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News Center
要测固有载荷,哪里能按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7498.10-2008受理?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带有固定飞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固有载荷、座椅支柱、车把、踏板、座椅调节等检测委托,并在送样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所列方法使用“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这一中文名称,各编号是否适用于同一样品应分别确认,不能预设不同文本等同。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 检测对象 | 项目/参数 | 检测标准(方法) | |
|---|---|---|---|
| 序号 | 名称 | ||
| 带有固定飞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 1 | 固有载荷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7498.10-2008 6.4 |
| 2 | 座椅支柱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 20957-10:2017 6.4 | |
| 2 | 座椅支柱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EN ISO 20957-10:2017 6.4 | |
| 2 | 座椅支柱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EN ISO 20957-10:2017 6.4 | |
| 2 | 座椅支柱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DIN EN ISO 20957-10:2017 6.4 | |
| 3 | 车把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 20957-10:2017 6.5 | |
| 3 | 车把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EN ISO 20957-10:2017 6.5 | |
| 3 | 车把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EN ISO 20957-10:2017 6.5 | |
| 3 | 车把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DIN EN ISO 20957-10:2017 6.5 | |
| 4 | 踏板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 20957-10:2017 6.8 | |
| 4 | 踏板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EN ISO 20957-10:2017 6.8 | |
| 4 | 踏板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EN ISO 20957-10:2017 6.8 | |
| 4 | 踏板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DIN EN ISO 20957-10:2017 6.8 | |
| 5 | 座椅调节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7498.10-2008 5.3.1 | |
| 5 | 座椅调节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 20957-10:2017 5.3.1 | |
| 5 | 座椅调节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EN ISO 20957-10:2017 5.3.1 | |
| 5 | 座椅调节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EN ISO 20957-10:2017 5.3.1 | |
| 5 | 座椅调节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DIN EN ISO 20957-10:2017 5.3.1 | |
| 6 | 插入深度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7498.10-2008 6.1.1,6.1.2 | |
| 6 | 插入深度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 20957-10:2017 6.1.1,6.1.2,6.1.3 | |
| 6 | 插入深度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EN ISO 20957-10:2017 6.1.1,6.1.2,6.1.3 | |
| 6 | 插入深度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EN ISO 20957-10:2017 6.1.1,6.1.2,6.1.3 | |
| 6 | 插入深度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DIN EN ISO 20957-10:2017 6.1.1,6.1.2,6.1.3 | |
| 7 | 把手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7498.10-2008 6.5 | |
| 8 | 车把立管调节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7498.10-2008 6.1.1,6.1.2 | |
| 8 | 车把立管调节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 20957-10:2017 5.4.1 | |
