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818-932


资讯中心

News Center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己内酰胺迁移量与大肠菌群依据什么标准检测?|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发布时间: 2026-10-24 | 分享到: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己内酰胺迁移量与大肠菌群依据什么标准检测,食品接触性材料检测去哪做,食品接触性材料检测项目有哪些,食品接触性材料检测机构,GB 14934-2016检测机构,SN/T 2204-2015检测机构,GB 31604.10-2016检测机构,GB 31604.12-2016检测机构,GB 31604.15-2016检测机构,GB 31604.16-2016检测机构,GB 31604.60-2024检测机构,GB 31604.19-2016检测机构,GB 31604.23-2016检测机构,GB 31604.40-2016检测机构,GB 31604.44-2016检测机构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己内酰胺迁移量与大肠菌群依据什么标准检测?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食品接触性材料的己内酰胺迁移量、大肠菌群、沙门氏菌、五氯苯酚迁移量、2,2-二(4-羟基苯基)丙烷(双酚A)迁移量等检测委托,并在委托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本页所列方法中,己内酰胺迁移量对应GB 31604.19-2016;大肠菌群对应GB 14934-2016,实际实施前应按各方法的适用范围与版次确定。所涉标准分别对应产品要求、试样制备或检测方法;选用时应逐项核对适用范围,不能把不同方法混作一项。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检测对象项目/参数检测标准(方法)
序号名称
食品接触性材料1大肠菌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GB 14934-2016 附录B
2沙门氏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GB 14934-2016 附录C
3五氯苯酚迁移量食品接触材料 木制品类 食品模拟物种五氯苯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SN/T 2204-2015
42,2-二(4-羟基苯基)丙烷(双酚A)迁移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2-二(4-羟基苯基)丙烷(双酚A)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10-2016
51,3-丁二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3-丁二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12-2016
61,3-丁二烯迁移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3-丁二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12-2016
72,4,6-三氨基-1,3,5-三嗪(三聚氰胺)迁移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4,6-三氨基-1,3,5-三嗪(三聚氰胺)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15-2016
8苯乙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苯乙烯和乙苯的测定 GB 31604.16-2016
9乙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苯乙烯和乙苯的测定 GB 31604.16-2016
9乙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04.60-2024
10己内酰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己内酰胺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19-2016
11己内酰胺迁移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己内酰胺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19-2016
12二氨基甲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复合食品接触材料中二氨基甲苯的测定 GB 31604.23-2016
13顺丁烯二酸及其酸酐迁移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顺丁烯二酸及其酸酐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40-2016
14乙二醇迁移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乙二醇和二甘醇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44-2016

大肠菌群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大肠菌群”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餐饮具或食品接触材料的微生物检查首先明确受检表面、材料样份和目标菌,采样单位可能为面积、件数或质量,应按实际方法确认。消毒状态和取样时间会影响结果,材料上的菌数与水样或食品本体菌数不能脱离采样基准直接比较。

按来源方法使用无菌操作取得样份或表面洗脱液,进行规定培养、计数或目标菌确认,核对回收、中和及对照。记录接触面积、洗脱体积、稀释和培养条件,消毒剂残留的持续抑菌影响按程序处理;计数项目与检出性项目分别表达。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注明目标菌、受检部位、样品量和相应结果单位,保留采样到检验的时间信息。一次检验不能直接代表全部生产环境或所有使用过程;委托时提供材料、清洗消毒方式、批次和采样安排,避免开封分装带入外源污染。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沙门氏菌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沙门氏菌”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餐饮具或食品接触材料的微生物检查首先明确受检表面、材料样份和目标菌,采样单位可能为面积、件数或质量,应按实际方法确认。消毒状态和取样时间会影响结果,材料上的菌数与水样或食品本体菌数不能脱离采样基准直接比较。

