送样前确认可食部位、是否加工及原样含水状态,提取和净化应适应实际基质。
本项原表方法的分析路线分别为:GB 23200.113-2026对应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GB 23200.121-2026对应液相色谱与质谱联用。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路线中,气相色谱先分离目标与共提取成分,再按方法规定的保留行为和质谱信息确认目标;进样系统、色谱分离、定量离子或其他规定信号均需有对应记录,不能仅凭一个相近保留时间判为检出。液相色谱与质谱联用路线中,应保留液相分离和质谱目标确认的对应数据,核对目标响应、校准范围及基质影响;实际质量分析方式和确认条件由该版本正式文本确定,不把任意色谱峰当作目标物的有效证据。多条路线须按实际样品及正式文本选择,前处理、确认条件和校准记录按路线分开保存,不能跨方法拼接结果。
本项目以实际测量对象单独列出结果;相近中文名称或同一方法覆盖的其他农药不视为同一种物质,是否合并评价依据正式残留定义确定。本篇同一方法还列有鱼藤酮、二苯胺,应分别建立目标确认和结果记录;这些项目可以按适用方法安排检测,但其信号与数值不能替代本项。未检出应与该目标、该基质及实际方法的检出能力相联系;委托时提供植物品种、可食部位、鲜干或加工状态、采样批次及保存条件,并明确是单项含量核对还是按具体残留定义评价,报告保留本项实际单位和适用范围。
委托前可准备植物源性食品的食品类别、配料或加工状态、生产批次、包装储存条件、采样与制样状态及目标项目,并明确本次要做的代森锰锌、鱼藤酮、代森锌等具体项目。哪家实验室受理植物源性食品的代森锰锌检测?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查与试验委托。收到委托资料与受检对象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配置或取样部位和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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