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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家实验室能做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铬测试?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铬、荧蒽、苯并[b]荧蒽、钙、钾等检测委托,并在委托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所涉标准分别对应产品要求、试样制备或检测方法;选用时应逐项核对适用范围,不能把不同方法混作一项。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 检测对象 | 项目/参数 | 检测标准(方法) | |
|---|---|---|---|
| 序号 | 名称 | ||
| 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 | 76 | 荧蒽 | 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478-2009 |
| 77 | 苯并[b]荧蒽 | 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478-2009 | |
| 78 | 钙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4.5 | |
| 79 | 铬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4.5 | |
| 80 | 钾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4.5 | |
| 81 | 镁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4.5 | |
| 82 | 锶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4.5 | |
| 83 | 铁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5.4 | |
| 84 | 锰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6.6 | |
| 85 | 铜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7.6 | |
| 86 | 锌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8.4 | |
| 87 | 砷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9.4 | |
| 88 | 硒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10.4 | |
| 89 | 汞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11.4 | |
| 90 | 镉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12.4 | |
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荧蒽”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水中所列有机目标物测定应核对具体化合物、异构体或规定总和,明确采样容器、保存和挥发损失控制。挥发性溶剂、农药、藻毒素及其他有机物可能需要不同前处理,不能仅因同属有机污染物就用同一方法结果覆盖所有目标。
依本项来源实施规定的提取、富集、分离及检测,核对校准、过程空白、基质干扰与目标确认。原药及其代谢物、不同异构体分别识别,涉及总和指标时保留各组分和方法规定的求和口径;实际技术路径、前处理和质控条件须与所选方法一致。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列明目标名称、浓度和单位,未检出时对应检出能力,并保留取样点与样份信息。某一目标未检出不代表不存在所有有机污染,方法覆盖范围应明确;委托时提供水源、可疑污染过程和采样计划,复测保持同一分析定义。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苯并[b]荧蒽”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水中所列有机目标物测定应核对具体化合物、异构体或规定总和,明确采样容器、保存和挥发损失控制。挥发性溶剂、农药、藻毒素及其他有机物可能需要不同前处理,不能仅因同属有机污染物就用同一方法结果覆盖所有目标。
依本项来源实施规定的提取、富集、分离及检测,核对校准、过程空白、基质干扰与目标确认。原药及其代谢物、不同异构体分别识别,涉及总和指标时保留各组分和方法规定的求和口径;实际技术路径、前处理和质控条件须与所选方法一致。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列明目标名称、浓度和单位,未检出时对应检出能力,并保留取样点与样份信息。某一目标未检出不代表不存在所有有机污染,方法覆盖范围应明确;委托时提供水源、可疑污染过程和采样计划,复测保持同一分析定义。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钙”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水中元素测定应明确目标元素及项目规定的总量或其他分析口径,区分水样直接测量、保存处理与需要的消解。含有悬浮物的水源水和清澈饮用水可能采用不同样品处理要求,未经规定过滤而得到的结果不能随意改称为溶解态含量。
按本项来源配置适用的元素测量程序,核对标准溶液、校准、试剂空白及基质干扰,记录保存、前处理和稀释换算。器皿带入、沉淀吸附或样品污染可能影响低水平结果,应保持目标元素与对应样份一致,异常值通过相应质控与复测核查。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给出元素名称、浓度、单位及规定的检出或定量能力,说明水样类别与结果基准。总铬不能直接当作六价铬,总汞也不能代替特定有机汞形态;委托时提供水源、处理工艺和采样条件,评价使用实际水类的适用要求。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铬”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水中元素测定应明确目标元素及项目规定的总量或其他分析口径,区分水样直接测量、保存处理与需要的消解。含有悬浮物的水源水和清澈饮用水可能采用不同样品处理要求,未经规定过滤而得到的结果不能随意改称为溶解态含量。
