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818-932


资讯中心

News Center


按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 AS/NZS 1337.1:2010检测头带,哪家机构可以做?|上海复兴复华检测
发布时间: 2026-10-03 | 分享到:
按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 AS/NZS 1337.1:2010检测头带,哪家机构可以做,哪家机构可以做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的测试,哪家机构可以做AS/NZS 1337.1:2010的测试,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检测机构,AS/NZS 1337.1:2010检测机构

按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 AS/NZS 1337.1:2010检测头带,哪家机构可以做?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职业用眼面防护具的头带、滤光片、盖板和后置目镜、一般、设计、头盔等检测委托,并在送样前核对实际承检范围、方法版次和报告用途。本次检测应核对“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的适用版次、条款和样品范围。以下逐行列出对应方法,并说明各项目的取样关注点与结果解释。

检测对象项目/参数检测标准(方法)
序号名称
职业用眼面防护具65头带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 AS/NZS 1337.1:2010/Amdt 2:2018 5.2.7
66滤光片、盖板和后置目镜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 AS/NZS 1337.1:2010/Amdt 2:2018 5.2.8
67一般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 AS/NZS 1337.1:2010/Amdt 2:2018 5.3.1
68设计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 AS/NZS 1337.1:2010/Amdt 2:2018 5.3.2
69头盔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 AS/NZS 1337.1:2010/Amdt 2:2018 5.3.4
70手盾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 AS/NZS 1337.1:2010/Amdt 2:2018 5.3.5
71滤光片和滤光片盖的安装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 AS/NZS 1337.1:2010/Amdt 2:2018 5.3.6
72组装头盔和护手盾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 AS/NZS 1337.1:2010/Amdt 2:2018 5.3.7
73耐冲击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 AS/NZS 1337.1:2010/Amdt 2:2018 5.3.8
74盖片和透明目镜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 AS/NZS 1337.1:2010/Amdt 2:2018 5.3.9
75耐燃性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 AS/NZS 1337.1:2010/Amdt 2:2018 Appendix Q
76组装好的护目镜的标记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 AS/NZS 1337.1:2010/Amdt 2:2018 5.6

头带

职业用眼面防护具的“头带”核对完整眼面防护件的几何范围、佩戴定位或相应结构尺寸。需要提供镜片、镜架、头带和配件的实际组合,记录调节位置及适用头模或尺寸基准,防护区域不能只由镜片名义宽度决定。

按所列方法完成定位、尺寸测量或规定探测,检查保护区域、开口和调整状态与用途的对应关系。直接与间接通风应按实际路径区分;各测点、方向及边界须明确,避免用任意摆放姿态取得结果。

报告列出尺寸、受检范围或结构观察,配定位图或照片说明测量边界。覆盖、通风和视野结果与机械或光谱防护不同,整件防护判断应与已实施的其他适用项目一起核对。

滤光片、盖板和后置目镜

职业用眼面防护具的“滤光片、盖板和后置目镜”按本项目来源条款检查镜片、镜架或眼面防护件的实际设计、材料与装配状态。需准备完整实物、配件和制造商说明,区分受检零件与整件,保留涂层、连接及可调机构的信息。

将规定受检部位与实际结构逐一对照,核对材料或表面缺陷、安装和使用关系;条款要求测量或试验时按相应程序实施,纯结构、信息或选用要求则给出核对记录,不自行设定试验量。

报告说明检查位置、具体观察、实施范围和采用方法,对可选要求标明是否已声明并纳入委托。结构核对结果不能代替光谱、屈光或冲击防护的数据,产品用途判定需由各适用项目共同支持。

一般

职业用眼面防护具的“一般”按本项目来源条款检查镜片、镜架或眼面防护件的实际设计、材料与装配状态。需准备完整实物、配件和制造商说明,区分受检零件与整件,保留涂层、连接及可调机构的信息。

将规定受检部位与实际结构逐一对照,核对材料或表面缺陷、安装和使用关系;条款要求测量或试验时按相应程序实施,纯结构、信息或选用要求则给出核对记录,不自行设定试验量。

报告说明检查位置、具体观察、实施范围和采用方法,对可选要求标明是否已声明并纳入委托。结构核对结果不能代替光谱、屈光或冲击防护的数据,产品用途判定需由各适用项目共同支持。

设计

职业用眼面防护具的“设计”按本项目来源条款检查镜片、镜架或眼面防护件的实际设计、材料与装配状态。需准备完整实物、配件和制造商说明,区分受检零件与整件,保留涂层、连接及可调机构的信息。

将规定受检部位与实际结构逐一对照,核对材料或表面缺陷、安装和使用关系;条款要求测量或试验时按相应程序实施,纯结构、信息或选用要求则给出核对记录,不自行设定试验量。

报告说明检查位置、具体观察、实施范围和采用方法,对可选要求标明是否已声明并纳入委托。结构核对结果不能代替光谱、屈光或冲击防护的数据,产品用途判定需由各适用项目共同支持。

头盔

职业用眼面防护具的“头盔”按本项目来源条款检查镜片、镜架或眼面防护件的实际设计、材料与装配状态。需准备完整实物、配件和制造商说明,区分受检零件与整件,保留涂层、连接及可调机构的信息。

将规定受检部位与实际结构逐一对照,核对材料或表面缺陷、安装和使用关系;条款要求测量或试验时按相应程序实施,纯结构、信息或选用要求则给出核对记录,不自行设定试验量。

报告说明检查位置、具体观察、实施范围和采用方法,对可选要求标明是否已声明并纳入委托。结构核对结果不能代替光谱、屈光或冲击防护的数据,产品用途判定需由各适用项目共同支持。