按来源方法使用无菌操作取得样份或表面洗脱液,进行规定培养、计数或目标菌确认,核对回收、中和及对照。记录接触面积、洗脱体积、稀释和培养条件,消毒剂残留的持续抑菌影响按程序处理;计数项目与检出性项目分别表达。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注明目标菌、受检部位、样品量和相应结果单位,保留采样到检验的时间信息。一次检验不能直接代表全部生产环境或所有使用过程;委托时提供材料、清洗消毒方式、批次和采样安排,避免开封分装带入外源污染。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五氯苯酚迁移量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五氯苯酚迁移量”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特定迁移量检查关注材料或制品在规定食品模拟物及接触条件下释放出的本项目目标物,应先确认接触面、材质、使用温度和接触时间。迁移量与材料本体的含量不同,某一溶剂的直接提取结果不能未经依据就当作食品接触迁移结果。

按照本节来源和适用迁移程序安排试样、模拟物、接触面积与体积,记录实际处理及后续目标物分析。核对空白、校准、回收和目标识别,对异构体、单体或规定总和分别保留数据;重复使用制品的实际试验轮次按所用要求确认,不自行合并不同轮次。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注明目标物、迁移结果、单位、模拟物和接触条件,保留面积或质量换算基准。结果只覆盖受检结构与所实施使用条件,不能用一种模拟物结果概括全部食品接触场景;委托时提供材料层次、用途、接触面和预期使用方式。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2,2-二(4-羟基苯基)丙烷(双酚A)迁移量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2,2-二(4-羟基苯基)丙烷(双酚A)迁移量”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特定迁移量检查关注材料或制品在规定食品模拟物及接触条件下释放出的本项目目标物,应先确认接触面、材质、使用温度和接触时间。迁移量与材料本体的含量不同,某一溶剂的直接提取结果不能未经依据就当作食品接触迁移结果。

按照本节来源和适用迁移程序安排试样、模拟物、接触面积与体积,记录实际处理及后续目标物分析。核对空白、校准、回收和目标识别,对异构体、单体或规定总和分别保留数据;重复使用制品的实际试验轮次按所用要求确认,不自行合并不同轮次。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注明目标物、迁移结果、单位、模拟物和接触条件,保留面积或质量换算基准。结果只覆盖受检结构与所实施使用条件,不能用一种模拟物结果概括全部食品接触场景;委托时提供材料层次、用途、接触面和预期使用方式。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1,3-丁二烯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1,3-丁二烯”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材料中的单体、溶剂或其他残留化合物分析,应首先明确本项目测的是材料本体含量还是方法规定的提取结果。化合物名称、异构体及报告对象需要逐项对应,不能把残留含量自动等同于食品接触后的迁移量,也不能以气味大小代替定量。

按所列方法安排有代表性的材料取样、规定提取或顶空等实际前处理及分离测量,核对标准、校准、空白和识别依据。挥发损失、样品受热变化和器皿污染应控制,分层材料记录所取层次;具体技术路径以本项目方法为准,不任意套用其他残留物程序。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列明实际目标、受检部位、结果单位及计算基准,未检出对应检出能力。材料含量结果不能直接外推所有食品接触环境的安全表现;委托时提供材质、涂印或复合工艺、储存状态和预期用途,保持样品与分析结果一致。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1,3-丁二烯迁移量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1,3-丁二烯迁移量”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特定迁移量检查关注材料或制品在规定食品模拟物及接触条件下释放出的本项目目标物,应先确认接触面、材质、使用温度和接触时间。迁移量与材料本体的含量不同,某一溶剂的直接提取结果不能未经依据就当作食品接触迁移结果。

按照本节来源和适用迁移程序安排试样、模拟物、接触面积与体积,记录实际处理及后续目标物分析。核对空白、校准、回收和目标识别,对异构体、单体或规定总和分别保留数据;重复使用制品的实际试验轮次按所用要求确认,不自行合并不同轮次。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注明目标物、迁移结果、单位、模拟物和接触条件,保留面积或质量换算基准。结果只覆盖受检结构与所实施使用条件,不能用一种模拟物结果概括全部食品接触场景;委托时提供材料层次、用途、接触面和预期使用方式。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2,4,6-三氨基-1,3,5-三嗪(三聚氰胺)迁移量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2,4,6-三氨基-1,3,5-三嗪(三聚氰胺)迁移量”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特定迁移量检查关注材料或制品在规定食品模拟物及接触条件下释放出的本项目目标物,应先确认接触面、材质、使用温度和接触时间。迁移量与材料本体的含量不同,某一溶剂的直接提取结果不能未经依据就当作食品接触迁移结果。