按本项来源配置适用的元素测量程序,核对标准溶液、校准、试剂空白及基质干扰,记录保存、前处理和稀释换算。器皿带入、沉淀吸附或样品污染可能影响低水平结果,应保持目标元素与对应样份一致,异常值通过相应质控与复测核查。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给出元素名称、浓度、单位及规定的检出或定量能力,说明水样类别与结果基准。总铬不能直接当作六价铬,总汞也不能代替特定有机汞形态;委托时提供水源、处理工艺和采样条件,评价使用实际水类的适用要求。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钾”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水中元素测定应明确目标元素及项目规定的总量或其他分析口径,区分水样直接测量、保存处理与需要的消解。含有悬浮物的水源水和清澈饮用水可能采用不同样品处理要求,未经规定过滤而得到的结果不能随意改称为溶解态含量。
按本项来源配置适用的元素测量程序,核对标准溶液、校准、试剂空白及基质干扰,记录保存、前处理和稀释换算。器皿带入、沉淀吸附或样品污染可能影响低水平结果,应保持目标元素与对应样份一致,异常值通过相应质控与复测核查。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给出元素名称、浓度、单位及规定的检出或定量能力,说明水样类别与结果基准。总铬不能直接当作六价铬,总汞也不能代替特定有机汞形态;委托时提供水源、处理工艺和采样条件,评价使用实际水类的适用要求。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镁”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水中元素测定应明确目标元素及项目规定的总量或其他分析口径,区分水样直接测量、保存处理与需要的消解。含有悬浮物的水源水和清澈饮用水可能采用不同样品处理要求,未经规定过滤而得到的结果不能随意改称为溶解态含量。
按本项来源配置适用的元素测量程序,核对标准溶液、校准、试剂空白及基质干扰,记录保存、前处理和稀释换算。器皿带入、沉淀吸附或样品污染可能影响低水平结果,应保持目标元素与对应样份一致,异常值通过相应质控与复测核查。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给出元素名称、浓度、单位及规定的检出或定量能力,说明水样类别与结果基准。总铬不能直接当作六价铬,总汞也不能代替特定有机汞形态;委托时提供水源、处理工艺和采样条件,评价使用实际水类的适用要求。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锶”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水中元素测定应明确目标元素及项目规定的总量或其他分析口径,区分水样直接测量、保存处理与需要的消解。含有悬浮物的水源水和清澈饮用水可能采用不同样品处理要求,未经规定过滤而得到的结果不能随意改称为溶解态含量。
按本项来源配置适用的元素测量程序,核对标准溶液、校准、试剂空白及基质干扰,记录保存、前处理和稀释换算。器皿带入、沉淀吸附或样品污染可能影响低水平结果,应保持目标元素与对应样份一致,异常值通过相应质控与复测核查。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给出元素名称、浓度、单位及规定的检出或定量能力,说明水样类别与结果基准。总铬不能直接当作六价铬,总汞也不能代替特定有机汞形态;委托时提供水源、处理工艺和采样条件,评价使用实际水类的适用要求。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铁”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水中元素测定应明确目标元素及项目规定的总量或其他分析口径,区分水样直接测量、保存处理与需要的消解。含有悬浮物的水源水和清澈饮用水可能采用不同样品处理要求,未经规定过滤而得到的结果不能随意改称为溶解态含量。
按本项来源配置适用的元素测量程序,核对标准溶液、校准、试剂空白及基质干扰,记录保存、前处理和稀释换算。器皿带入、沉淀吸附或样品污染可能影响低水平结果,应保持目标元素与对应样份一致,异常值通过相应质控与复测核查。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给出元素名称、浓度、单位及规定的检出或定量能力,说明水样类别与结果基准。总铬不能直接当作六价铬,总汞也不能代替特定有机汞形态;委托时提供水源、处理工艺和采样条件,评价使用实际水类的适用要求。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锰”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水中元素测定应明确目标元素及项目规定的总量或其他分析口径,区分水样直接测量、保存处理与需要的消解。含有悬浮物的水源水和清澈饮用水可能采用不同样品处理要求,未经规定过滤而得到的结果不能随意改称为溶解态含量。
按本项来源配置适用的元素测量程序,核对标准溶液、校准、试剂空白及基质干扰,记录保存、前处理和稀释换算。器皿带入、沉淀吸附或样品污染可能影响低水平结果,应保持目标元素与对应样份一致,异常值通过相应质控与复测核查。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给出元素名称、浓度、单位及规定的检出或定量能力,说明水样类别与结果基准。总铬不能直接当作六价铬,总汞也不能代替特定有机汞形态;委托时提供水源、处理工艺和采样条件,评价使用实际水类的适用要求。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铜”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水中元素测定应明确目标元素及项目规定的总量或其他分析口径,区分水样直接测量、保存处理与需要的消解。含有悬浮物的水源水和清澈饮用水可能采用不同样品处理要求,未经规定过滤而得到的结果不能随意改称为溶解态含量。