手盾

职业用眼面防护具的“手盾”按本项目来源条款检查镜片、镜架或眼面防护件的实际设计、材料与装配状态。需准备完整实物、配件和制造商说明,区分受检零件与整件,保留涂层、连接及可调机构的信息。

将规定受检部位与实际结构逐一对照,核对材料或表面缺陷、安装和使用关系;条款要求测量或试验时按相应程序实施,纯结构、信息或选用要求则给出核对记录,不自行设定试验量。

报告说明检查位置、具体观察、实施范围和采用方法,对可选要求标明是否已声明并纳入委托。结构核对结果不能代替光谱、屈光或冲击防护的数据,产品用途判定需由各适用项目共同支持。

滤光片和滤光片盖的安装

职业用眼面防护具的“滤光片和滤光片盖的安装”按本项目来源条款检查镜片、镜架或眼面防护件的实际设计、材料与装配状态。需准备完整实物、配件和制造商说明,区分受检零件与整件,保留涂层、连接及可调机构的信息。

将规定受检部位与实际结构逐一对照,核对材料或表面缺陷、安装和使用关系;条款要求测量或试验时按相应程序实施,纯结构、信息或选用要求则给出核对记录,不自行设定试验量。

报告说明检查位置、具体观察、实施范围和采用方法,对可选要求标明是否已声明并纳入委托。结构核对结果不能代替光谱、屈光或冲击防护的数据,产品用途判定需由各适用项目共同支持。

组装头盔和护手盾

职业用眼面防护具的“组装头盔和护手盾”按本项目来源条款检查镜片、镜架或眼面防护件的实际设计、材料与装配状态。需准备完整实物、配件和制造商说明,区分受检零件与整件,保留涂层、连接及可调机构的信息。

将规定受检部位与实际结构逐一对照,核对材料或表面缺陷、安装和使用关系;条款要求测量或试验时按相应程序实施,纯结构、信息或选用要求则给出核对记录,不自行设定试验量。

报告说明检查位置、具体观察、实施范围和采用方法,对可选要求标明是否已声明并纳入委托。结构核对结果不能代替光谱、屈光或冲击防护的数据,产品用途判定需由各适用项目共同支持。

耐冲击

职业用眼面防护具的“耐冲击”以镜片或完整保护器在规定冲击作用下的表现为重点。应说明受检件是未装镜片、装成镜、护目镜还是面罩,并提供尺寸、安装、镜片保持结构及声明等级;不同等级需要分别对应。

按所列方法选择规定冲击体、受击位置、方向及状态,试样应保留真实装配和预处理信息。落球、大质量和高速粒子具有不同试验程序,不能相互替代;观察破裂、脱出或方法规定的失效现象。

报告记录冲击类别、受检位置、样品状态及可见损伤或保持情况,注明实际采用文本。单项冲击结果不自动覆盖全部等级,也不代表所有职业危险情景,产品用途及整件防护判定需匹配完整要求。

盖片和透明目镜

职业用眼面防护具的“盖片和透明目镜”按本项目来源条款检查镜片、镜架或眼面防护件的实际设计、材料与装配状态。需准备完整实物、配件和制造商说明,区分受检零件与整件,保留涂层、连接及可调机构的信息。

将规定受检部位与实际结构逐一对照,核对材料或表面缺陷、安装和使用关系;条款要求测量或试验时按相应程序实施,纯结构、信息或选用要求则给出核对记录,不自行设定试验量。

报告说明检查位置、具体观察、实施范围和采用方法,对可选要求标明是否已声明并纳入委托。结构核对结果不能代替光谱、屈光或冲击防护的数据,产品用途判定需由各适用项目共同支持。

耐燃性

职业用眼面防护具的“耐燃性”检查镜片、镜架或保护器指定材料在规定点燃或热接触条件下的表现。应提供材料组成、厚度、受检面和装配位置,明确本项目适用的是哪种零部件及处理状态。

按表列方法设置指定热源、接触或作用程序,观察点燃、继续燃烧及其他规定现象,保留实际受作用位置。不同的耐燃或阻燃方法不能仅凭名称互换,试样与真实材料或部件应有可追溯关系。

报告写明受检材料、作用部位、观察结果及采用方法,支持相应材料要求核对。该结果不是整件在所有火情中的防护保证,也不能代替光学辐射过滤或机械防护项目,各任务应分别评价。

组装好的护目镜的标记

职业用眼面防护具的“组装好的护目镜的标记”属于产品信息与实物的一致性核对,需准备完整装成镜、镜片或面罩及说明、包装和已声明的防护等级。应分别识别镜架、滤光片和完整保护器上的标记,避免把零件标识当作整件标识。

将用途、型号、透射类别或防护标记与产品结构及已有试验结果对照,核对标记位置、清晰性和制造商说明的使用边界。涉及清洁、储存、更换镜片或配件的内容,还需确认能与实际操作相匹配。

记录各处标识原文、包装或说明书页码及对应产品,发现缺失或不一致时保留照片。该项给出信息核对结果,不能替代对应光谱、冲击或环境试验,也不凭标记本身证明实际防护能力。

委托前可准备职业用眼面防护具的产品类别、规格批次、包装或安装状态和实际取样部位,并明确本次要做的头带、滤光片、盖板和后置目镜、一般等具体项目。按个人眼睛防护第1部分:职业用眼睛和面部保护器 AS/NZS 1337.1:2010检测头带,哪家机构可以做?上海复兴复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受理上述检查与试验委托。收到样品信息后会核对方法、实际承检范围、取样部位和样品数量。报告应逐项对应所实施的方法、样品状态和结果;需要作合格判定时,还须事先确定适用的产品或合同要求。

联系我们
电话:400-1818-932
邮箱:info@fosunfowa.com
微信:fosunfowa
地址:上海市万芳路515号A座