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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家机构可以做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的测试?|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发布时间: 2026-10-03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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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家机构可以做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的测试?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抗冲击、阻燃性、镜架耐腐蚀、镜架做工、鼻梁变形和镜片夹持力等检测委托,并在送样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本次检测应核对“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的适用版次、条款和样品范围。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检测对象项目/参数检测标准(方法)
序号名称
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全部参数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 (R2023)
1抗冲击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 (R2023) 5.1
2阻燃性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 (R2023) 5.3
3镜架耐腐蚀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 (R2023) 5.4
4镜架做工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 (R2023) 5.5
5鼻梁变形和镜片夹持力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 (R2023) 4.7
6镜片外观质量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 (R2023) 5.5
7球镜度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 (R2023) 5.6
8散光度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 (R2023) 5.6
9棱镜度偏差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 (R2023) 5.6
10透射比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 (R2023) 4.10
11特殊镜片要求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 (R2023) 4.11
12透射比均匀性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 (R2023) 4.12
13耐光辐照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 (R2023) 4.14

全部参数

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全部参数”应将镜片、镜架及完整装成镜的要求分开核对。委托需说明镜片类别、颜色、处方状态、尺寸、涂层和用途,保留左右片对应关系;来源写明的范围应转换为可逐项实施的检测清单。

依表列标准确认光谱透射、屈光或棱镜特性、结构及适用机械项目的具体要求。装成镜与未装片的定位方式不同,测量部位和产品声明应逐项匹配;可选要求只有在已声明且纳入委托时评价。

报告分别列明已完成的项目、样品状态、测量位置、结果与采用文本,对未实施或不适用项目作清楚说明。部分参数结果不能概括全部光学或防护性能,也不能据此作出来源表外的用途保证。

抗冲击

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抗冲击”以镜片或完整保护器在规定冲击作用下的表现为重点。应说明受检件是未装镜片、装成镜、护目镜还是面罩,并提供尺寸、安装、镜片保持结构及声明等级;不同等级需要分别对应。

按所列方法选择规定冲击体、受击位置、方向及状态,试样应保留真实装配和预处理信息。落球、大质量和高速粒子具有不同试验程序,不能相互替代;观察破裂、脱出或方法规定的失效现象。

报告记录冲击类别、受检位置、样品状态及可见损伤或保持情况,注明实际采用文本。单项冲击结果不自动覆盖全部等级,也不代表所有职业危险情景,产品用途及整件防护判定需匹配完整要求。

阻燃性

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阻燃性”检查镜片、镜架或保护器指定材料在规定点燃或热接触条件下的表现。应提供材料组成、厚度、受检面和装配位置,明确本项目适用的是哪种零部件及处理状态。

按表列方法设置指定热源、接触或作用程序,观察点燃、继续燃烧及其他规定现象,保留实际受作用位置。不同的耐燃或阻燃方法不能仅凭名称互换,试样与真实材料或部件应有可追溯关系。

报告写明受检材料、作用部位、观察结果及采用方法,支持相应材料要求核对。该结果不是整件在所有火情中的防护保证,也不能代替光学辐射过滤或机械防护项目,各任务应分别评价。

镜架耐腐蚀

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镜架耐腐蚀”核对镜架、金属部件或防护件在规定腐蚀介质下的表面及结构状态。需要说明基材、镀层、焊接或连接方式和受检位置,实际佩戴接触面及暴露部件应按方法确定。

依所列文本实施汗液或对应腐蚀处理,保持处理前后样品对应,观察变色、腐蚀、涂层损伤以及方法要求的功能变化。汗液腐蚀与其他化学腐蚀不可自动互用,试验介质应与本项目来源一致。

报告保留受检面、介质、处理条件和损伤位置,必要时附照片。该项目用于材料或表面处理方案比较,不直接评价人体过敏,也不代替镍释放或其他受限物质项目,结论范围应按采用方法说明。

镜架做工

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镜架做工”核对镜片、镜架或眼面防护部件的材料及表面状态。应说明基材、涂层、加工和装配,保留受检区域及清洁状态,区分表面划痕、异物、气泡、裂纹和连接加工缺陷。

按所列方法的观察方式、受检区域及照明等条件检查样品,必要时配合规定测量,记录缺陷位置和形态。材料声明与实物核对分别保留,不仅凭远距离外观判断全部表面质量或光学影响。

报告逐项说明观察范围、表面缺陷或材料一致性,并附必要照片和所用方法。表面质量结果不自动代替屈光、散射、透射或机械强度,是否需要相关性能复核应依产品用途与发现的问题确定。

鼻梁变形和镜片夹持力

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鼻梁变形和镜片夹持力”检查镜架与镜片的支承、受力和保持关系。应说明完整装成镜、材料、鼻梁结构、镜片尺寸及装配方式,保留初始形状和安装状态,确保受试件代表实际交付产品。

按照表列方法向规定部位施加指定作用,测量或观察鼻梁变形、镜片保持和其他规定状态。加载、卸载及恢复时点应按所用方法控制,不以装配手感代替变形或夹持结果。

报告注明受力位置、方向、装配配置和测得变化,记录脱出、开裂或永久变形。结果用于核对镜架与镜片匹配,不能单独代表所有冲击或长期耐久要求,其他项目需按实际用途安排。

镜片外观质量

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镜片外观质量”核对镜片、镜架或眼面防护部件的材料及表面状态。应说明基材、涂层、加工和装配,保留受检区域及清洁状态,区分表面划痕、异物、气泡、裂纹和连接加工缺陷。

按所列方法的观察方式、受检区域及照明等条件检查样品,必要时配合规定测量,记录缺陷位置和形态。材料声明与实物核对分别保留,不仅凭远距离外观判断全部表面质量或光学影响。