按本项来源配置适用的元素测量程序,核对标准溶液、校准、试剂空白及基质干扰,记录保存、前处理和稀释换算。器皿带入、沉淀吸附或样品污染可能影响低水平结果,应保持目标元素与对应样份一致,异常值通过相应质控与复测核查。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给出元素名称、浓度、单位及规定的检出或定量能力,说明水样类别与结果基准。总铬不能直接当作六价铬,总汞也不能代替特定有机汞形态;委托时提供水源、处理工艺和采样条件,评价使用实际水类的适用要求。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锌”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水中元素测定应明确目标元素及项目规定的总量或其他分析口径,区分水样直接测量、保存处理与需要的消解。含有悬浮物的水源水和清澈饮用水可能采用不同样品处理要求,未经规定过滤而得到的结果不能随意改称为溶解态含量。
按本项来源配置适用的元素测量程序,核对标准溶液、校准、试剂空白及基质干扰,记录保存、前处理和稀释换算。器皿带入、沉淀吸附或样品污染可能影响低水平结果,应保持目标元素与对应样份一致,异常值通过相应质控与复测核查。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给出元素名称、浓度、单位及规定的检出或定量能力,说明水样类别与结果基准。总铬不能直接当作六价铬,总汞也不能代替特定有机汞形态;委托时提供水源、处理工艺和采样条件,评价使用实际水类的适用要求。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砷”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水中元素测定应明确目标元素及项目规定的总量或其他分析口径,区分水样直接测量、保存处理与需要的消解。含有悬浮物的水源水和清澈饮用水可能采用不同样品处理要求,未经规定过滤而得到的结果不能随意改称为溶解态含量。
按本项来源配置适用的元素测量程序,核对标准溶液、校准、试剂空白及基质干扰,记录保存、前处理和稀释换算。器皿带入、沉淀吸附或样品污染可能影响低水平结果,应保持目标元素与对应样份一致,异常值通过相应质控与复测核查。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给出元素名称、浓度、单位及规定的检出或定量能力,说明水样类别与结果基准。总铬不能直接当作六价铬,总汞也不能代替特定有机汞形态;委托时提供水源、处理工艺和采样条件,评价使用实际水类的适用要求。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硒”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水中元素测定应明确目标元素及项目规定的总量或其他分析口径,区分水样直接测量、保存处理与需要的消解。含有悬浮物的水源水和清澈饮用水可能采用不同样品处理要求,未经规定过滤而得到的结果不能随意改称为溶解态含量。
按本项来源配置适用的元素测量程序,核对标准溶液、校准、试剂空白及基质干扰,记录保存、前处理和稀释换算。器皿带入、沉淀吸附或样品污染可能影响低水平结果,应保持目标元素与对应样份一致,异常值通过相应质控与复测核查。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给出元素名称、浓度、单位及规定的检出或定量能力,说明水样类别与结果基准。总铬不能直接当作六价铬,总汞也不能代替特定有机汞形态;委托时提供水源、处理工艺和采样条件,评价使用实际水类的适用要求。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汞”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水中元素测定应明确目标元素及项目规定的总量或其他分析口径,区分水样直接测量、保存处理与需要的消解。含有悬浮物的水源水和清澈饮用水可能采用不同样品处理要求,未经规定过滤而得到的结果不能随意改称为溶解态含量。
按本项来源配置适用的元素测量程序,核对标准溶液、校准、试剂空白及基质干扰,记录保存、前处理和稀释换算。器皿带入、沉淀吸附或样品污染可能影响低水平结果,应保持目标元素与对应样份一致,异常值通过相应质控与复测核查。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给出元素名称、浓度、单位及规定的检出或定量能力,说明水样类别与结果基准。总铬不能直接当作六价铬,总汞也不能代替特定有机汞形态;委托时提供水源、处理工艺和采样条件,评价使用实际水类的适用要求。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镉”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水中元素测定应明确目标元素及项目规定的总量或其他分析口径,区分水样直接测量、保存处理与需要的消解。含有悬浮物的水源水和清澈饮用水可能采用不同样品处理要求,未经规定过滤而得到的结果不能随意改称为溶解态含量。
按本项来源配置适用的元素测量程序,核对标准溶液、校准、试剂空白及基质干扰,记录保存、前处理和稀释换算。器皿带入、沉淀吸附或样品污染可能影响低水平结果,应保持目标元素与对应样份一致,异常值通过相应质控与复测核查。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给出元素名称、浓度、单位及规定的检出或定量能力,说明水样类别与结果基准。总铬不能直接当作六价铬,总汞也不能代替特定有机汞形态;委托时提供水源、处理工艺和采样条件,评价使用实际水类的适用要求。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委托前可准备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水样来源、采样点和时间、容器与保存处理、样品状态及目标指标,并明确本次要做的铬、荧蒽、苯并[b]荧蒽等具体项目。哪家实验室能做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的铬测试?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查与试验委托。收到委托资料与受检对象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配置或取样部位和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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