按照本节来源和适用迁移程序安排试样、模拟物、接触面积与体积,记录实际处理及后续目标物分析。核对空白、校准、回收和目标识别,对异构体、单体或规定总和分别保留数据;重复使用制品的实际试验轮次按所用要求确认,不自行合并不同轮次。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注明目标物、迁移结果、单位、模拟物和接触条件,保留面积或质量换算基准。结果只覆盖受检结构与所实施使用条件,不能用一种模拟物结果概括全部食品接触场景;委托时提供材料层次、用途、接触面和预期使用方式。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苯乙烯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苯乙烯”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材料中的单体、溶剂或其他残留化合物分析,应首先明确本项目测的是材料本体含量还是方法规定的提取结果。化合物名称、异构体及报告对象需要逐项对应,不能把残留含量自动等同于食品接触后的迁移量,也不能以气味大小代替定量。

按所列方法安排有代表性的材料取样、规定提取或顶空等实际前处理及分离测量,核对标准、校准、空白和识别依据。挥发损失、样品受热变化和器皿污染应控制,分层材料记录所取层次;具体技术路径以本项目方法为准,不任意套用其他残留物程序。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列明实际目标、受检部位、结果单位及计算基准,未检出对应检出能力。材料含量结果不能直接外推所有食品接触环境的安全表现;委托时提供材质、涂印或复合工艺、储存状态和预期用途,保持样品与分析结果一致。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乙苯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乙苯”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材料中的单体、溶剂或其他残留化合物分析,应首先明确本项目测的是材料本体含量还是方法规定的提取结果。化合物名称、异构体及报告对象需要逐项对应,不能把残留含量自动等同于食品接触后的迁移量,也不能以气味大小代替定量。

按所列方法安排有代表性的材料取样、规定提取或顶空等实际前处理及分离测量,核对标准、校准、空白和识别依据。挥发损失、样品受热变化和器皿污染应控制,分层材料记录所取层次;具体技术路径以本项目方法为准,不任意套用其他残留物程序。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列明实际目标、受检部位、结果单位及计算基准,未检出对应检出能力。材料含量结果不能直接外推所有食品接触环境的安全表现;委托时提供材质、涂印或复合工艺、储存状态和预期用途,保持样品与分析结果一致。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己内酰胺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己内酰胺”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材料中的单体、溶剂或其他残留化合物分析,应首先明确本项目测的是材料本体含量还是方法规定的提取结果。化合物名称、异构体及报告对象需要逐项对应,不能把残留含量自动等同于食品接触后的迁移量,也不能以气味大小代替定量。

按所列方法安排有代表性的材料取样、规定提取或顶空等实际前处理及分离测量,核对标准、校准、空白和识别依据。挥发损失、样品受热变化和器皿污染应控制,分层材料记录所取层次;具体技术路径以本项目方法为准,不任意套用其他残留物程序。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列明实际目标、受检部位、结果单位及计算基准,未检出对应检出能力。材料含量结果不能直接外推所有食品接触环境的安全表现;委托时提供材质、涂印或复合工艺、储存状态和预期用途,保持样品与分析结果一致。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己内酰胺迁移量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己内酰胺迁移量”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特定迁移量检查关注材料或制品在规定食品模拟物及接触条件下释放出的本项目目标物,应先确认接触面、材质、使用温度和接触时间。迁移量与材料本体的含量不同,某一溶剂的直接提取结果不能未经依据就当作食品接触迁移结果。