| 8 | 车把立管调节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EN ISO 20957-10:2017 5.4.1 | |
| 8 | 车把立管调节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EN ISO 20957-10:2017 5.4.1 | |
| 8 | 车把立管调节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DIN EN ISO 20957-10:2017 5.4.1 | |
| 9 | 曲柄踏板组件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7498.10-2008 6.8 | |
| 10 | 稳定性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 20957-10:2017 6.6 | |
| 10 | 稳定性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EN ISO 20957-10:2017 6.6 | |
| 10 | 稳定性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EN ISO 20957-10:2017 6.6 | |
| 10 | 稳定性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DIN EN ISO 20957-10:2017 6.6 | |
| 11 | 紧急制动系统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7498.10-2008 6.7 | |
| 12 | 紧急制动系统:有效性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 20957-10:2017 6.7.1 | |
| 12 | 紧急制动系统:有效性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EN ISO 20957-10:2017 6.7.1 | |
| 12 | 紧急制动系统:有效性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BS EN ISO 20957-10:2017 6.7.1 | |
| 12 | 紧急制动系统:有效性 |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DIN EN ISO 20957-10:2017 6.7.1 | |
带有固定飞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固有载荷”核对器材及相关受力结构在本项目规定载荷下的表现。需要明确曲柄、踏板、飞轮、座椅和车把的使用配置、负载来源和调节位置,拉力或压力器材还应提供弹性部件、连接方式及实际工作范围。
按对应方法布置受力点、方向及支承,测量规定力值、长度或观察变形与失效,保留加载和卸载过程。固有载荷、外加负载与过载程序各有不同定义,应分别采用本项目行中的方法。
报告写明受力配置、目标量、位移或损伤情况以及所用文本。结果帮助核对连接和结构承载,不能以静态承载结果代替疲劳或运动防护,也不能脱离器材类别给出统一允许用户重量。
带有固定飞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座椅支柱”核对器材调节、插接和锁定结构是否与实际使用配置相匹配。应说明曲柄、踏板、飞轮、座椅和车把的调节范围、定位标记及锁定方式,保留最大或最小使用位置,避免以运输收纳状态代替受试状态。
按照所列方法检查插入深度、调节操作、固定状态及适用受力要求,观察误脱、滑移或锁定失效。尺寸核对与强度验证应分别记录,是否需要加载由本项目对应条款确定,不能仅凭操作顺畅判断合格。
报告记录调节位置、插接或锁定结构及实际结果,必要时附尺寸和照片。结果支持座椅、车把或其他调节连接设计核验,不能单独说明整个器材的稳定性和耐久,其他适用项目需分别评价。
带有固定飞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车把”围绕曲柄、踏板、飞轮、座椅和车把的实际支承、操作和连接开展核对。应说明器材类别、配件、调节位置及使用方式,明确本项目对应的受检部位,座椅、手柄、脚踏和防护部件应按其实际功能分别准备。
按所列条款检查结构、固定、尺寸或规定的加载与操作表现,记录松动、滑移、脱出和功能异常。纯结构要求保留核对依据;需要力值或运动试验时使用对应程序,不自行套用其他器材的加载条件。
报告注明受检部件、实际配置、观察或测量结果及方法,支持设计和装配方案核验。单项结果不直接代表全部安全性或人体训练效果,承载、耐久、稳定与运动防护等适用任务应分别安排。
带有固定飞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踏板”围绕曲柄、踏板、飞轮、座椅和车把的实际支承、操作和连接开展核对。应说明器材类别、配件、调节位置及使用方式,明确本项目对应的受检部位,座椅、手柄、脚踏和防护部件应按其实际功能分别准备。
按所列条款检查结构、固定、尺寸或规定的加载与操作表现,记录松动、滑移、脱出和功能异常。纯结构要求保留核对依据;需要力值或运动试验时使用对应程序,不自行套用其他器材的加载条件。
报告注明受检部件、实际配置、观察或测量结果及方法,支持设计和装配方案核验。单项结果不直接代表全部安全性或人体训练效果,承载、耐久、稳定与运动防护等适用任务应分别安排。
带有固定飞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座椅调节”核对器材调节、插接和锁定结构是否与实际使用配置相匹配。应说明曲柄、踏板、飞轮、座椅和车把的调节范围、定位标记及锁定方式,保留最大或最小使用位置,避免以运输收纳状态代替受试状态。
按照所列方法检查插入深度、调节操作、固定状态及适用受力要求,观察误脱、滑移或锁定失效。尺寸核对与强度验证应分别记录,是否需要加载由本项目对应条款确定,不能仅凭操作顺畅判断合格。
报告记录调节位置、插接或锁定结构及实际结果,必要时附尺寸和照片。结果支持座椅、车把或其他调节连接设计核验,不能单独说明整个器材的稳定性和耐久,其他适用项目需分别评价。
带有固定飞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插入深度”核对器材调节、插接和锁定结构是否与实际使用配置相匹配。应说明曲柄、踏板、飞轮、座椅和车把的调节范围、定位标记及锁定方式,保留最大或最小使用位置,避免以运输收纳状态代替受试状态。