报告逐项说明观察范围、表面缺陷或材料一致性,并附必要照片和所用方法。表面质量结果不自动代替屈光、散射、透射或机械强度,是否需要相关性能复核应依产品用途与发现的问题确定。

球镜度

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球镜度”关注镜片的几何光学量及左右眼配合。应说明处方或平光状态、镜片设计、装配基准和预期测量位置,装成镜与未切割镜片需要分别定位,不将镜片的名义标称值直接作为实测值。

按照所列方法测定对应球镜、柱镜或棱镜量,必要时核对局部变化、单眼偏差及双眼互差。对多焦或特定设计镜片应按实际参考区域测量,记录轴位、方向和原始读数,避免把不同光学量混用。

报告逐项列出本项目确实测得的光学量、单位、方向和定位依据,并保存左右片结果。光学测量不等同于临床验光或佩戴效果评价,验收判定应与产品类别、声明值和采用方法的要求一致。

散光度

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散光度”关注镜片的几何光学量及左右眼配合。应说明处方或平光状态、镜片设计、装配基准和预期测量位置,装成镜与未切割镜片需要分别定位,不将镜片的名义标称值直接作为实测值。

按照所列方法测定对应球镜、柱镜或棱镜量,必要时核对局部变化、单眼偏差及双眼互差。对多焦或特定设计镜片应按实际参考区域测量,记录轴位、方向和原始读数,避免把不同光学量混用。

报告逐项列出本项目确实测得的光学量、单位、方向和定位依据,并保存左右片结果。光学测量不等同于临床验光或佩戴效果评价,验收判定应与产品类别、声明值和采用方法的要求一致。

棱镜度偏差

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棱镜度偏差”关注镜片的几何光学量及左右眼配合。应说明处方或平光状态、镜片设计、装配基准和预期测量位置,装成镜与未切割镜片需要分别定位,不将镜片的名义标称值直接作为实测值。

按照所列方法测定对应球镜、柱镜或棱镜量,必要时核对局部变化、单眼偏差及双眼互差。对多焦或特定设计镜片应按实际参考区域测量,记录轴位、方向和原始读数,避免把不同光学量混用。

报告逐项列出本项目确实测得的光学量、单位、方向和定位依据,并保存左右片结果。光学测量不等同于临床验光或佩戴效果评价,验收判定应与产品类别、声明值和采用方法的要求一致。

透射比

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透射比”核对该项目对应波段的光谱透射和规定加权量。应说明镜片、滤光片或表列防护结构的类别、颜色、涂层及实际用途,保留方向、测量区域和适用的左右片关系;紫外、可见、蓝光与红外项目分别采用各自定义。

按表列方法测量规定光谱或位置的数据,确认参考基准、校准、测量方向和加权计算。直接光谱读数、加权透射比、吸收声明及相对衰减因子应分别表达,不能用单一波长或镜片颜色推定全波段表现。

报告注明受检区域、目标波段、计算量、单位及所用方法,涉及左右片或分类时保留分别结果。某项光学过滤结果不自动证明所有驾驶、焊接或职业防护用途,适用类别需按整体要求核对。

特殊镜片要求

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特殊镜片要求”按本项目来源条款检查镜片、镜架或眼面防护件的实际设计、材料与装配状态。需准备完整实物、配件和制造商说明,区分受检零件与整件,保留涂层、连接及可调机构的信息。

将规定受检部位与实际结构逐一对照,核对材料或表面缺陷、安装和使用关系;条款要求测量或试验时按相应程序实施,纯结构、信息或选用要求则给出核对记录,不自行设定试验量。

报告说明检查位置、具体观察、实施范围和采用方法,对可选要求标明是否已声明并纳入委托。结构核对结果不能代替光谱、屈光或冲击防护的数据,产品用途判定需由各适用项目共同支持。

透射比均匀性

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透射比均匀性”核对规定位置之间或左右片之间的透射一致性。应说明镜片、滤光片或表列防护结构的类别、颜色、涂层及实际用途,保留方向、测量区域和适用的左右片关系;紫外、可见、蓝光与红外项目分别采用各自定义。

按表列方法测量规定光谱或位置的数据,确认参考基准、校准、测量方向和加权计算。直接光谱读数、加权透射比、吸收声明及相对衰减因子应分别表达,不能用单一波长或镜片颜色推定全波段表现。

报告注明受检区域、目标波段、计算量、单位及所用方法,涉及左右片或分类时保留分别结果。某项光学过滤结果不自动证明所有驾驶、焊接或职业防护用途,适用类别需按整体要求核对。

耐光辐照

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耐光辐照”检查镜片、镜架或完整防护件在本项目规定环境处理后的状态。应明确受试材料、涂层、装配和用途,保存处理前的光学、外观或结构基准,环境项目不能仅凭材料名称推定。

按所列方法设置对应温度、辐照或其他环境条件,完成规定处理和恢复后检查方法要求的变化。紫外耐久与紫外透射测量是不同任务;需要前后比较的光学量应保持同样定位和测量定义。

报告注明环境类型、试样状态、处理及恢复条件,记录尺寸、外观或性能的实际变化。结果代表采用程序下的表现,不能自行换算自然使用年限,也不自动覆盖其他气候或环境要求。

委托前可准备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产品类别、规格批次、包装或安装状态和实际取样部位,并明确本次要做的抗冲击、阻燃性、镜架耐腐蚀等具体项目。哪家机构可以做非处方太阳镜和装饰眼镜的要求 ANSI Z80.3-2018的测试?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查与试验委托。收到样品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取样部位和样品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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