按照本节来源和适用迁移程序安排试样、模拟物、接触面积与体积,记录实际处理及后续目标物分析。核对空白、校准、回收和目标识别,对异构体、单体或规定总和分别保留数据;重复使用制品的实际试验轮次按所用要求确认,不自行合并不同轮次。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注明目标物、迁移结果、单位、模拟物和接触条件,保留面积或质量换算基准。结果只覆盖受检结构与所实施使用条件,不能用一种模拟物结果概括全部食品接触场景;委托时提供材料层次、用途、接触面和预期使用方式。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二氨基甲苯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二氨基甲苯”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材料中的单体、溶剂或其他残留化合物分析,应首先明确本项目测的是材料本体含量还是方法规定的提取结果。化合物名称、异构体及报告对象需要逐项对应,不能把残留含量自动等同于食品接触后的迁移量,也不能以气味大小代替定量。

按所列方法安排有代表性的材料取样、规定提取或顶空等实际前处理及分离测量,核对标准、校准、空白和识别依据。挥发损失、样品受热变化和器皿污染应控制,分层材料记录所取层次;具体技术路径以本项目方法为准,不任意套用其他残留物程序。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逐项列明实际目标、受检部位、结果单位及计算基准,未检出对应检出能力。材料含量结果不能直接外推所有食品接触环境的安全表现;委托时提供材质、涂印或复合工艺、储存状态和预期用途,保持样品与分析结果一致。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顺丁烯二酸及其酸酐迁移量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顺丁烯二酸及其酸酐迁移量”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特定迁移量检查关注材料或制品在规定食品模拟物及接触条件下释放出的本项目目标物,应先确认接触面、材质、使用温度和接触时间。迁移量与材料本体的含量不同,某一溶剂的直接提取结果不能未经依据就当作食品接触迁移结果。

按照本节来源和适用迁移程序安排试样、模拟物、接触面积与体积,记录实际处理及后续目标物分析。核对空白、校准、回收和目标识别,对异构体、单体或规定总和分别保留数据;重复使用制品的实际试验轮次按所用要求确认,不自行合并不同轮次。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注明目标物、迁移结果、单位、模拟物和接触条件,保留面积或质量换算基准。结果只覆盖受检结构与所实施使用条件,不能用一种模拟物结果概括全部食品接触场景;委托时提供材料层次、用途、接触面和预期使用方式。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乙二醇迁移量

食品接触性材料的“乙二醇迁移量”应对应本节所列方法与实际受检样品。特定迁移量检查关注材料或制品在规定食品模拟物及接触条件下释放出的本项目目标物,应先确认接触面、材质、使用温度和接触时间。迁移量与材料本体的含量不同,某一溶剂的直接提取结果不能未经依据就当作食品接触迁移结果。

按照本节来源和适用迁移程序安排试样、模拟物、接触面积与体积,记录实际处理及后续目标物分析。核对空白、校准、回收和目标识别,对异构体、单体或规定总和分别保留数据;重复使用制品的实际试验轮次按所用要求确认,不自行合并不同轮次。方法并列时,应分别确认各自条件、样份及结果表达,不能跨方法拼接原始数据。

报告注明目标物、迁移结果、单位、模拟物和接触条件,保留面积或质量换算基准。结果只覆盖受检结构与所实施使用条件,不能用一种模拟物结果概括全部食品接触场景;委托时提供材料层次、用途、接触面和预期使用方式。委托时保留样品编号、生产或采样批次和实际来源,使表列项目、检测记录与报告结果相互对应。

委托前可准备食品接触性材料的材料类别、食品接触面、预期接触食品、使用温度或时长、批次及目标迁移物,并明确本次要做的己内酰胺迁移量、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具体项目。食品接触性材料的己内酰胺迁移量与大肠菌群依据什么标准检测?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查与试验委托。本页所列方法中,己内酰胺迁移量对应GB 31604.19-2016;大肠菌群对应GB 14934-2016,实际实施前应按各方法的适用范围与版次确定。收到委托资料与受检对象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配置或取样部位和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

联系我们
电话:400-1818-932
邮箱:info@fosunfowa.com
微信:fosunfowa
地址:上海市万芳路515号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