按照所列方法检查插入深度、调节操作、固定状态及适用受力要求,观察误脱、滑移或锁定失效。尺寸核对与强度验证应分别记录,是否需要加载由本项目对应条款确定,不能仅凭操作顺畅判断合格。
报告记录调节位置、插接或锁定结构及实际结果,必要时附尺寸和照片。结果支持座椅、车把或其他调节连接设计核验,不能单独说明整个器材的稳定性和耐久,其他适用项目需分别评价。
带有固定飞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把手”围绕曲柄、踏板、飞轮、座椅和车把的实际支承、操作和连接开展核对。应说明器材类别、配件、调节位置及使用方式,明确本项目对应的受检部位,座椅、手柄、脚踏和防护部件应按其实际功能分别准备。
按所列条款检查结构、固定、尺寸或规定的加载与操作表现,记录松动、滑移、脱出和功能异常。纯结构要求保留核对依据;需要力值或运动试验时使用对应程序,不自行套用其他器材的加载条件。
报告注明受检部件、实际配置、观察或测量结果及方法,支持设计和装配方案核验。单项结果不直接代表全部安全性或人体训练效果,承载、耐久、稳定与运动防护等适用任务应分别安排。
带有固定飞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车把立管调节”核对器材调节、插接和锁定结构是否与实际使用配置相匹配。应说明曲柄、踏板、飞轮、座椅和车把的调节范围、定位标记及锁定方式,保留最大或最小使用位置,避免以运输收纳状态代替受试状态。
按照所列方法检查插入深度、调节操作、固定状态及适用受力要求,观察误脱、滑移或锁定失效。尺寸核对与强度验证应分别记录,是否需要加载由本项目对应条款确定,不能仅凭操作顺畅判断合格。
报告记录调节位置、插接或锁定结构及实际结果,必要时附尺寸和照片。结果支持座椅、车把或其他调节连接设计核验,不能单独说明整个器材的稳定性和耐久,其他适用项目需分别评价。
带有固定飞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曲柄踏板组件”围绕曲柄、踏板、飞轮、座椅和车把的实际支承、操作和连接开展核对。应说明器材类别、配件、调节位置及使用方式,明确本项目对应的受检部位,座椅、手柄、脚踏和防护部件应按其实际功能分别准备。
按所列条款检查结构、固定、尺寸或规定的加载与操作表现,记录松动、滑移、脱出和功能异常。纯结构要求保留核对依据;需要力值或运动试验时使用对应程序,不自行套用其他器材的加载条件。
报告注明受检部件、实际配置、观察或测量结果及方法,支持设计和装配方案核验。单项结果不直接代表全部安全性或人体训练效果,承载、耐久、稳定与运动防护等适用任务应分别安排。
带有固定飞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稳定性”检查器材在规定使用配置与作用下是否失去稳定。应提供安装说明、等级或使用类别、附件及负载设置,重点确认曲柄、踏板、飞轮、座椅和车把和支承的实际组合;外部加载与固定配重设备应分别准备。
按本项目方法布置地面、支承、使用姿态和规定作用,观察倾翻、抬离或方法定义的其他现象。可调位置和负载组合应选择条款要求的状态,不额外固定本应自由放置的器材以改变稳定结果。
报告记录受试配置、作用方向、支承状态和具体观察,说明实际采用文本。稳定性结果可支持底座、重心和配置核对,不能单独代替承载、耐久或动态制动项目,各项目适用范围应分别明确。
带有固定飞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紧急制动系统”关注使用者停止运动、解除受困或阻止负载坠落的相应安全功能。应说明曲柄、踏板、飞轮、座椅和车把的驱动与阻力配置,保留急停、捕获或防坠装置以及操作件位置,确认本项目具体对应哪种功能。
依表列方法安排规定运动或加载状态,操作相应装置并检查其有效性、完整性及适用的可识别性。记录触发、停止或保持过程中的异常,制动系统与防坠捕获装置应各按自己的条款实施。
报告说明起始状态、操作位置、动作过程和实际观察,保存失效或损伤记录。结果用于核对安全机构与运动负载的配合,不能据单次动作保证所有速度、人员或配置下的安全,其他适用要求还需完成。
带有固定飞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紧急制动系统:有效性”关注使用者停止运动、解除受困或阻止负载坠落的相应安全功能。应说明曲柄、踏板、飞轮、座椅和车把的驱动与阻力配置,保留急停、捕获或防坠装置以及操作件位置,确认本项目具体对应哪种功能。
依表列方法安排规定运动或加载状态,操作相应装置并检查其有效性、完整性及适用的可识别性。记录触发、停止或保持过程中的异常,制动系统与防坠捕获装置应各按自己的条款实施。
报告说明起始状态、操作位置、动作过程和实际观察,保存失效或损伤记录。结果用于核对安全机构与运动负载的配合,不能据单次动作保证所有速度、人员或配置下的安全,其他适用要求还需完成。
委托前可准备带有固定飞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产品类别、规格批次、包装或安装状态和实际取样部位,并明确本次要做的固有载荷、座椅支柱、车把等具体项目。要测固有载荷,哪里能按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7498.10-2008受理?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查与试验委托。收到样品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取样部位和样品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
[检测项目] 电线电缆的负载条件下的燃烧检测可以在哪家实验室做?|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2026-10-24
[检测项目] 哪家检测机构受理电线电缆的烟密度?|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2026-10-24
[检测项目] 电线电缆按EN IEC 60332-3-25:2018检测火焰垂直蔓延,去哪里做?|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2026-10-24
[检测项目] 委托电线电缆的火焰垂直蔓延检测,哪家机构采用GB/T 18380.12-2022?|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2026-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